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美国也有煽动颠覆政权罪吗? [打印本页]
作者: dp_2006 时间: 2010-1-30 00:21 标题: 美国也有煽动颠覆政权罪吗?
图片来源: 美国之音 王南
美国最高法院
中国异议人士刘晓波在2009年圣诞节期间被中国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11年徒刑。一位自称“身居中国内陆”的“忠实听众”给美国之音
发来电子邮件问道:“在美国等民主自由国家有没有专设这一类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有没有反对派或异议人士因类似罪名获狱?如果(纯假设)有像刘晓波
这样的异议人士以同样方式向美国政府和民众提出想法和意见,美国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和举动呢?”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明文保障公民言论和出版自由以及和平结社的权利。普通公民发言指责政府或批评社会,不管别人同意不同意他的观点,他都是在行使自己的宪法权利。在美国,抨击政府和体制的声音天天不绝于耳。
另一方面,在保护个人权利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之间如何取舍,特别是当国家处于战争状态或危急关头,二者之间如何平衡?有关争议一直贯穿着美国的历史。
*战争阴云下言论自由屡受挑战*
1798年通过的《外国人与煽动叛乱法案》(The Alien and Sedition
Acts)是对言论自由权的初次挑战。当时,美国和法国剑拔弩张。法案的支持者要打压国内的亲法言论。法案禁止造谣中伤政府或总统。这项法案遭到了当时身
为副总统的托马斯.杰斐逊的强烈谴责。杰斐逊在1801年当选总统。有关的法律条文随后不是过期就是被废。
在1820年代和1830年代,美国南部一些州制定了煽动和诽谤法律,禁止人们批评奴隶制。这些法律在内战后被废除。而在1860年代的美国内战期间,联邦政府担心同情南方叛军的人在北方作乱,通过法律,禁止两名或以上的人串谋煽动叛乱。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国会于1918年通过了《煽动叛乱法案》(The Sedition Act of
1918)。这部法律禁止美国人在战时用不忠不敬的语言议论美国政府、军队和国旗,并禁止谎报军情以扰乱军心士气。美国人发表支持敌国、阻碍征兵或干扰战
时生产的言论和文字,也被视为犯罪。最高刑期为20年。国会还在1917年通过了《间谍法案》(The Espionage Act of
1917)。大批反战的左翼激进分子被捕入狱。社会主义领袖尤金.德布斯因发表号召抵制征兵的演说而被判10年监禁。

历史资料
德布斯发表反战演说
在爱国激情影响下,当时的美国公众和主流报界对他们所认为的卖国分子纷纷喊打。不过,后世学者普遍批评《煽动叛乱法案》并认为当局战争期间滥用了法
律。这部法案在1920年12月被国会废除。1921年圣诞节,沃伦.G.哈丁总统下令减刑释放德布斯等人,还在白宫会晤了他。
*《史密斯法案》*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阴云下,美国又于1940年通过了《外国人登记法案》(The Alien Registration
Act)。该法案因发起人是霍华德.史密斯众议员而被俗称为《史密斯法案》(The Smith
Act)。这部法律把故意煽动或教唆以强制或暴力手段推翻美国政府以及加入这类组织列为犯罪,最高刑期20年。1940年代和1950年代,美国政府根据
这部法律先后起诉了托派分子、法西斯分子和共产党分子。
一些被定罪的美国共产党人提出上诉,美国最高法院曾在1951年维持了《史密斯法案》。但是在1957年,最高法院在《耶茨对美国案》(Yates
v. United
