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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国旗的变迁(组图) [打印本页]

作者: 黄河水被冻    时间: 2009-12-30 17:19     标题: 中国国旗的变迁(组图)

中国国旗的变迁(组图)

 

2008年12月14日15:34 来源:新华网—图说中国

 




1873_1890年的中国国旗

 



1890-1912年的中国国旗



1911年10月武昌起义时的旗帜

 



1912-1915.10.22中华民国五色国旗



1915.10.22-1916.3.22的中华帝旗帜



1928.10.8-1949.10.1中华民国国旗

 



1931.9.18-1932.3.9满洲国旗子国旗



1934.4-1936.6.28内蒙古伪政权旗帜

 



1932.9.3-1934.10.15的中华苏维埃旗

 



1939-1940年伪民国政府旗

 



中华苏维埃时期使用过的党旗

 



1949.10.1- 中共 党国旗

 

 

 

 

 

 

 

 

 

在美国,焚烧国旗为何无罪?
快活林888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bbs.voc.com.cn 


美国的各州都有不同的国旗保护法,不同时期都有人因焚烧或玷污国旗入狱和获罪,但是罪名最终都被最高法院推翻了。2000 年3月,美国参议院投票表决有超过80%的民众支持的国旗修正案,这个修正案要求改变一贯做法,决定对侮辱国旗的人判罪。最后,由于未能达到三分之二的多数而搁浅。这是美国参议院第三次就是否在宪法中增加保护国旗的条款进行投票表决,前两次分别是1990年和1995年。两次表决,分别以63对36(一人 未参加投票)和58对42未能通过。


1966年6月6日,纽约黑人西德尼·司曲特从广播中听到,第一个进入密西西比大学读书的黑人詹姆斯·梅乐迪什遭到枪击。他愤怒地走上街头,当众焚烧了一面美国国旗,并高喊“我们不要他妈的国旗!” 他因违反纽约国旗保护法而被捕,并被判有罪。但最高法院推翻了这项判决。

1966 年,纽约市艺术长廊的主人斯蒂芬·拉迪什因展出三尊包着美国国旗的雕像而被捕。国旗包裹的分别为子弹箱,吊在绳圈中的人形和男性生殖器。他也被控违反了国 旗法。最高法院的表决是4对4(一位法官没有参加投票),没有判决结果。后来拉迪什说服了联邦地区法院听证此案,获无罪释放。

1970年5月的一天,西雅图的大学生斯潘思在自家的楼上从窗口倒挂下一面美国国旗,并用胶带粘住国旗的两头,以表示反对越战并抗议政府对肯特州立大学的学生开枪。他被控违反了华盛顿州的法律,在上诉到最高法院后,改判无罪。

类似的案例远不止这些。最近的一例是1984年,格里高利·约翰逊在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期间,焚烧了一面美国国旗以反对里根政府,他被控违反了德州国旗法。但是德州刑事上诉法院改判了该案。

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前方浴血的将士,为国旗而战,甚至为了保护国旗而捐躯。用各种方式对国旗进行侮辱和破坏,都理所当然地被公众视为对国家的挑战。如果这个国家政权是民选的,也就是对每一个公民的挑战。为什么美国最高法院和参议院却要一次又一次为焚烧国旗的人免罪呢?难道他们的脑子有毛病吗?不是。参议院和最高法院有充分理由为焚烧国旗的人免罪,这个理由就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美国宪法是世界最古老的一部宪法,尽管美国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国家。这部宪法的主要精华,又几乎都体现在第一修正案上。第一修正案共有45个英文单词: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简单翻译为,国会“不得制定法律”限制宗教信仰和自由表达。正由于这45个字,美国成了世界上最有活力的国家之一。

美国宪法和其余一些国家的不同在于,用法定条文规定了政权不能做什么。美国宪法的最辉煌之处在于:没有把政府放在高高在上的不可侵犯地位,没有把主权凌驾于人权。

第一修正案的freedom of press,精确地解释了言论自由的全部含义,即“自由表达”。“什么是自由言论”,“中国或美国有没有自由言论”,这是被中国人搅得最浑的泥浆水。

