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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惨!冤!准新郎惨遭黑势力杀害后抢尸灭迹! [打印本页]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10-1-8 21:51     标题: 惨!冤!准新郎惨遭黑势力杀害后抢尸灭迹!

2010年1月8日,邳州市河湾村民一青年李X(22岁,男性,18天后结婚),在抗争政府强行征地拆迁时,被受人指使的当地黑社会势力性质的暴徒刺死,并于次日凌晨6时,强行抢走尸体。另一青年仍在重伤住院抢救。此事激起民愤!9时村民自发聚集邳州市内主干道游行,要求严惩抓捕凶手、揪出幕后指使人。喊出“打倒黑社会”、“打倒李连玉”的口号!(李连玉是邳州市现任市委书记)




作者: victoruss80    时间: 2010-1-8 23:03

咱曾因小事儿与某人有些过节,对方找来律师及律师的黑道友人,被迫和解。从此对律师这一行与黑道的关系有些了解,对李庄一案的看法与大混蛋等颇有不同。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10-1-9 00:30     标题: 回复 2# victoruss80 的帖子

李庄一案很有代表性。

以前律师口碑不好,但是还算是中共依法治国谎言的一块遮羞布。

更有一些有良心的公益律师为实现中国依法治国不懈的努力着。

从最近的几个轰动全国的案子来看,法官违法判案已经很常见,臆测可以作为判案依据,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李庄一案把律师制度彻底的否定,是中国司法的严重倒退,中共连遮羞布都不要了,中国从此再次进入无法无天的时代。
作者: mango    时间: 2010-1-9 02:57

这是什么社会啊。
作者: deny010203    时间: 2010-1-12 02:26

引用:
原帖由 mango 于 2010-1-9 02:57 发表
这是什么社会啊。

河蟹社会啊,兄弟莫非刚从冥王星出访归来?

作者: 随心所郁    时间: 2010-1-12 10:18

嘿嘿,是河蟹,就得横着走。
作者: cjsssy    时间: 2010-1-12 10:53

不明真相
观望。。。。。。
作者: ocp555    时间: 2010-1-12 11:03

呵呵,无法无天好啊!谁横听谁的
作者: plag    时间: 2010-1-12 12:57

大陆有的论坛还有图片消息,估计很快就要被河蟹了
作者: alqaeda    时间: 2010-1-12 13:25

引用:
原帖由 随心所郁 于 2010-1-12 10:18 发表
嘿嘿,是河蟹,就得横着走。
横行霸道就是这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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