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陈平福:见证荒唐“救助”!(血泪控诉之一) [打印本页]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30 09:20 标题: 陈平福:见证荒唐“救助”!(血泪控诉之一)
2009-11-22 23:35
坐在家门口,我看着几只麻雀在自由觅食,我悲愤,我比不上天上的飞鸟啊!我失业了,偶尔在兰州街头拉小提琴卖艺谋生,政府的狼犬以“救助”的名义说:滚回你们皋兰去,这里是公共场合,是政府的地盘。我一再解释我不需要救助,我是凭自己的一技之长卖艺谋生,不是乞讨,围观的群众也帮着我辩解说人家这个小提琴拉的挺好的,这不需要你们救助,你们救助站弄错了对象。但蛮不讲理的地方政府救助站坚持奉命驱逐!就是要你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哪怕穷死困死在家里,都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拉琴挣钱 。
这个所谓的和谐盛世靠的就是面子工程、漂亮的口号和强大的宣传!你这穷鬼哪怕是死,也要你滚回家去死,不要玷污了和谐城市的尊荣!狗奴才的恶语,代表的是黑暗的权势!兰州市救助站根本就不是为了“救助”,它就是不能容忍穷鬼们在好心人的施舍下好过一些。
四年前我因一场大病而负债累累,加上孩子上学,被迫拉着小提琴开始了卖艺自救。大难不死的我,要不是千千万万好心人的帮助,早就化为骨灰了。人民政府理应负责人民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保障,要不然人民要你政府有何用?可是人民有难,你政府不但不管,就连自救也不允许!
当今这社会,一场大病,就足以让任何一个普通百姓家庭家徒四壁,负债累累,这样的社会可不可以叫做人吃人的社会!万恶的旧社会是人吃人的社会,吃了人还吐出骨头,现在吃了人不吐骨头,它吐出的是重要思想和伟大理论!
你们已经饱足了,已经小康了,我失业了,落难了,请放我一条生路行不行?
你们坐在高高的权力宝座上,自称为人民服务,可是你们的奴才们举着“救助”的幌子,对落难的自救者实施野蛮的羞辱和驱赶!
一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巧取豪夺的掠夺者在炫耀丰功伟绩,被掠夺得家徒四壁的落难者倒成了政府犬类羞辱的对象!一小部分人富起来了,还有一部分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成为拾荒者、流浪者,还要受到政府“救助站”的驱逐和羞辱!
我原本不想要与任何人为敌,是你们逼我的!我只不过是在争取我自救的权利,我只需要生命和自由,这本来就是老天爷给我的权利!我大难没有死,我知道生命的宝贵,但也不会畏惧死亡!为了保证我的小提琴不被鹰犬没收或弄坏,我可以奋不顾身!我宁愿被官府的狗奴才弄死,也不愿蒙受羞辱!我没有杨大侠那样的勇气面对羞辱,我也不愿跟无知的犬类斗,我就利用网络和我的文字揭开羞辱者的人面,暴露兽心!
我街头卖艺,小提琴是多数人喜欢的高雅艺术,我得到了许许多多好心人的帮助,摆脱了家庭困境,同时也遭到了来自政府救助站的驱逐和羞辱。来自民间善良的捐助,给了我生活的勇气,来自政府的羞辱使我感到悲愤!谁能阻拦我对抗人治的恶法呢!政府高层的一个通知,或者一个最高指示,都能成为这些狗奴才害人的恶法,这就是人治的专制社会!
黑夜已经很深了,白昼不会太远了!我盼望早日脱离恶法的辖制,得享自由流浪谋生的尊严!我盼望黑暗到达尽头!这盼望支撑着我活下去的勇气!人活一口气,这口气就是追求自由的血气!
靠着对自由的热爱和向往,无论是死、是生,都不能叫我放弃对自由的追求!
