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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京的徐老太死了 [打印本页]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0-1-18 15:49     标题: 南京的徐老太死了

 徐老太死了?你有何感慨今天上午有人在某论坛发了一个简单的帖子,标题和正文都只有一句话:“南京徐老太死了”。

  看到这个消息,我的心突然洋溢着喜悦,就像是听到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被毙了一样,就像是听到薄熙来王立军在重庆铁腕打黑一样,真想痛痛快快地去喝一回酒,再到卡拉OK去五音不全地吼上一通。我甚至没有兴趣去证实这消息是不是真的,就已宁愿相信是真的。这个南京徐老太在我心里压抑了几年,如今终于死了,这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呀。范伟在《卖担架》中的呼喊,在我耳畔一遍遍地重复着:唉呀,唉呀呀呀……苍天呀大地呀,这是哪位天使大姐替我出了这口气呀!


  喜悦完后,心里随之是空落落的感觉,她毕竟和我素不相识,生老病死又与我何干?面对一个生命的永远离去,我报以欣喜的心态,是否有失人类的厚道?也许对于她的儿孙们来说,她还很可能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她的离去,势必会引发亲人们的悲伤,在这新年即将到来的时刻,我有啥好高兴的?即便是素不相识的人死了,我也该寄上一份素不相识的哀思,才符合作为一个人的本份。


  然而无可否认我确实是很不厚道地高兴着,甚至来不及分辨这种高兴究竟是高尚还是卑鄙,就禁不住高兴了起来。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南京徐老太,因为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太太的姓氏,实在没有记住的必要。但是她做过一件事,当初知道的人估计永远都不会忘记。回放一下过程:2006年11月20日,徐老太在街上自行摔倒,路人大多不顾而去。南京青年彭宇见状,主动上前搀扶,并把她送到医院检查,还垫了两百块钱医药费。这么一件救助老人的好人好事本来这样结束就很好。但是被救助的徐老太因为那一次的摔倒引发的骨折,花掉了十来万块钱医治,总得找个人分担一下。因此,她在几个月后把彭宇告上了法庭,说是他把自己撞到了,要负担医药费。


  彭宇就这样被讹上了。


  此案唯一的目击证人陈老先生在案发时也参与了部分救助,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2007年9月,南京市鼓楼法院判决的结果是:彭宇负担徐老太40%费用,合计45876.36元。走出法庭,彭宇说:“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冲动了!”陈老先生比彭宇还激动,对着摄像机大声说:“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此恩将仇报的事件轰动南京市,继而轰动全国。


  当时就有网友炮制了一个“救助宝典”,大致精神是:看见徐老太太倒下后,先去找个相机或者摄像机把当时的情形拍下来,然后再找当时在场的人写下目击证明,然后再起草一份《救助协议书》,说清楚是徐老太自己倒下的,让她签字画押。做完这一系列工作之后,才能考虑开始救助行动,如果这时候徐老太还活着的话。


  此事的直接恶果还是发生在南京市。2009年2月22日上午,一位75岁的老人在南京市下关区三汊河公交站台下车时一头栽倒在地,路人很多,但没人敢上前救助,老人为求得帮助,只好大声喊道:“是我自己跌的,和你们无关,你们不用担心!”


  老人此话幽默得让我眼睛人发酸。


  其实人心都是肉长的,能帮人的时候伸手帮一下,也是功德一件,何乐而不为?


  问题在于帮助之后如果被反咬一口,怎么办?有网友说得好:“交不起扶务费!”更有人列举了雷锋当年做的一系列好事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要在放在今天,雷锋会被罚得倾家荡产。


  此事让爱心止步,让本来就日下的世风来一次跳水,给本来就沦丧的道德再来一次蹦极跳,给不想做好事的人以很好的借口:我怕她讹上我!给想做好事的人以很好的阻吓:我怕她讹上我!有人说,对这类人,无论是徐老太太还是徐大姑娘,就该见一次揍一次,让他们的骨头永远处于断裂状态。


  这话过于激愤,不过徐老太……她的心,当诛!


