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谷歌负面报道摘自《凤凰网》 [打印本页]
作者: justgues123 时间: 2010-1-17 15:39 标题: 谷歌负面报道摘自《凤凰网》
Google的双重标准证明其只在乎利益并不在乎道德
按照Google自己的高调标准,Google本身是一个高举道德大旗的魔鬼。2008年印度22岁的IT专业人士Rahul Krishnakumar Vaid因为在Orkut网站写下“我恨索尼娅甘地(I hate Sonia Gandhi)”而遭逮捕。Orkut是Google在印度的一个社交网络网站。Google立即向印度警方提供了Vaid的Gmail电子邮件信息。 Vaid被起诉了违反了印度刑法第292条和信息技术法第67条,在网上社区发布辱骂印度国大党领袖索尼娅甘地的内容。如果被判有罪,他将可能要入狱5 年,罚款10万卢比。Google声称:Google致力于保护用户隐私,但Google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这还并不是第一起印度政府在Google帮助下逮捕其公民的事件。2007年11月也有一位名叫Lakshmana Kailas K的网民也是在Google的Orkut网站上张贴了一张亵渎印度教圣人Shivaji的图像,印度官方要求Google提供该网民的IP地址, Google完全配合,这位印度网民随后被印度政府逮捕,并遭受殴打。更为不人道的是该网民在印度监狱里被强迫用同一个碗吃饭和撒尿。更出乎预料的是事后证明该网民是被冤枉的
作者: rcon2001 时间: 2010-1-17 15:54
把我说迷糊了~~~~GOOGLE到底咋回事啊?还是继续不明真相地围观吧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10-1-17 15:55
无所不用其极!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10-1-17 15:56
中共真的黔驴技穷了。
连李庄案的手段都用上了。
作者: wistreer 时间: 2010-1-17 16:07
CCAV二奶台。
作者: justgues123 时间: 2010-1-17 16:23
引用:
原帖由 big_jackass 于 2010-1-17 15:56 发表
中共真的黔驴技穷了。连李庄案的手段都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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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这话一点水平都没有,要尊重客观事实
dp说的比较有道理,谷歌要么炒作要么就是有政治目的,没有不偷腥的猫,都不是什么好鸟
作者: @cmule 时间: 2010-1-1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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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10-1-17 16:27 标题: 回复 6# justgues123 的帖子
我没有看到事实在哪里,我看到的是臆测,要是事实就把原来的新闻出处找出来。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10-1-17 16:39
http://www.techcrunch.com/2008/0 ... rest-of-indian-man/
http://www.india-server.com/news ... -on-orkut-1258.html
http://www.rediff.com/news/2008/jan/21inter.html
http://www.indiauncut.com/iublog ... -lakshmana-kailash/
我帮你找到了
作者: xp1999 时间: 2010-1-18 08:23
这里有潜在的意识形态的东西在起作用。谷歌认为印度的事情是“恐怖事件”,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中国,则当成“民主斗士”。双重标准,但可以理解。谷歌在中国发现“我要杀了某某某”,会认为这是泄愤,在印度则被看成恐怖宣言。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0-1-18 09:44
其实很简单,Google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道德楷模,他也是在和自身内部的恶魔
做痛苦的挣扎,惟其如此,才是一个真实的Google,一个可敬的Google,我支持Google,是因为他勇于战胜自我,而不是他一贯正确。
作者: 春秋不爽 时间: 2010-1-18 10:11
Google本身是一个大公司,盈利是其最本质的追求。虽不如他自己标榜的那么高尚,但一个有些理想主义的公司还是比没有强的多。这次和中国政府的谈判,不论结果如何,都会损害Google在中国的利益。Google本身肯定明白这个道理,也许他只是在赌博。
作者: horn_z 时间: 2010-1-18 13:25
Google不是道德楷模。一个美国公司有政治主张也很正常。我们支持它并不因为它多么高尚,而是他的主张表达了P民的心声
作者: 梦欺骗你我 时间: 2010-1-19 15:19
继续忽悠吧,反正p们不明真相,随便你们怎么扯
我所知道的是,多数国家的规则是明摆着的,是法治的,不像兲朝那样,说你有罪就有罪,说你涉黄就涉黄,虽说连涉黄的标准都没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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