众人以为美的事情,我要留心去做,不理会狗奴才的狂吠,更何况这是我谋生的路!只要人间存有不断强化的良善和良知,只要有人喜欢小提琴音乐,我就要拉好我的小提琴!阿门!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30 09:21 标题: 陈平福:禁止乞讨是不是中国特色?(血泪控诉之二)
2009-11-22 23:35
上个月,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据此,兰州市政府为了城市整洁的需要,不分青红皂白,开始了大规模整治乞讨活动,我这个流浪小提琴手也被当做“恶讨”而驱逐出了城市。
城市遍地乞丐,根本问题是大量的失业和严重贫困,只有贫困才能把人逼成乞丐,当然也有例外。乞丐太多也确实令人厌烦,你刚想坐在那里休息,马上有人伸手要钱,你没有钱给他就走了。假如你讨厌乞丐,你可以躲着走,我们要学会忍让!我从来就没有遇到过强讨强要的乞丐,如果有,理应制止。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乞丐,乞丐遍地,说明贫富差别太大,说明这个社会的安全保障存在严重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们的人民有善良的高贵品质!
有人说乞丐见了救助站的车就跑,都拒绝“救助”,这是事实。一个名不副实的虚伪的救助站,只是为了解决有关部门的脸面问题,它没有本事解决数亿人民的赤贫!我亲身经历兰州市政府救助站虚伪的“救助”,那不是名副其实的救助,是实实在在的驱逐,是威胁,是恐吓,目的就是逼着你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即便死在家里,也不要在大街上显眼!不要破坏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最伟大的和谐盛世!
一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一个贫富差别极度悬殊的社会,心底善良的人民本来就很奇缺,许多善良的人想发善心而没有能力。为数不多的善良的民众解救了很多危难中垂死的乞丐,没有善良的民众,我陈平福活不到今天!冷血的兰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了脸面,不分青红皂白,指派救助站马甲对所有的疑似乞丐的流浪者,一律驱逐。
解决失业流浪人员的贫困问题,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问题,才是解决乞丐问题的根本。禁止乞讨,古今中外闻所未闻,兰州禁止了,其他城市做的是不是也像兰州市政府救助站那样完全彻底!禁止乞讨是不是中国特色?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30 09:21 标题: 陈平福:没想到,我的生存权就是--饿不死(血泪控诉之三)
2009-12-14 23:30
因忙于生计,我一直都没有在意什么是一个人的生存权。直到2009政府60年党庆前夕,政府开始全面禁止乞讨后,逼着我闲坐在家里,才顾得上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我偶尔在兰州市大街上拉小提琴卖艺,政府救助站的“执法人员”每回总是恶狠狠地对我说一样的话:“别在这里拉琴了,这里是政府的地盘,政府不允许卖艺!如果你穷得没有饭吃,就到我们救助站去吧,我们给你管饭!”。“这个世上没有工作的人多得很,比你贫穷的人也多得是,谁象你这么不要脸,站在大街上拉个破琴,靠人施舍!”
我强压着怒火说:“我不需要你们救助,我只需要拉琴卖艺,自食其力!”
反正政府就是不允许我在大街上拉琴,即使我站在那里没有拉琴,政府的狗奴才也喊着要我滚蛋!
从这些政府公务人员一贯的话语里,我才逐渐意识到,原来我的生存权就是“饿不死”!它们不厌其烦地告诉我“真相”:这个社会有许许多多的人过得比我还困苦,人家都能“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没有影响社会和谐,就我这个另类非要破坏社会和谐!老天爷啊,我的生存权,在某些人眼里就是只能象猪狗一样,只需食物供应!
实话说,我的生存权可不仅仅是饿不死,我大难没有死,必须有尊严地活着!越是在公权力恶犬野蛮践踏我尊严的时候,我越是决意舍命要把尊严夺回来!人民公仆把人民当猪狗对待的邪恶观念必须有人站出来纠正!