  现在,南京徐老太死了——哪怕网上这个消息是假的,她还活着,我也希望她尽快死去——代表着人类中的这部分卑鄙无耻的灵魂集体性地死去,死个干干净净——我这念头很恶毒,对他们,我除了恶毒,没有第二种想法。(zt)


作者: hxb6820356    时间: 2010-1-23 00: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uyan7242    时间: 2010-1-24 15:28

失去了信仰,活在金钱中
作者: jayzhoufei    时间: 2010-1-24 16:46

终于头一次坐在地板上
作者: lfz288    时间: 2010-1-24 17:07

这能怪徐老太吗,老了糊涂之下,她会想不是你撞了,你干嘛扶我,都是制度害死人,让人互不信任。
作者: wanj_007    时间: 2010-1-25 00:55

楼主写的好,。此人不死,难消心头之恨
作者: pocaca    时间: 2010-1-25 02:48

国民性啊
作者: 功哥1    时间: 2010-1-25 02:57

很欣赏这位老太太,跟法官行贿就带到几万。鄙视法院,怎么不判那扯淡的全责。这样就加快xxx的灭亡。
作者: woaitaozhe    时间: 2010-1-25 03:39

大家少做好事吧!撞完人你就跑没错!撞完人看看还有气的话,就倒车再来一下,确保死了再走这样你赔款会少一点!道德沦丧了为什么。。。。。法律,咱国家的法律不严谨,见义勇为,做好事都要罚!大家还是冷漠一点好。
作者: sniffer888    时间: 2010-1-25 03:47

我现在始终有一种思维模式,碰到这种反映社会现实的事情总会拿China和America比较一下,反问自己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美国结果会怎样。关于徐老太,在谴责声中我还是愿她一路走好。
作者: badbadbad    时间: 2010-1-25 05:25

老太太确实不对,但更该死的是这个政府,要不是法院那么昏庸,会颠倒是非吗?会泯灭仅存的社会道德么?
作者: punkoo1    时间: 2010-1-25 06:02

世风日下 人心不古啊
作者: wenchangyu2003    时间: 2010-1-25 06:04

到底真相是怎样的,我并不清楚,如果是真的像楼主说的那样,换了我是当事人,也觉得她该死!
真希望南京时到处都是摄像头,可以看清楚点,法院判决的时候也可以更加逼近真实值。在目前情况下,我可以理解法院的判决,毕竟这不是人情,要有证据。
作者: zk6685    时间: 2010-1-25 06:14

人本心向上,偏被世人“扶”
作者: simonliu751    时间: 2010-1-25 09:25

她死了又能如何?国民人心已死,活着又有何益?
作者: 88414    时间: 2010-1-25 09:55     标题: 这狗屄老太纵死也是地狱道或饿鬼道

其心确当诛,
畜牲都不如。
作者: quack    时间: 2010-1-25 10:38

,, ,
作者: yywd2005    时间: 2010-1-25 10:39

网络小说《重生之官路商途》也引用了这个故事,主角解决的非常爽,才让我出了口恶气。
徐老太固然可恶,但我觉得更可恶的是那个法官,什么叫常识,他毁灭了助人为乐!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10-1-25 10:49

还是法官该死!
作者: 烟灰缸    时间: 2010-1-25 11:31

引用:
原帖由 big_jackass 于 2010-1-25 10:49 发表 还是法官该死!
赞同。顶一下。
作者: star1734    时间: 2010-1-25 11:33


说实话,也一直在关注这个,以后看见老头老太太就离远点,没办法。这世道。
这老太真是有一个恶毒的灵魂,死了也不能去天堂。
法官更NB,逻辑简直了,特殊到家了!

作者: zhuangzi615    时间: 2010-1-25 11:42

卑鄙是卑鄙者的墓志铭
作者: cu4xe    时间: 2010-1-25 11:59

老太婆是小惡,專制體制才是大惡。
作者: gjhy1688    时间: 2010-1-25 12:14

一个许老太倒下去了,千千万万个李老太,张老太,刘老太,赵老太。。。老太。。老太。。老太站起来了,不要迷恋老太,老太是个祸害。。。
作者: 麽麽云    时间: 2010-1-25 12:34

老太可恶,但还有比老太可恶的人!!!!!!!!!
作者: zrg361    时间: 2010-1-25 12:36

顶起
作者: 无天佛祖    时间: 2010-1-25 12:36

不要扶我。我只是个陷阱。
作者: qsc12345    时间: 2010-1-25 13:19

纵观此世,该死的人太多。
作者: a3684nwxc    时间: 2010-1-25 13:26

不是有目击证人吗,为什么还是判了那样的结果?
作者: zt7274    时间: 2010-1-25 13:26

全是农民思想,这样的事我就做过不止一次,额上了又怎样?我们常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美国人常讲一人也可改变世界!这就是差距!我们只是在那说道理,轮到自己身上永远是患得失,人家总在做!中国文化最大的悲哀在此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1-25 13:30

