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嫁了瑞典人Carl Karlson的香港兰桂坊协会总监陈蔼慈因患肺纤维化,等不及可供移植的尸肺而离世,年仅三十七岁。原本陈蔼慈计划去尸肺供应远较充裕的夫家祖国瑞典做移植手术,但由于已太虚弱而不能成行。
香港医院管理局资料显示,香港捐赠器官次数甚低,例如尸肝捐赠由○一年至○八年,每年仅约有二十宗,尸肺捐赠的数目更低,零一年一宗,○二年三宗,○五年两宗,○六至○七分别仅有一宗,其他年份没有捐出。另据香港卫生署资料﹐香港的遗体器官捐赠比率也远低于同类发达国家,○五年香港的这项比率是每百万人四点二宗,澳州是十宗,英国是十点七宗、美国廿一点四宗、西班牙是三十五点一宗。为甚麽伟大无匹的中华精神在这些「好人好事」上面一次又一次的失败?
陈蔼慈留港付出的高昂代价
由此可见,香港并不是一个民众互助互爱的文明地方。这就是留在香港,或在传统华人社会生活的极高昂代价。这对夫妇选择留在香港而不是瑞典发展,由于香港扭曲了的社会经济模态,以及白人在香港的优越地位,自然可轻易赚到比在瑞典多的钱,但他们得到的就只是钱,失去的是生活素质,包括优质居住环境、清新安全的空气、安全的食物食水、高度文明的社会氛围和灵性修养,以及全国上下互助互爱的精神。
人生于世,生活素质不就是首要追求目标之一吗?但财富只会在某一基本水平之内对生活素质有较大意义,超出了这基本水平的财富对生活素质帮助极小,甚至有害,因为我们会为了追求这些不需要的财富而浪费了许多可以用来享受人生或学习的时间,而死亡是旦夕可至的事!当你拥有一基本财富,生活素质就主要取决于个人的知识、智慧和品味,这是许多香港超级巨富的生活素质奇低的重要原因。要是财富反而让生活素质降低,这样的财富还有甚麽意义?当然,若陈蔼慈轻信香港《信报》梁柱曹仁超之说:「没有六百万美金不要轻言退休」,那她当然是要留在香港了,因为只有香港这样的低税疯人院乐园才较有可能让人赚到六百万美元。但我可以向陈蔼慈保证,虽然绝大多数瑞典人退休时我相信连六十万美元也不会有,但他们所享有的整体生活素质,极不可能低于这六百万美元为一个香港人带来的生活素质。老实说,即使是身无分文,在瑞典政府爱民如子的福利政策下,也决不会像香港人那样要住笼屋或天桥底那样惨绝人寰的。
在挪威重拾做人尊严和自信
陈蔼慈结婚七年而竟然选择有瑞典这人间乐土不去,不利用这机会把不幸的出生地(即中国)拨乱反正,而是硬要流连于香港这疯人院的污泥溷水,而且留在香港所为者又不是甚麽传道、环保、或民主人权等值得以身相殉的高尚事业,而只是那兰桂坊灯红酒绿的小道玩意。陈蔼慈在兰桂坊的工作使命就是为香港带来欢乐,但大难临头却只能独对,原来这欢乐,就如中国人的酒食徵逐之事,背后并无精神基础。
这让我想到挪威的情况。在香港,患白蚀(即白癜疯)者在生人勿近的目光下通街走,但在挪威这裡,你走遍全国也不容易找到一个。我认识这裡一位患白蚀的阿富汗难民,在政府用昂贵的免费的激光治疗下回复了常人的皮肤,重拾做人的尊严和自信,他说白蚀患者在阿富汗只有面对冷漠和耻笑,看来跟香港相似,而且华人庸医更借此兜售狗皮膏药以敛财。不仅是已获批的难民是如此,那些经过等候而最终被拒的难民,挪威政府也要先把他们身上的主要疾病免费医好才能将其遣返。这一切就是人道和爱。看来伊斯兰和儒家都不大懂。若问,钱从哪裡来?那就又要回到那老大问题:挪威或北欧政府领导人的薪酬约只有香港的五分之一或六分之一,若把附加福利计算在内,其差距更轻易在十倍以上!
