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干部和官员贪腐泛滥
为整治和杜绝腐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廉洁从政的准则,并发出通知,让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
通知说,1997年发布的廉政准则“随着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复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故由新准则取代。
廉政准则包括不准公务员收取礼金或其它财务性报酬、不准藉内幕信息谋取利益、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等8个方面"禁止"以及52个"不准"的具体规定。
BBC在北京的记者说当局担心腐败横行越来越引起民众的不满,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
中国官方新华社2月23日公布了新《准则》全文。
《南方都市报》网络版的报道拎出了修订后的新增条款,包括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这一条目下“不准”的五类行为涉及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中介服务等;国有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涉及资产的经营活动等。
另一新增条款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一条目下被禁止的行为包括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虚报业绩,还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以及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除了新华社、中新社等官方媒体网站,许多网站和博客网页也都转发了准则全文或部分内容。
不同的网站从准则的“不准”和“禁止”中选择了各自认为最应突出的条目作标题。比如有的网站突出不许插手地产业,有的突出不许大办婚丧,有的强调禁止利用职权为身边人牟利。
有网民发表评论说, "准则“是个啥性质?违反了咋惩治?更直接的就说“没有任何操作性”。
有人指出,1997年的准则试行十多年,结果反贪腐越反越糟糕,不许拿群众一针一线,就改为拿一碗一碟;利益当头,有法都不依,还怕什么准则!
也有人从准则修订版的生命力着眼,认为97年的试行版存在了十多年就“不适应时代”了,新版的准则能适用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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