首先,第一修正案说明,所谓言论自由不是对现实状况的描述,而是对司法准则的描述。看一个国家或地区言论自由的程度,主要不是看那里的人们说过什么话,敢说什么话,而是看有没有最高法律在保护说话。有没有人因言致罪,有没有法官推翻因言致罪的案例。

其次,自由言论,更正确的说法是“自由表达”,不仅仅是口头的,还有肢体的和行为的表达。其中包括写作,发表,演讲,传播,作画,唱歌,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甚至焚烧国旗。在2000年的参议院投票表决的前夕,原先支持国旗修正案的参议员伯德(Eobert Byrd)对美国退伍军人协会说,他改变了立场,因为虽然焚烧国旗的行为令人厌恶,但这不能成为修宪的理由。美国士兵“不是为国旗而死,他们是为国旗的表征 (意义)而死。”焚烧国旗的行为是为了表达对政府违背宪法精神的抗议意见(如反越战、反种族主义、反霸权主义等),实际上焚烧、践踏国旗与保护国旗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美国的自由民主理念。

只有在法律的意义上保护所有人对自己内心意见的表达,不论以何种方式表达,这种国家才是言论自由的国家。


[ 本帖最后由 黄河水被冻 于 2009-12-30 18:58 编辑 ]
作者: 心碎不后悔    时间: 2009-12-30 17:24

国旗一直没变,都是青天白日,请看我的头像!谢谢
作者: 210007508803    时间: 2009-12-30 18:18

大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台湾是中华民国
只是地域不同说法不同,还好都是由中国人统治
作者: havenyi    时间: 2009-12-30 18:53

大中华 民国!
作者: leapriri    时间: 2009-12-30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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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河水被冻    时间: 2009-12-30 19:05

民国很愤怒,后果很严重。呵呵


黎明:凭什么“你的名字比我生命更重要”?

作者:黎明
来源:凯迪网络
来源日期:2007-4-3
本站发布时间:2007-4-3 10:07:33
阅读量:645次

    我喜欢唱,时而哼哼唧唧,时而放声高歌。歌唱水平实在是不低,既可登不雅之堂,更可登当今所谓的大雅之堂。这么说吧:和职业歌手比,我写的最好;和职业撰稿人比,我唱的最好。
  有个和这一爱好相关的恶心事:许多旋律优美、技术含量高的曲子,填了些野蛮的词儿。有的是主题让人恶心,有的是塞了一两个无耻或荒唐的语句。这样,我会唱的歌不少,愿意完整唱出来的歌却不多。虽说脸皮较厚,可咱也是要脸的的明白人儿,知道别人一听咱唱的什么就了解了咱的思想水平、艺术品位,所以对歌曲的选择还是讲究的,这是世故的讲究;有所选择的另一个原因是主要的,即对某些据说是主旋律的话语有心理障碍,词到嘴边吐不出来。既然你自己知道那是下流的,即便别人不知道、不反对还给你喝彩,自己也要真诚对待自己。

  有一首叫《红旗飘飘》的歌,不管人想不想听总是突然呼呼隆隆地冒出来。“那是从旭日上采下的虹,没有人不爱你的色彩,那是一张天下最美的脸,没有人不留恋你的容颜”。这开头像是热恋中的情话,再一听是讲政治的:“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五星红旗,我为你自豪,为你欢呼,我为你祝福,你的名字,比我生命更重要”。第一次听到最后这句,就希望第一次听也就是最后一次听。曾有一回,在某娱乐场所有位专业歌手很卖力地唱这歌,我没等脱衣舞上演就退场了。

