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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帮忙转贴 救救他们 将要被突击强拆 无法生存 在BJ 已更新最新2.1 和 联系方法 [打印本页]

作者: liming8118    时间: 2010-1-30 00:17     标题: 帮忙转贴 救救他们 将要被突击强拆 无法生存 在BJ 已更新最新2.1 和 联系方法

北京市西城区 地铁6号线北海北站“临时用地”拆迁地安门西大街101号。将于2010年1月31日中午强制拆迁,被拆迁人为老两口带一个女儿和一个残疾儿子,将“被安置”远离原住地“什刹海”30公里的丰台区。于2010年1月29日法院已经介入,贴公告成为北京旅游一景。希望转贴救救他们,避免自焚惨剧。


希望跟贴告知转贴到那些网站,众人拾柴火苗高。


传闻:


私房原户主在世时共有私房5间,2女儿3儿子。其中2女儿已远嫁,户口迁出。只有2个儿子住在5间房中。08年法院判分房产每人分得一间,因其中一个儿子有一个女儿未嫁、一个残疾儿子在家中需要照顾,所以其它人有产权但是没有在拆迁地居住,并没有拆迁地户口,房子由户口所在2个儿子分住。


09年5月开始拆迁,在“政策攻势”下,5个产权人内部突然产生矛盾,并有产权无实际居住权的3个产权人签署了拆迁协议。而拆迁办并没有和实际居住人谈好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管理部门未经调节作出了强制拆迁的“行政裁决”,并由法院下达“行政裁决执行通知”,同时在政策引导下,关联“民事诉讼”要求实际居住人迁出所居住的其它有产权无户口的产权人房屋。


被拆迁人带着残疾儿子在坚守自己的祖屋。并张贴了毛主席像,“怀念毛主席”条幅,与《物权法》封面。

现场有 “和谐工作人员”随时待命禁止拍照与采访,所有与被拆迁人说话的群众都被询问谈话内容,所以携物靠近的群众都被监视


被拆迁人(备自焚)联系方法:13581833825 


至  1月31日中午 法院未到现场拆迁,有3辆警车留守。因地处什刹海旅游区,大轿车上下车区段并是公共汽车站,大量到什刹海胡同游 以及去恭王府游览的全国国民及日本友人在此地拍照留念。单人前往的记者“被劝离”,有“和谐工作人员”陪同的记者可以拍照但是被强拆人的问询一律不回答。法院电话通知房主去法院“谈话”,但是房主怕失去人身自由,又顾及“缺席判决”现况不明。  房主张贴了红色字迹”控诉书“,说明”人民法官盛亚娟“至听拆迁办一面之词,不听被拆迁人困难要求,并主导认定拆迁补偿额”合理合法“,并”人民法官盛亚娟“不接收产权人的控诉材料。并指出”公告“所提”人民陪审员“并不存在,没有经过法律程序。



[ 本帖最后由 liming8118 于 2010-2-1 10:18 编辑 ]
作者: liming8118    时间: 2010-1-30 01:16

自己顶 靠大家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10-1-30 01:17

要是有图就更好一点。
作者: liming8118    时间: 2010-1-30 01:19

抱歉 现场 有 河蟹组织 无法拍照
作者: aiyinsiboyuan    时间: 2010-1-30 01:32     标题: 草。。。明天就拆啊

有没有拆迁补偿?
如果有补偿有多少?
要搬到丰台什么地方?丰台很大啊,有些地方都是郊区1!
作者: 老西    时间: 2010-1-30 09:49

帖子内容太单薄~
帮你转了,但是,跟贴很少··················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10-1-30 09:53

适合转到twitter上去,反正不到140字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10-1-30 11:09     标题: 纯表情回复