好心的民众支持我说,多亏你还有拉小提琴的好手艺,这是凭本事吃饭!没有什么不光彩的,坚持下去!民众还劝我不要和官府的那帮奴才斗嘴了,他们根本就不讲理!的确,这些狗奴才是文明社会的死敌,没有必要跟他们费口舌。
为了政绩、为了城市形象、为了“党和国家”的生存权、为了鸡的屁GDP,把人民的生存权降低到“饿不死”的标准;漠视底层社会贫苦人民的生存权,坚持高学费、高医疗费、不断提高房价,继续制造更多的贫困人口,这就是我们的社会。禁止城市卖艺乞讨,消灭流浪者,以践踏人权为代价,维护市容市貌,打造“和谐、祥和的太平盛世”,请问有关公务人员和政府要员,你们不觉得这太虚伪了吗!
不要紧,我很高兴地发现这个社会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民开始觉醒了。尤其是那些面对恶势力的侵权行为而喊了出来的勇者,他们的伟大之处就是把自己遭受的苦难和不公喊了出来,把真相告诉了世人!
我1982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数学系,当了20多年的教师,没有想到竟然会沦落到如此地步,为了生存权而饱受公权力的侮辱,可见这是一个极不讲理的社会,一个中了邪的社会。一方面我对着只相信暴力而不相信天理的“执法”者,另一方面我还面对着替我抱打不平的围观者,这更增添了我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对我这个大难不死的冠心病人来说,当下是最黑暗的时候,也是最需要我坚持的时候。我不只是要活着,而且还要有意义地活着!阿门!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30 09:21 标题: 陈平福:公家的人骂我不要脸(血泪控诉之四)
2009-12-18 23:49
作为流浪者,我得到了众人的帮助,享受了人间大爱。感谢善良的人民,感谢上帝,让我能在这人世间存活。
可是救助站的恶徒却说:“看你这么大岁数了,怎么这么不要脸!给你说过多少回了,人家政府不允许卖艺,你就是不听!”
政府不允许卖艺!说到“政府”我就来气,这个政府根本就不是民选的,与我有何关系?
善良的民众帮助我,无道的公权力憎嫌我。我这个不能安分守己的贱民,被人民政府的奴才骂不要脸,我反倒觉得不生气。我经受了来自政府城管、保安、公安部门这样的骂声已经很多了,习惯了。这次的情况不同,政府禁止乞讨,救助站的恶奴比警察、城管“执法”更严。
一段时间,满大街到处都张贴着政府的通知,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严厉打击以乞讨为名的“流氓”“犯罪”活动,还奉劝善良的市民不要给街头流浪者施舍!为了营造歌舞升平的和谐盛世,人民政府这次下决心要禁止卖艺乞讨,这就是公权力的蛮横。我坚持不听劝,就是暴力抗法,就是扰乱社会秩序。
政府所谓的“救助”,事实上就是要消灭流浪者。事实再次证明,某些位高权重的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是虚伪的,它们的灵魂是肮脏丑恶的,没有丝毫同情心,没有善心,更没有人性!它们憎恶我们这些走投无路的流浪者,嫌我们给伟大国家丢了面子!为了创建文明城市,为了他们虚伪又可怜的脸面,禁止卖艺乞讨,不顾芸芸众生的实际困境,要死的,由他去死,不要死在大街上,不要给和谐社会抹黑!掌握公权力的邪灵,只顾它们的富足,只顾自我吹嘘,把我们这些落难者不当人,还要赶尽杀绝。和走投无路的底层贫民作对,这种事情,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没有这么明目张胆地做过。
人无完人,我们每个人都有毛病,也许大家都做过一点难以启齿的“不要脸”的事情。我这一生做出的最不要脸的事情就是卖艺乞讨!四年前,我因心脏支架植入手术和儿子上学而负债累累,的确是被逼急了。现在我们胜利机械厂正在搞破产,我失业了,还有冠心病,还没有医保,需要终身服药,不得不继续卖艺乞讨。
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从小到大接受的全部教育都说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的官员是人民的公仆,新社会人民当家做主,我既为主人,理应受到人民公仆的敬畏!但事实恰恰相反,人民公仆指派救助站恶奴当街羞辱我,骂我不要脸!我有难处,人民公仆不但不帮我,还奉劝市民不要施舍。长期以来,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失业者、流浪者,背着“当家做主”的虚名,其实连个屁都不是!我被迫卖艺乞讨,处处遭受公权力的羞辱!
