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贵州认定安顺枪案死者酒后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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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mule
时间:
2010-1-19 10:26
标题:
贵州认定安顺枪案死者酒后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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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10-1-19 10:32
日他妈!!!!
作者:
zhuangzi615
时间:
2010-1-19 10:42
枪毙张磊可以吗,我们驴友补偿款出价36万
作者:
hellommtea
时间:
2010-1-19 10:47
操他妈!!!!!什么玩意儿
作者:
hellommtea
时间:
2010-1-19 10:48
张磊长那个德兴,像稳重的样子吗
作者:
Xfyx
时间:
2010-1-19 11:35
真是要操
,都是他妈的一伙的
作者:
轻舞飞扬
时间:
2010-1-19 13:13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1-19 13:29
这帮狗日的,不要再对他们抱有任何幻想了
作者:
well530
时间:
2010-1-19 13:36
只想对所有兲朝的警察们说:草泥马,马勒隔壁!
作者:
frankshi
时间:
2010-1-19 14:10
以前叫人民公安现在叫警察
作者:
jindi5
时间:
2010-1-19 14:15
现在这种枪击案怎么越来越多了啊~
真的是越来越不稳定了啊~
作者:
@cmule
时间:
2010-1-19 14:30
标题:
面对公安, P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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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rn_z
时间:
2010-1-19 14:36
认定死后夺枪也没问题,P民情绪很稳定
作者:
seawong
时间:
2010-1-19 14:44
顺利的完成了又一轮仇恨积累.
作者:
氧化钙
时间:
2010-1-19 15:00
哪有这么严格啊,估计警察叔叔都不知道这些吧
作者:
aken
时间:
2010-1-19 15:32
黄皮肤的中国人都知道怎么回事,拿上来说这么多干什么?浪费时间
作者:
zhengdong
时间:
2010-1-19 15:50
不知道该做撒,
上网不能说话,
谷歌没了也不知道还能上来不
作者:
rollway
时间:
2010-1-19 15:55
继续当屁民!
作者:
喝红茶的RAMBO
时间:
2010-1-19 18:27
标题:
回复 15# mmh7628 的帖子
天朝的警察都是很有身份的公务员,死了国家要在名誉和经济上做出高额赔偿的!社保是天朝低级警务人员,因为没有国家正式公务员身份和正规编制,因此,就算在执行公务中身亡了,对于国家来说也没什么大问题!使用成本比较低廉,因此,是可以真正大量使用的维持社会稳定的基本工具!!!
作者:
心碎不后悔
时间:
2010-1-19 19:08
嗯,小李,這個理由合不合情?合不合理?
作者:
pocaca
时间:
2010-1-19 19:49
引用:
原帖由
horn_z
于 2010-1-19 14:36 发表
认定死后夺枪也没问题,P民情绪很稳定
有才 同意
作者:
sunmoon2008
时间:
2010-1-19 20:17
目前死者情绪稳定
作者:
5MAO
时间:
2010-1-19 21:30
标题:
大家来看戏!
作者:
drhouse
时间:
2010-1-19 21:36
死者说他要上诉上帝法院,告共党要求赔偿中国给中国人民
作者:
梦郎999
时间:
2010-1-19 22:12
习惯就好了,,没办法,,老百姓,能干什么..
作者:
hellommtea
时间:
2010-1-19 22:15
抗议是没有用地
作者:
cmule-yangfei
时间:
2010-1-19 22:42
唉,怎么说呢!死了等于替狗死的!
作者:
popular288
时间:
2010-1-19 23:40
彻底对这个国家绝望了
作者:
qinzhong
时间:
2010-1-20 00:09
真相大白:原来是被酒后夺枪了!
张磊的命顺利高枕无忧……
作者:
LoneyAlang
时间:
2010-1-20 00:17
三枪——拍案惊奇!!!
作者:
pig927
时间:
2010-1-20 00:18
明白明白,总之就是警察没错,那就对了...........
没问题,大家都明白了...........
作者:
wanj_007
时间:
2010-1-20 00:25
在中国,这类事不算希奇。。。请大家别少见多怪。这就是和谐社会。。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作者:
安非他明
时间:
2010-1-20 08:46
暴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作者:
libo5622570
时间:
2010-1-20 09:30
这是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吗还是杀人的魔王····
作者:
winger
时间:
2010-1-20 12:10
郭永志24岁的妻子杨炳珍表示,将来一定会把儿子郭洪栋养大成人,一定会告诉儿子他父亲的名字,一定会告诉儿子他父亲是被警察开枪打死的。
----------------------------------------------------------------------记住这个名字看看吧
作者:
batistuta
时间:
2010-1-20 12:15
该杀的条子,太猖狂了
作者:
fantasist
时间:
2010-1-20 12:19
看到标题我就在想这记者写得不对啊,应该是死后夺枪
作者:
superasians
时间:
2010-1-20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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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ckchen
时间:
2010-1-20 13:16
神奇的国度啊
作者:
YJ07093232
时间:
2010-1-20 13:21
看到死者孩子的单纯的眼睛,我默默祈祷:孩子,快快长大,你有血海深仇要报的啊 !!!
作者:
随心所郁
时间:
2010-1-20 15:49
应该禁酒啊。不管你是活着或死了,只要你饮过酒,你就是100%的责任,不管你有没有责任。
近距离枪响了,当事人会不知道,靠蒙屁民呢,后座力的震动,特有的火药味,清脆的声音,子弹穿过大腿的肌肉和膝盖,屁民会不知道?
连开了5枪,两枪对空,能有机会对空开枪,屁民还会攀上你的胳膊夺枪?
更奇怪的是,如是说的撕扯种情况下,枪械保险是打开的?枪械的保险在何时应该打开?
满篇都是疑问,都是经不起推敲的导演,俺建议,换编剧,换导演。
我同意楼上说的。就算是说死人夺枪,我们也接受。
作者:
Renders
时间:
2010-1-20 16:55
公安太过份了,不过身为天朝小民,我们又能做什么呢?
作者:
sean55
时间:
2010-1-20 18:21
P民们在哪都一样.........纽约非法商贩“暴力抗法”被警察四枪击毙,话说卖点盗版盘至于么
作者:
五月笙
时间:
2010-1-20 20:33
和谐 继续和谐 我操
作者:
65347133
时间:
2010-1-21 00:42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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