  因为这内容很“反动”、很虚伪,典型的伪崇高。我恨伪崇高,伪崇高和光腚舞比,根本不入流。

  随着北京奥运临近,这歌子会更火,奥运营运之时估计达到最火,放毒范围和毒害效果会更大。我老人家不日李万姬,抽点时间略加计较亦可。

  凭什么“你的名字比我生命更重要”?你想得美!拿一个符号和国民的生命比,还比出符号比国民生命更重要,这样极端的本末倒置,侮辱国民人格,也侮辱国民智力。

  哪怕你叫国家,哪怕你叫大救星,哪怕你叫宇宙神,哪怕你叫伟大元首、慈父领袖......说我的生命不如你的名字重要,你就是恶魔、混蛋,你就是我的仇敌。唱这烂歌之前,我也知道我的命在你眼里一文不值,因此你在我眼里也一文不值。

  什么以人为本?你唱的才是你的真心话:以你的名字为本,以你的脸面为本。你唱了,你声嘶力竭地宣布:为了你的名字传播和脸面有光,可以要我的命;以你名字的名义,你有权随时从这个世界上抹掉我的名字。

  别以为这是唱出来的、艺术化了的我就听不出其中的险恶用心,不管你用什么形式表达,我都明白这样的“国家伦理”。历史上,表达这种内涵很有效的是德语的说唱,之后更有效的是汉语的“就是好”。

  运动员竞技成功,站在领奖台看升旗的那一刻,他们兴奋、幸福、激动是很自然的。这是一个富有标志性的时刻,它标志着个人长期的磨难终有回报,社会与经济地位、前途与保障等等都因此而明朗,亲人的付出和期待也没有付之东流。此时,年轻的他们流泪、雀跃、欢呼,疯一阵子很可爱,他们的确该为自己感到骄傲,为自己、为家人感到自豪。此时正常的思维应该是“我比五星红旗更重要”--没有我,谁的品牌旗都升不起来。

  仅就竞技和升旗而言,也是运动员比旗更重要。为什么歪曲事实说旗子比运动员还重要呢?你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还要奴役贡献者的精神啊,有了脸面还要求替你争光的人对你感激涕零啊!这歌将小人之心展现无遗,是不是?

  说这歌虚伪你不服是吧?那好,假如一条命换一块金牌,你就是运动员,就拿你的命去换,中不中?凭什么你不去换?你不换就是不以国家利益、国家荣誉为重么!就是不爱国么!“国旗的名字比你生命更重要”,这理论不容反对么!你反对就是汉奸么!

  忽悠人们倾向于自轻自贱的人,是不会亲自去拿命换金牌的,他唱词的真实意思是这:我的脸毛比你的生命更重要;我的旗子比别人的生命更重要--我的名字是不会比我的生命重要的,别人的生命才都不比我的旗子、名字重要。

  小样!敢说不是这个意思吗?既然你提倡,你说自己的命不如旗子、名字重要,你带头拿命换金牌、换升旗去吧!一条腿换个金牌换不换?一只手换不换?这要求降低了,觉悟不用达到付出生命的高度,这你换不换?再换个可行性无可质疑的换法:公开宣布一下,拿出你全部财产(一半财产也行),奖励换来升旗机会的运动员如何?

  我相信,如果生命和器官可以直接换金牌的话,那么,个别国家能囊括所有金牌--当然,这是一个最野蛮、最无耻的国家。这不是我们的国家,因为我们还不是全面落实了“你的名字比我的生命更重要”精神的国家--在我们国家,还有一些和我老人家一般见识的人,反抗和抵制着这种纳粹精神。

  感谢奥林匹克精神,感谢奥运,竟然文明到不拿人命直接换奖牌、换升旗的地步;也感谢部分同胞,你们听了“你的名字比我的生命更重要”的时代强音却无动于衷,这是应该特别感谢的。
作者: 会射箭的熊    时间: 2009-12-30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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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光头    时间: 2009-12-30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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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ll530    时间: 2009-12-30 19:12

比较起来,中共做出来的旗是最缺乏美感地,颜色单调。传说中的:土坷垃!
作者: mario839    时间: 2009-12-30 20:25

青天白日满地红,多有诗意啊
作者: satanla    时间: 2009-12-30 20:31

青天白日滿地紅
作者: 喝红茶的RAMBO    时间: 2009-12-31 10:27

永远的青天白日满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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