我不要脸地活着,像牲口一样地活着!当人与牲口一样,没有反抗能力且只能任人摆布时,活着,就需要一种人生的大智慧,需要一种大勇气。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当越来越多的人不得不像牲口一样地活着时,他们的沉默一定会暴发!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30 09:22 标题: 陈平福:抢劫?执法?(血泪控诉之五)
2009-12-21 23:20
欺压贫寒的,是辱没造他的主,怜悯穷乏的,乃是尊敬主。见到荒谬的东西就说出来,遭遇邪恶的侵害要抵制反抗,是我等贱民做人的本分,要不然这社会如何才能进步!有一件事情,尽管过去一年多了,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但现在有时想起来,内心还是隐隐作痛,只有说出来,我才能踏踏实实地睡安稳觉。
二零零八年夏天的一天上午,我走在兰州市张掖路与静宁路交点往西的右侧人行道上,头一次零距离目睹了城管的执法行动。满满的一大筐新鲜桃子,被两名执法队员抬上了一辆小汽车。卖桃子的农妇,看起来大约四十岁,她那粗糙的手死死地抓住筐子不放,但很快她的手就被城管队员强行掰开了,小汽车拉着那筐桃子开走了,那车上印着“城管执法”四个大字,那农妇眼看着她的桃子被人整筐抢走,只能坐在地上放声大哭。整个过程非常短暂,让我感觉心惊肉跳,来不及思考和反应。
一个中年男子怒斥城管:“你们简直是土匪,强盗!”听到叫骂声,立刻有几个城管队员气势凶凶地冲向那男子,但同时有更多的行人立刻围了上来,担心那位仗义执言的男子吃亏。城管队员见势不妙,只好匆匆离去。
可怜那卖桃子的农妇,那么一大筐桃子,辛辛苦苦从树上摘下来拿到闹市区,就这样转眼之间被抢走了。也许她家孩子上学就差这一筐桃子的钱,也许家里有病人急等钱用,也许,,,我估计那筐桃子也就能卖几十块钱,你们政府有关单位的官员,坐在豪华舒适的办公大楼里,什么也不干,一天下来领到的钱恐怕比一筐桃子的钱要多几倍,你们怎能如此狠毒!
据说这就是人民政府在“执法”,是政府派这伙强盗这么做的。可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家明明看到的是抢劫啊!面对这种抢劫,你上哪里去告啊!法院是政府开设的,抢劫犯也是政府派来的。面对这种抢劫,人民只有愤怒!良知与道义面对公权力,如同八/九六/四学生的血肉之躯面对坦克。把践踏人权,欺压、抢劫穷人叫做执法!
