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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符合现行法律和政策规定,所以就可以使劲拖 [打印本页]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10-3-13 10:45     标题: 符合现行法律和政策规定,所以就可以使劲拖

http://news.sohu.com/20100313/n270788477.shtml
两部委土地出让金差1700亿 昨公布数据差异说明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3月13日02:29
  本报讯(记者赵鹏)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数据相差约1700亿元。昨天,财政部公布了“关于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土地出让收入数据存在差异的说明”,称这是“合同价款数”与“实际缴库数”之间的差异。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方面透露,近日有媒体报道,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数据分别为1.42万亿元、1.59万亿元,两者相差约1700亿元。

  对于数据差异的原因,财政部方面解释,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数为当年全国各地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价款数,而财政部公布的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数为当年全国各地实际缴入地方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数,两者口径不同。

  按照现行规定,土地出让价款可以分次分期缴纳,一般在一年内缴清,最长可以在两年内全部缴清。也就是说,当年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价款并不一定在当年全部缴入国库,比如,当年12月份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出让价款通常在下一年度入库。因此,两部门公布的数据存在差异是“合同价款数”与“实际缴库数”之间的差异,符合现行法律和政策规定。
作者: sxqswsj    时间: 2010-3-13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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