也就是说,在北欧这裡,民众自生自灭的自由是远比香港或中国小的。但许多中国人却似乎深得自生自灭之乐,譬如许多华人觉得政府总是越小越妙,最好把利得税减至零﹐甚至那说得诗情画意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帝力于我何有哉」,我也怀疑大有自生自灭的成份在内。
其实,且不说捐赠器官,陈蔼慈的肺纤维化首先就极有可能源于香港的污染环境和无处不在的伪劣中国产品,就像一些外国人到污染的中国长时间留驻工作后,到退休前后冀享清福时就验出绝症末期,匆匆提前报废。
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就刚刚公佈,检测市面 二百五十六个食物样本,包括蒸糕、烘焙食品、海蜇及有糖衣的甜点等,竟发现高达九成七的样本都含有铝,其中以海哲和蒸糕的铝含量最高。假设一个重六十公斤的成年人,每星期吃一件蒸糕和一件鬆饼,已超出可摄入量一成!这当然是因为中国人普遍道德水平较低,加上生产商所用器材和材料多属不合规格的中国廉价货之故,而香港过高的店舖租金也逼使他们非如此无以生存。就如香港新生婴儿八成体内水银超标那样,只要居于香港,就要付上沉重的健康代价。这些代价,也许只有通过普选民主政治方有回天之机。
中国文化令人难以互助互爱
为甚麽香港人抗拒捐赠器官,这本身就说明这个社会,甚至是这个社会灵魂所繫的中华文化,是非常失败的垃圾。虽然我能够想像香港人抗拒捐赠器官的成因可以很多,譬如中国文化的「全尸癖」,儒家的「爱有差等主义」,以及浅薄而且蔑视他人独立意志的儒家思想无法处理至亲(不是他人)死亡的哀痛,以致极其无耻地否决家人生前同意死后捐出器官的遗愿,令器官无法捐出。另外,绝大多数香港人都不是在互助互爱的社会风气中成长的,而是在尔虞我诈,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天天踩着别人、同事甚至朋友的尸首上位的无耻当道(survival of the meanest)大环境下的小爬虫,并在「超级小政府」之下人人都要用尽一口气无限量累积财富以防老,以免老来要在侮蔑裡接受政府的救济,和被人耻笑「少壮不努力」。从这种禽兽环境倖存过来的人,很难有大爱精神,这一点我在香港生活了近四十年非常清楚,毫无幻想。社会上作恶者和有风驶尽者太多,就如那伟大的极具淫威的香港特首曾荫权若不幸要换肺,无数被他欺压的香港贱民必想:干吗要帮他继续为祸人间那样犯贱呢?这种自出娘胎就开始累积的怨气很容易演变为理直气壮的见死不救,即:有极大批中国人被渴望得到「报应」、「天谴」、「天收」、「幸灾乐祸」之声处处可闻。一个社会弥漫着如此大量的恶毒愿望,怎可能互助互爱?恨恨而死的愤世者怎可能还会想到自己身后他人死活哀乐?即使像我这种看似较为清醒的人,老实说,要是我的器官只能救一个人,却有一个香港人(或中国人)和一个挪威人需要我的器官活命,我若可选择,除非那是很值得帮助的香港人(或中国人),否则我必会选择救活那挪威人,因为,在我的认识当中,我知道在挪威人之中的好人和义人,比例上远比香港人(或中国人)裡面的好人和义人多。你若要我捐器官以救活曾荫权或江泽民之流,明知道这是为虎作伥,我虽未至于宁死不捐,但肯定异常痛苦。是以,中国地方一些人更热衷于帮助来自文明国家的人客,虽有媚外或掩饰中国丑陋面之嫌,但若按义人先于不义之人这原则,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但成因归成因,无论香港人拒绝捐赠器官是出于何等可以理解的动机或激于义愤,从整个文化或社会而言,出现如此巨量的人不为己和人格扭曲桉例,已足以说明这文化或社会有大病。
应马上推行选择退出计划
在许多较文明国家,为了确保有足够人体器官供移植,均推行选择退出计划(Opt-Out Organ Donor Program),意思是,所有人若不主动表明反对捐赠,当局就会假定他是愿意捐赠,这在瑞典、芬兰、意大利、法国、瑞士、西班牙、奥地利、比利时等多国均已实行,甚至连独裁国家新加坡也学样,成为这独裁国家罕见的德政。其实,最需要推行这选择退出计划的不是上述的文明国家(当然不包括独裁华人国家新加坡),因为这些文明国家的民众本已甚有公德精神,最需要这些计划的是奉行中华文化和儒家思想的自私民族,但香港的官员以全球最高的薪酬,居然从来不尝试引入这项德政。而香港立法局于十多年前辩论这项动议时,也竟然予以否决。但据我所知,除了因为中华文化和儒家思想窒碍了这个计划之外,也正正是因为香港官员薪酬太高,用去了起码七成的政府开支,以致当局非常担心一旦推行这选择退出计划,有大量器官可供移植后,政府并没有足够资源应付由此而来的巨额开支,从而令政府处境异常尴尬。
陈蔼慈弥留之际,其「前老闆」即「兰桂坊之父」盛智文曾尝试透过其人脉,协助她在北京及广州寻找合适的尸肺移植。这举动又可能把中华儿女不捐器官的病态推向更妖妄的境地。在捐赠器官风气比香港更差的中国,人体器官只是一种用以谋利的商品,就如没有捐血只有卖血那样,只要给钱,在中国甚麽器官都有,而且可以是从活人身上摘取。盛智文以其呼风唤雨的权位,和与中国政府如胶似漆的关係,莫说是尸肺,即使是活肺,只要他开声要,必无问题。但即使真是尸肺,在无法无天的中国,如何证明这尸肺来源合法?总之,由此可能涉及的极度龌龊黑暗的人性堕落,和不择手段的典型中国活命法,令人非常困扰。
论社会阶层,陈蔼慈夫妇已是香港的上等人,尚且如此狼狈,其他数以百万计香港贱民的处境,还用妄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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