我拉琴卖艺,经常遭遇政府的警察、城管、保安、救助站奴才的“执法”,在众多好心人的保护下,我的小提琴没有被抢走。我的小提琴是我家最值钱的东西,比那农妇的一筐桃子值钱多了。
不要说我们是刁民,没有人要故意贬低这个政府,是政府的所作所为在自毁形象。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30 09:22 标题: 陈平福:无论如何,欺负穷苦人的都是犯罪(血泪控诉之六)
2009-12-25 08:38
自从兰州市政府禁止我拉小提琴卖艺以来,在我的脑海里不断冒出政府救助站所谓“执法人员”的丑恶嘴脸,以及他们对我平白无辜的羞辱和辱骂,这严重激发了我对强权的愤怒,促使我不得不进行这方面的深度思考。我所看到的社会,人间冷暖,我所经历的苦难,如果不说出来,不写下来,那就是我对自己尊严的自我毁灭,对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一大批人严重的不负责任。我看到的所谓“执法”,就是欺负困苦的人,对待他们,就像街上的泥土一样,把他们清理干净。这样的干净,表现的是统治者灵魂的肮脏。
有一类犯罪分子,他们是在人不知鬼不觉的地方,或者在夜色的掩护下,趁着行人稀少实施抢劫犯罪。这类通常意义下的犯罪分子,如果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好汉遇上,受害人能够得到帮助和保护。也许偶然遇到警察巡逻,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人民养活警察,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没有必要为此大肆宣传,借以提高政府形象。
另有一类犯罪分子是在大白天,穿着制服,开着车在繁华大街上实施犯罪。受害者往往是没有基本生活保障,家庭比较困难,自由谋生摆地摊的穷苦失业者,或者是从城市郊区来的,卖瓜果蔬菜的穷苦农民。我在前一篇博文中讲述的那个卖桃子的农妇,她的一大筐新鲜桃子,被城管整筐抢走。这种抢劫行为被称为“执法”,被大多数人认为是合法的抢劫,不是犯罪。碰巧那整个过程让我这个贱民亲眼目睹,久久不能遗忘,而且引起了我的深度思考。我无论如何都想不通,为什么有些光天化日之下,明明显显的抢劫,被叫做“执法”,而不被认为是犯法?
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依靠拉小提琴卖艺谋生的穷苦人,我能够深切地体会到那位可怜的农妇内心深处的伤痛、无奈、无助。面对这种公然的抢劫,受害者肯定是状告无门,因为抢劫犯是政府的人,法院是政府开设的。我相信,她一定会逢人就说她的故事,大肆宣传她的痛苦遭遇,让更多的人知道现代社会的另类土匪是如何明目张胆抢劫的,这肯定会让政府本来已经很不光彩的形象更加地不光彩。政府要打造一个光辉形象多难啊,就为这类不值钱的“小事情”给彻底败坏了。这位农妇的宣传作用,肯定会比政府宣传部门的威力大一百倍。
的确,我当时看到那筐鲜桃直流口水,所以重点关注了那筐桃子的去向和坐在大街上失声痛哭的农妇。我确认桃子是被“城管执法”车拉走了,不知去向,估计再也不会物归原主了。我有意和现场围观的群众问起桃子的去向,人人都说那肯定是被他们这帮土匪分着吃了,这还用问吗,多少年了,这种事情已经成为了习惯,是政府的一贯作为!这伙畜类,如此抢来的桃子你们如何吃得下啊!
制定土政策的政府高官高高在上,它们不能体察民间的苦难,不通人性,没有善心,没有同情心,不知道德廉耻。请问你们这些所谓的“执法人员”,你们这些做奴才的下人,整天在大街上瞎转悠,而且你们中间也有人曾经下过岗,当过穷苦人,你们不看看这些人可怜吗?政府要你们抢穷人,欺负穷苦人,你们就那么爱听你们党妈妈的话,你们竟然如此缺德!按照天然的律法,不论什么样的抢劫,欺负穷苦人的,都是犯罪,天理难容。当然,城管队员里面也有好人,关键问题是他们背后那个可恶的公权力在胁迫他们作恶。
用打砸抢的方式维持社会秩序,用野蛮的行为打造文明城市,和天下穷苦人作对,这是一种违反现代人权价值观的暴力执政思维,也是政府的低能和无知,是不断地自毁形象,一再挑战民众的道德底线。把践踏人权,欺压穷人也叫做执法,这真的是一个中了邪的社会。
我拉小提琴卖艺谋生,你政府凭什么要派救助站的奴才欺负我、羞辱我!我没有犯法,你们的救助站执的是什么法!我依靠一技之长解决自己家庭的基本生活问题,没有给你们政府添麻烦,为何要遭到如此羞辱和欺负!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30 09:22 标题: 陈平福:政府,请你也守法(血泪控诉之七)
2009-12-26 12:25
2009年没剩下几天了,我下半年的收入,叫做“工资”的那部分,三个月加起来是1620元。半个月前到医院看了个急诊,一次花掉600多,要不是有其他收入,我还能活吗?政府不让我拉小提琴卖艺,难道真的要逼着我去死吗?