States)中裁决说,宣扬暴力推翻政府既可能是一种抽象主张,也可能是鼓动立即采取行动,二者之间有区别。最高法院认定,奥列塔.奥康纳.耶茨和她的
同党只是表达抽象理念,这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他们的有罪判决被推翻。当时有媒体形容说,《史密斯法案》失去了牙齿。从那以后,检察官不再动用这部法
律。
*抽象主张与具体行动*
《史密斯法案》目前名义上仍然有效。这部法律涉及的是故意鼓动或教唆以“强制或暴力”手段推翻政府。主张以和平手段改变美国政府和体制,不管观点如何激
进,都不违法。而且,按照最高法院的判例,只是宣传暴力革命的抽象主张而无迫在眉睫的危险,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必须是积极参预或者明确鼓动具体的颠覆行动
才构成犯罪。
战争时期如何保护言论自由以及其它个人权利,在今天的美国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如今,反战言论和集会在美国各地司空见惯,支持和反对战争都是主流政坛中的合法争议。
那么,也许有人会问,如果有人在美国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公开赞扬恐怖分子,会发生什么情况呢?的确,不时会有某些美国人公开宣扬恐怖分子是英雄、美国遭袭击
是咎由自取,甚至声称“9/11”死难者不值得同情。这类言论会引起争议和公愤,有人因此丢了工作,但是没有任何人为这类言论受到煽动或叛国罪的起诉。
近年来,美国政府动用一向很少启用的源自内战时期的串谋煽动对美国开战的罪名来起诉恐怖分子嫌疑人。当局不需要证明嫌疑人犯下具体罪行,只需要证明他们串
通起来预谋做案。不过,这并不是因言治罪。从埃及来到纽约的伊斯兰教士奥马尔.阿卜杜勒.拉赫曼因世贸中心1993年的爆炸案而在1995年被判定犯有
“串谋煽动罪”。他在1996年被判终身监禁。庭审期间,他的辩护律师声称,拉赫曼是行使自己言论自由权的宗教领袖,但是控方出示证据显示,他不仅仅只是
在宣传主张,而是和他人一起合谋策划炸弹袭击活动。
作者: dp_2006 时间: 2010-1-30 00:25
俺DP觉得在国家安全还未有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 煽动颠覆政权罪还是有必要的. 虽然会牺牲些言论自由啥的...
作者: meshen 时间: 2010-1-30 00:34
既是如此 也不能做的太过分 现在的人言如川 却塞而不疏 人们道路以目 至少应该改善一下
作者: ken999liumhnet 时间: 2010-1-30 00:39
须知,苛政猛于虎,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作者: glim 时间: 2010-1-30 00:47
踏出国门的,这个好像应该是我们问您,不是您问我们啊
作者: dp_2006 时间: 2010-1-30 00:51
我说熊老大是不是照看儿子久了啊. 俺DP只是转发一篇文章而已, 这标题不是俺DP问的啊...
引用:
原帖由 glim 于 2010-1-30 00:47 发表 
踏出国门的,这个好像应该是我们问您,不是您问我们啊
作者: badbadbad 时间: 2010-1-30 01:35
DP最近有些混乱啊,菊花减肿,哥每次轻抚你之前还是给中指上抹点清凉油吧。
作者: 馬六甲 时间: 2010-1-30 01:48
dp跟黨吵架了嗎?怎么發個進步帖
作者: dp_2006 时间: 2010-1-30 02:04
你这个大法师不好好看俺DP的帖子...
引用:
原帖由 馬六甲 于 2010-1-30 01:48 发表 
dp跟黨吵架了嗎?怎么發個進步帖
作者: feelwrw 时间: 2010-1-30 02:52
引用:
原帖由 dp_2006 于 2010-1-30 00:25 发表
俺DP觉得在国家安全还未有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 煽动颠覆政权罪还是有必要的. 虽然会牺牲些言论自由啥的...