徐老太吧,就不说了。法官的脑子让驴踢了吗?法官更该死
作者: gx.young    时间: 2010-1-25 13:52

即使徐老太太死了,还有其他类似的老太太。
作者: wey1971    时间: 2010-1-25 13:55

人心已死。没奔头了
作者: yfzzr    时间: 2010-1-25 14:04

若真有地狱,老太必在其中,永受惩罚


当然那个狗日的法官肯定会在更下面的几层


作者: 肖申克的囚徒    时间: 2010-1-25 14:49

畸形社会。。。
湖北几个大学生救小孩那个事情,,打捞者专门等人淹死了才去打捞,就为了打捞尸体费,哈哈。更无语。。
一党专政本来就太多弊端,而且这个政党还是个泯灭人性的邪教!
作者: 111love    时间: 2010-1-25 14:52

引用:
原帖由 gjhy1688 于 2010-1-25 12:14 发表
一个许老太倒下去了,千千万万个李老太,张老太,刘老太,赵老太。。。老太。。老太。。老太站起来了,不要迷恋老太,老太是个祸害。。。
说的好啊
作者: baibian    时间: 2010-1-25 15:08

这个老太被帖子顶死了
作者: silence2010    时间: 2010-1-25 15:37

一个老太引发这么多观点,一一读过!
作者: Fyaaa    时间: 2010-1-25 15:38

无以名状的感觉,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作者: ulti_ko    时间: 2010-1-25 15:39

终于盖棺论定了!
作者: wgh62    时间: 2010-1-25 15:55     标题: 这不是徐老太的是事

这不是徐老太的事。是中国的法官的错。是法官的悲哀,是中国法治的 悲哀!
作者: 紫蓝弯刀    时间: 2010-1-25 16:23

死得好啊!呵呵。
作者: gz_ss    时间: 2010-1-25 16:26

该死的不是徐老太,亦不是法官,更不是XX党(新加坡也是1党),而是有特色的制度!
作者: michael1029    时间: 2010-1-25 16:42     标题: 竟然有这样的人!

简直是耻辱,但是不知道这样的人才能使我们活得更长。
作者: lafee    时间: 2010-1-25 17:02

徐老太固然可恶,但我觉得更可恶的是那个法官,什么叫常识,他毁灭了助人为乐
作者: hzhkx    时间: 2010-1-25 17:23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作者: 山脉fyx    时间: 2010-1-25 17:32

该死的是共匪的专制政府
作者: wsnbbdbb    时间: 2010-1-25 18:22

老衲消息闭塞,这事还是今天才知道,这徐老太所作所为确实让人齿冷!可那“法官”行径直叫人发指!!这厮日后必遭天谴!!!
作者: jillcarlos    时间: 2010-1-25 19:14

楼主好文采呀,佩服嗯
作者: jianbaoxiang    时间: 2010-1-25 19:28

世风日下,好人难做呀!
作者: 性感的JJ    时间: 2010-1-25 19:31

就这个老太死了,中国人的同情心也无法存活,悲哀
作者: blackmoon_one    时间: 2010-1-25 19:38

告状真的是徐老太的主意吗?我看未必,或许真正的罪魁祸首是她的儿女们。
作者: zx7288    时间: 2010-1-25 20:01

我看过了.谢谢!!
作者: shdrydry    时间: 2010-1-25 20:25

如果徐老太确实这样诬陷他人,是早该死了,天罚!
作者: masochist816    时间: 2010-1-25 20:31

不错啊,这个老屁眼终于去了.
作者: arkay    时间: 2010-1-25 20:32

一个老太死了,还有千万个这样的老太
作者: TONYBABY999    时间: 2010-1-25 20:41

支持,人世间道德沦丧到这个地步了么?谁之过?
作者: 命运之轮    时间: 2010-1-25 20:48

市侩而已。。。。

制度的事么。。。难道说这样的制度必然要衍生出这样的国家?