我争取拉小提琴卖艺的权利,是争取我的生存权,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我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在维护我们这个阶层一大群人的权益。我追求自由、民主和社会公正,不为别的,就为了我们敢说话,为了让统治者也守法。政府凭什么不让卖艺,我卖艺谋生,政府的救助站“依法”辱骂我、驱赶我,他们执的是什么法!还有,你们政府的那帮穿制服的人,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把农民的水果整筐地抢走,这都是大家经常在大街上看到的很平常的事情,大家看到的明明就是土匪在抢劫,怎么能叫做“城管执法”!
人在尊贵中而不醒悟,就如死亡的畜类一样!有些当大官的、包括在衙门里当差的一部分缺乏基本道德修养的恶奴,它们的身份和地位决定了他们的专横。我遭遇到的个别没有穿制服的,给所谓的“执法人员”撑腰的人,他提醒我:“我们就是要制服你!”感谢人民公仆的提醒,其实你们是在往我的伤口上撒盐,往我的火上浇油,让我极大地增长了见识,提高了智慧;让我终于看清楚了这个世道,也知道了自己是什么身份地位的人,也明白了什么叫做暴力执政思维。
专制制度下典型的暴力执政思维,把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穷苦人民当成猪马牛羊来管理的恶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用打砸抢的野蛮方式维持社会秩序,是对我等贱民之尊严的侮辱,其实也是和真正创建文明城市的宗旨背道而驰的,是有关部门缺德加无能的表现,是对穷苦人群的一种种族歧视。受欺压的人在流泪,欺压他们的人有权力。执掌权力能呼风唤雨的人,你怎能与普世价值为敌,专与穷苦人和行动正直的人作对。你们借助城管、警察和救助站欺压穷人,把自毁形象的事做得如此公开,坦然,真的把枪杆子当成了真理的中心。请你们睁开眼睛看一看,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了,没有不透风的墙了。
我于1982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数学系,当了20多年的教师,如今失业了,没有其他谋生的手段,只有拉着小提琴卖艺。统治者没有为天下穷苦人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水深火热之中的人民都是在辛辛苦苦自谋生路,他们的艰难困苦很少有人关注。面对众多城市失业者,自谋生路本来就很艰难,政府不但不帮助他们,反而用打砸抢的方式欺压他们。
当今社会,大部分人漠视一切不公平的事,漠视穷苦人的苦难。从小就生活在一个专制的制度下,大家已经习惯了把政府的违法行为看成正常“执法”。在关乎人权法制的大是大非问题上,许许多多的人只会小聪明,没有大智慧,只知道要求普通人遵纪守法,没有人敢于要求人民公仆也遵纪守法。统治者犯了法没有人敢管,连说都不让说,有些人只不过说了一些让统治者不舒服的话,根本就没有犯罪,还要遭受牢狱之灾。
看看文明世界,在许多发达国家,街头卖艺是当地的一道风景线,街头小提琴家同样是艺术家。不论你在街头表演,还是在音乐厅表演,无贵贱之分,都是受人尊敬的职业艺术家。我算不上艺术家,没有资格到音乐厅表演,只能在街头卖艺谋生。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30 09:23 标题: 陈平福:依法治国岂能只顾捆绑普通百姓(血泪控诉之八)
2009-12-29 23:14
什么是法?我的遭遇告诉我,在这个人治的社会里,领导代表的就是法,权力就是法律。凡是政府不许人民做的事,都可以依法取缔。用来捆绑普通百姓的时候,把所有能用得上的法律条文都用上,还嫌不够,还要加上行政当局的《XXXX通知》、《XXXX试行办法》、《XXXX管理条例》、、等等。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临时性的东西,都上升成了神圣的法律。相反,国家宪法明文规定的,人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等普世人权,一律可以“依法”践踏。至高无上的政府可以利用权力依法抢劫,依法剥夺一个人自由谋生的权利,而不给这个人任何基本的生活保障。