[ 本帖最后由 big_jackass 于 2010-1-31 22:49 编辑 ]
作者: 我不是版主    时间: 2010-1-30 12:07

重要的是没法传播帖子,很快就删了,国内斑斑们删帖技术一流啊。
作者: well530    时间: 2010-1-30 12:35

最好给点儿图片。
作者: 古斯冬    时间: 2010-1-30 12:56

看来我要投靠国际救援了....
作者: freunmich    时间: 2010-1-30 13:20

如果事实描述的更清楚,再有图片就好了!
作者: 命运之轮    时间: 2010-1-30 13:55

嘿,政府养着一帮吃屎的鬼啊~有双狗眼却看不见人情冷暖,有颗狼心却不知道人命几钱!
作者: liming8118    时间: 2010-1-30 23:24

传闻:

私房原户主在世时共有私房5间,2女儿3儿子。其中2女儿已远嫁,户口迁出。只有2个儿子住在5间房中。08年法院判分房产每人分得一间,因其中一个儿子有一个女儿未嫁、一个残疾儿子在家中需要照顾,所以其它人有产权但是没有在拆迁地居住,并没有拆迁地户口,房子由户口所在2个儿子分住。

09年5月开始拆迁,在“政策攻势”下,5个产权人内部突然产生矛盾,并有产权无实际居住权的3个产权人签署了拆迁协议。而拆迁办并没有和实际居住人谈好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管理部门未经调节作出了强制拆迁的“行政裁决”,并由法院下达“行政裁决执行通知”,同时在政策引导下,关联“民事诉讼”要求实际居住人迁出所居住的其它有产权无户口的产权人房屋。

被拆迁人带着残疾儿子在坚守自己的祖屋。并张贴了毛主席像,“怀念毛主席”条幅,与《物权法》封面。
现场有 “和谐工作人员”随时待命禁止拍照与采访,所有与被拆迁人说话的群众都被询问谈话内容,所以携物靠近的群众都被监视

被拆迁人(备自焚)联系方法:13581833825
作者: 命运之轮    时间: 2010-1-30 23:32

欲盖弥彰!在这个网络发达的社会,此举与宣传无异。
作者: 梦欺骗你我    时间: 2010-1-31 10:14

还贴毛主席像呢  不想想这事情的根源正式他造成的
作者: taoliu    时间: 2010-1-31 10:37

新的拆迁条理的酝酿中,到处都是突击强拆。真是过了这村没那个店啊。
作者: luoyifeng    时间: 2010-1-31 17:39

我说句不好听的话

该死!

谁叫你们为共党打天下?

到头来,共党利用完了,就把你们丢了。这是为他们当年愚蠢在买单

还挂毛腊肉的画像?没有毛腊肉,就没这事情了
作者: Malcolm    时间: 2010-1-31 18: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jky25024    时间: 2010-1-31 18:50

混蛋也帮土共说话了?
作者: heibai    时间: 2010-1-31 20:22     标题: 回复 21# jky25024 的帖子

朋友,请阐明自己的观点便罢;不要评论人家的发言,每个人在基地都有发言权。
本人自觉:如今当个钉子户不如乖乖签了协议领了钱走人,否则到最后前后没人管,只落此下场!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10-1-31 22:50

有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作者: liming8118    时间: 2010-2-1 10:20

至  1月31日中午 法院未到现场拆迁,有3辆警车留守。因地处什刹海旅游区,大轿车上下车区段并是公共汽车站,大量到什刹海胡同游 以及去恭王府游览的全国国民及日本友人在此地拍照留念。单人前往的记者“被劝离”,有“和谐工作人员”陪同的记者可以拍照但是被强拆人的问询一律不回答。法院电话通知房主去法院“谈话”,但是房主怕失去人身自由,又顾及“缺席判决”现况不明。  房主张贴了红色字迹”控诉书“,说明”人民法官盛亚娟“至听拆迁办一面之词,不听被拆迁人困难要求,并主导认定拆迁补偿额”合理合法“,并”人民法官盛亚娟“不接收产权人的控诉材料。并指出”公告“所提”人民陪审员“并不存在,没有经过法律程序。
作者: internetgod3    时间: 2010-2-1 10:41

你们几个打的过政府那帮流氓吗?老老实实的搬家吧,我也是被清拆的,实在没办法,政府把你房子拆了,你打5年的官司,最后也补偿不了几个钱,老老实实的多要几套房子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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