还是说从这样的历史走出来的国家必须要经历这样的事情?
作者: xiaoanbin    时间: 2010-1-25 21:04

为了自己少出点钱,鸡巴日的人的本性都不要了!死后最好做猪,养几个月了就杀掉!
作者: superabbit    时间: 2010-1-25 21:06

法官该死!
作者: njlin    时间: 2010-1-25 21:45

死的好啊!
作者: zcf1234567    时间: 2010-1-25 21:58

一个老太做了一件丧尽天良的事情,让有为青年损失了几万块钱,涉及到一个人,这是小事;一纸判决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制和民心、民意,使社会公德倒退了30年,涉及到一代人,这也是小事,可这个国家一面在宣传教育着学习雷锋,助人为乐,一面又处处体现着助人的人被人坑,为乐的人自己不乐,这样的一个往复循环,涉及到的是一个民族,这是大事!!!!!
作者: kaka198601    时间: 2010-1-25 22:51

难道是天意,谁让她对她的恩人这样的
作者: alc    时间: 2010-1-25 23:09

大快人心事
作者: WZL1978    时间: 2010-1-25 23: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江夫    时间: 2010-1-25 23:46

我看那老东死得磁早了,我倒希望她能在她家的床上多活几十年,呵呵
作者: batistuta    时间: 2010-1-25 23:54

死得好!这个狗鸡巴日的
作者: chbm    时间: 2010-1-26 00:02

更可恶的是那个法官,什么叫常识,他毁灭了助人为乐!
作者: cmulelove    时间: 2010-1-26 01:22

法官是吃大便的
作者: bjt2005    时间: 2010-1-26 01:27

不爱看这样的帖子~看了心烦~~
不要把时间和心思用在评论这些事上~
不公平不合理的事情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
有野草就狂啃,有外财就狂捞~
作者: aegagrus    时间: 2010-1-26 01:28

那个法官可恶,让徐老太当众向道德的水井撒尿。让人心悸。
作者: 大地花开    时间: 2010-1-26 01:54

也有耳闻,但不敢想是真!这也许就是改革开放带来的恶果吧!
作者: 大蛇丸33    时间: 2010-1-26 02:21

也许这不是老太本意  是家人无法承受昂贵的药费想出来的点子  死者已矣  一句话 不是人心变了 而是社会变了
作者: kuyuxin    时间: 2010-1-26 02:33

引用:
原帖由 hxb6820356 于 2010-1-23 00:48 发表
顶起,这个老太不死,中国人的同情心无法存活

她死了,我们的同情心也回不来

作者: 傻哥哥    时间: 2010-1-26 02:52

俺是个穷人,谁我都不敢扶,俺也扶不起,中国那么多人,让法官大人和那些脑满肠肥的官老爷和穿金戴银的官太太们去扶吧,如果他们真的愿意扶,俺也讹上他们一把!!!!!!
作者: Legazpi    时间: 2010-1-26 06:33

可惜啊!亏我当初在南京那么多年,这事情现在才知道啊!
作者: cuicqly    时间: 2010-1-26 06:51

法官都是吃粪的,居然说出你没事干嘛扶老太太,说明你心虚的言论!匪夷所思…
作者: 一剑彤    时间: 2010-1-26 08:39

那个法官没死吗?如果苍天有眼,那厮也该死。
作者: ノ亅丶貝    时间: 2010-1-26 10:11

FCUK GCD
作者: wy1111    时间: 2010-1-26 10:19

死的好,最好连那个法官一起,两个一起下十八层地狱去
作者: plutoren    时间: 2010-1-26 10:29

人心都是肉长的
作者: 春秋不爽    时间: 2010-1-26 11:57

老罗语录"犬儒主义"节选(2002):

"我就告诉你坚强的激烈的理想主义者会怎么做,我给你举个例子,你就知道我的人生态度。比如说我开个车走在马路上,马路边有个老太求救,我没碰过这事我就告诉你我会怎么处事。如果马路边有个老太躺在地上求救,正常的人会怎么样?只好把这老太太送到医院去,正常人都应该这么做或者说都会这么做的。送到医院后的结果是,这个老太太的家属来了,硬说是我把她给撞了,然后敲了我一笔钱,走了。这种报道大家看过吧?这个恶心社会成天出这种恶心事。出了这种事后一个普通人会怎么样?下次就会想阿想绕个湾开走了,不救这个老太太。如果是我我会怎么样?我会停下来,看看是不是上次的老太太,如果是我就给她一个耳光,如果不是我再把她拉到医院去,然后她子女来了,又敲了我一笔钱。这是碰到第二个流氓老太太了。下次我走在马路上,如果又有一个老太太求救,我会怎么办?为我问大家我怕不怕?我没那么镖駻,我也怕,如果不知道怕那不是镖駻那是脑子不好了。被敲诈还不怕,怎么会不怕呢?但是我还是会停下来看看是不是前两次的老太太,如果不是又把她拉到医院去,然后又来个子女,又敲了我一笔,走了。第四次碰到个老太太我怕不怕?怕的要死,像筛糠一样,浑身直哆嗦,但是我还是会停下来看看是不是前三次的老太太,如果不是再送到医院去,你知道什么叫坚强。希望你一腔正义或者说充满了正直感,受到恶心的人身边的人你相信的人给你打击摧残的时候,你明白这样一点就是,你做这样正确的事不是为了他们做的,而是为了你认为是正确的原则做的。我停下来救这个老太太不是我对这个老太太有什么感情,我是意识到见死不救是不对的,因此我停下来了。希望你能坚强一点,如果你能坚强一点的话,你会像我一样,在恶劣的大环境下,仍然活得一身正气。"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0-1-26 12:15