执政者自称伟光正,总是以教训人的姿态出现。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真的把至高无上的权力当成了真理,在律法上充当知识和真理的模范。
在这个社会里,人民没有监督、制约“人民公仆”的权力,人民只能被“人民公仆”管制。!不给人民言论自由,无非就是心虚,害怕人民说真话。我们大多数的百姓,在长期阶级斗争的环境下,被无情的暴力吓住了,连真话都不敢说,更不敢坦然无惧地批评政府的不义和不人道。
所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城管可以依法抢劫农妇的水果,政府的爪牙依法剥夺自谋职业者的生存权。城管用打砸抢的方式野蛮执法,已经习以为常了,还有钓鱼执法,阴险毒辣,令人气愤。连唐福珍这样很富裕的女强人都被逼上了绝路,而且死得那么悲壮,惨烈!唐福珍被政府依法强行拆迁逼死了,还被行政当局定性为暴力抗法。更多更大规模的,人人都知道的依法残害正直和善良的事情,人们只能在私下谈论,人人都不敢说真话。这哪里是依法治国,简直就是依法作恶!
我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拉着小提琴卖艺,养活自己不致被饿死,根本就不属于救助站“救助”的对象。讨饭的乞丐不劳而获,是羞耻,我拉小提琴卖艺,是靠劳动,不是乞讨,这有本质的区别。我不断地遭到政府救助站“执法”人员的羞辱,驱赶。政府不准我拉小提琴卖艺,这等于“依法”剥夺了我的生存权。其实我面对的,根本就不是人,是一群狼,我只能像羊一样地被赶走,狼群无法想象一个人被困时的痛苦感受。我经常对着向我围过来的狼群怒吼:“给你们停发工资,自谋生路,你们试试看!”
我时常在想,是什么机制和力量把一些人变成了没有人性的魔鬼和怪兽,变成了没有是非观念,只有绝对服从的暴徒。那种目中无人而且合法地掌握着国家暴力机器的行政恐怖主义,比任何恐怖主义都可怕,更无所顾及,无法无天,没有什么力量能驯服它。所以,只有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制度的和平转型,实现宪政民主,我们这些水深火热中的贱民才有可能得以见天日。
当越来越多的百姓不得不像牲口一样被人管制和剥夺、任人宰割时,最后的结果则是:”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我坦然无惧地写博客,不为别的,就想做一粒自由民主的种子,把文字化作追求真理、唤醒民众的精神食粮。
感谢上帝,多亏这个世上有善良,有同情,有关爱,有诚实,有小提琴艺术。虽然我等贱民生活在强权的阴影下,依然能够感受到这个世界美好的一面,依然能够看到黑暗中不断透进来的希望的亮光,所以我贫困却不潦倒、不沮丧。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30 09:25
陈平福的文章是发表在一五一十部落的,血泪控诉是我加的。
凤凰卫视有期节目,崔卫平老师确认一五一十部落注定是2009年末的网络文革的一个牺牲品,什么时候不知道。
作者: aaooyuyu 时间: 2012-9-10 10:48
黑夜已经很深了,白昼不会太远了!
作者: HTCATHY 时间: 2012-9-10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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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923luck 时间: 2012-9-12 00:41
为什么在当时没有引起大家的重视?
作者: 0923luck 时间: 2012-9-12 00:43
他以前在省政府对面的步行街口拉琴~那时在那里靠卖艺生活的人还很少!现在每天都有很多,吹口琴,拉二胡,弹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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