是在党专政权在未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吧?哈哈哈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1-30 10:06
共党定义的这个颠覆国家政权罪,担心的不是国家安全,担心的是自身安全
作者: 210007508803 时间: 2010-1-30 10:09 标题: 回复DP
有
作者: 老西 时间: 2010-1-30 10:30 标题: 回复 2# dp_2006 的帖子
国家和政党、政府在国外和国内的概念有差异吧~~
叛国罪经常听到,但是,叛国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核心利益~
但是垬把自己和国家、政府绑到一起,有时候就讲不清楚了~
注:关键是他不想让人讲清楚~
你听过某人因泄漏党派的秘密被起诉为叛国、泄漏国家机密等等罪名吗~
貌似政党把自己的一些事情冠以国家机密的帽子加以保护,干扰司法调查,是会追究法律责任的吧~
但是这一点,在垬国就完全讲不通了~
很多党务都是国家机密~
当然、我个人无法去一一印证~
只有一点可以佐证:
垬的各个媒体天天强调的澄清事实、莫信谣言、专家权威、授权发布············等等辞藻···············
—— 说明:党和国是一体的,叛国的实质就是叛党、颠覆国家政权就是颠覆党的执政权··············
你看见美国那个政党是这样的~
另外,你说国家安全没有充分保障,那好,遇到这种情况,第一位要做的,是不是消除这些元素呢~
可是,你自己看看,现在鸡国的首要任务是国家安全吗~
是稳定、是党的执政地位不能动摇~
··············
好了不说了,我没细读你1楼的引子,只是对你2楼的话说说~
呵呵~

PS:图片又挂鸟···············
作者: hbxdd 时间: 2010-1-31 10:57
确实是,现在中国也不党-国不分,以前还老说,国民党是党国不分,电影电视上还演,为了党国怎么怎么样,共 党自己现在还不一样,党就是国,国就是党,搞不懂。其实我看很多人都指出,现在共 党干的事很多是以前解放前他说国民党的,讽刺呀。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0-1-31 17:18
引用:
原帖由 dp_2006 于 2010-1-30 00:25 发表
俺DP觉得在国家安全还未有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 煽动颠覆政权罪还是有必要的. 虽然会牺牲些言论自由啥的...
1.中共执政已经六十年了,国家安全还未有得到充分保障,是不是应该反省中共自己为什么树敌太多?连日本、德国这样的法西斯战败国现在都没有像中共今天这样每日为了“国家安全还未有得到充分保障”而惶惶不安吧?
2.牺牲些言论自由啥的就可以确保国家安全?
你岂不是在说言论越自由的国家,他们的安全保障就差?事实果然如此吗?
dp啊,有人为你鸣冤叫屈,可是你自己总是喜欢自己扇自己的耳光,是不是啊?
作者: zhuangqdcn 时间: 2010-1-31 17:27
跟美国我觉得没什么可比性,我想问一下印度和巴西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吗?似乎俄罗斯也没有,普京捉人还多是靠经济问题吧
作者: ailifei00 时间: 2010-1-31 18:44
党国不分的危害是大大地~
作者: luoyifeng 时间: 2010-1-31 19:15
人家是为了保证国家安全,共匪是为了保证自党安全
我恰恰认为,共匪的存在,才是中国国家的最大威胁
而共匪自己却经常混淆共党安全和国家的安全的区别
把威胁党安全的套上国家安全的帽子
[ 本帖最后由 luoyifeng 于 2010-1-31 19:16 编辑 ]
作者: 64memo 时间: 2010-1-31 19: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uoyifeng 时间: 2010-1-31 19:28
DP却有转型的趋势
不是因为5毛贬值成1毛的原因了?不干了是吗?

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10-1-31 20:44 标题: 回复 20# luoyifeng 的帖子
有可能呢!
话说dp反党很严重,有变成基地第一反共人士的潜质。
作者: zhuangqdcn 时间: 2010-1-31 21:04
引用:
原帖由 黑总统 于 2010-1-31 20:44 发表 
有可能呢!
话说dp反党很严重,有变成基地第一反共人士的潜质。
五毛变一毛,利益受损啊
作者: fantasist 时间: 2010-2-1 04:03
呃,如果DP也开始反党,那么基地一批五毛就群虫无首了啊。不知道哪位的水平足够接过这么重的担子,哈哈。
现在五毛贬值为1毛了,五毛纷纷人心恍恍
作者: horn_z 时间: 2010-2-1 15:16
现在论坛上值五毛的帖子不多啊
作者: pocaca 时间: 2010-2-1 21:55
围观
作者: simonliu751 时间: 2010-2-2 06:50
引用:
原帖由 dp_2006 于 2010-1-30 02:25 发表 
俺DP觉得在国家安全还未有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 煽动颠覆政权罪还是有必要的. 虽然会牺牲些言论自由啥的...
你丫的本性里就是和党妈妈一个调调的,啥叫国家安全?是你党妈妈的安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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