引用:
原帖由 春秋不爽 于 2010-1-26 11:57 发表 老罗语录"犬儒主义"节选(2002): "我就告诉你坚强的激烈的理想主义者会怎么做,我给你举个例子,你就知道我的人生态度。比如说我开个车走在马路上,马路边有个老太求救,我没碰过这事我就告诉你我会怎么处事。如果 ...


 


一身正气就免了吧,关键是你必须有这样做的经济实力,老婆也支持,否则就准备家破人亡吧。


作者: 东方天宏    时间: 2010-1-26 13:06

不能做好事啊。记下了。
作者: 3431994    时间: 2010-1-26 13:48

毕竟是一个生命…徐老太如果家境富裕她愿意做一个这样的坏人吗?
作者: gdi01    时间: 2010-1-26 14:15

法官判助人为乐的人有罪,天理难容!当场的执法者玷污了中华优良文明,社会影响恶劣,该诛!
作者: qlzzriyue    时间: 2010-1-26 15:49

引用:
原帖由 star1734 于 2010-1-25 11:33 发表 说实话,也一直在关注这个,以后看见老头老太太就离远点,没办法。这世道。这老太真是有一个恶毒的灵魂,死了也不能去天堂。法官更NB,逻辑简直了,特殊到家了!


深有同感,像此类人,世间多挂点,社会更和谐!


作者: Roove    时间: 2010-1-26 16:08

该是你的 就是你的 黑心的钱 赚了也没意思
很难想象一个70多岁的老太能干出这种事 很无语啊
难道就没有心么
作者: hazelsmart    时间: 2010-1-26 16:09

今天夙愿得偿,哈哈,也来顶一下。
作者: niuguan    时间: 2010-1-26 16:11

恶有恶报!!
作者: chrishtian    时间: 2010-1-26 17:02

这可真是个好消息啊
作者: mmc781    时间: 2010-1-26 17:43

估计阎王还要发配 徐老太
作者: zhiyeren    时间: 2010-1-26 18:09

并不是一个老太死了大家就敢去救人了,也并非全部因为这个老太大家不敢救人


这个社会值得大家深思


作者: 舞动大海的浪花    时间: 2010-1-26 18:28

徐老太太作为“人”的肉体及生命虽然已消亡,但是她那罪恶滔天的灵魂却永远被钉在了道德的十字架上。
作者: Dr.Douglas    时间: 2010-1-26 18:31

这种不知是什么生物的东西   赶紧去死
作者: 无心月    时间: 2010-1-26 19:12

这个死老婆子真是该死、早就应该死,救他的人反而被诬陷。
作者: 117321    时间: 2010-1-26 19:26

这种人早该死了,或者说早就死了
作者: dfxterm    时间: 2010-1-26 19:33

顶!中国这样下去,他的路江在何方????????
我们这么走下去她和可持续发展乃?????
见义勇为,尊老爱幼??????
都离我们而去了,我们这么走下去!!走向的将是灭亡啊!!!!!!!!!!!!
中国我拿什么拯救你!!!!!!!!!!!!!!!!!!!!!!!!!!!!!!!!!!!!!!!!!!!!!!!!!!!!!!!!!!!!!!!!!!!!!!!!!!!!!!!!!!!!!!!!!!!!!!
作者: bigpunk1978    时间: 2010-1-26 19:58

无语问苍天!!!
怎么会是这个样子啊!!!
钱真的大于良心了么???
作者: 风之涛    时间: 2010-1-26 20:03

人性的沦陷
此老太太老了落个名节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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