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张天潘:我们致敬过“中国工人”吗? [打印本页]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19 02:52 标题: 张天潘:我们致敬过“中国工人”吗?
2009-12-18 23:39
美国《时代》杂志2009年年度人物近日公布,“中国工人”上榜位居亚军,《时代》称中国经济顺利实现“保八”,带领世界走向经济复苏,这些功劳首先要归功于为中国经济贡献巨大的勤劳坚韧的中国工人。(12月17日《广州日报》)
《时代》的敬意,可能会让很多人有些自豪,但是,正如电影《2012》那句台词“这样的(造诺亚方舟)任务只有交给中国才能完成”一样,这不是表扬,而是提醒。我们应该扪心自问,我们致敬过自己的工人吗?这里的工人,应该是包括农民工的,虽然他们没有城市工人的身份,但却已经成为中国建设的主体了。
在1921年12月,毛泽东在给湖南长沙人力车夫上夜校课时,在黑板上先写一个“工”,再在旁边写一个“人”,这两字的合义就是“工人”。然后再写一个“天”,他告诉车夫如何把“人”字放在“工”的下边构成“天”字。意思是工人就是天。是的,工人就是中国的天,他们就是撑起一个国家的天。但是,他们有得到应有的致敬吗?
前段时间,南京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说:“农民工被侵权以后,他才能吃一堑长一智,很少有农民工法律意识很强,(懂得)自我保护”;还有为了做好亚运会安保工作,广州市公安局联合多部门组织了反恐演习,但多次都是以“工人为了讨欠薪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为假设。这些事例,无一不是指向了当下部分工人所处的困境。
工人被侵权,工会官员轻描淡写地让工人“吃一堑长一智”,然后说他们法律意识淡薄;一些部门不是想尽办法解决,却当做反恐演习。这是何等的荒唐啊,这不仅不是致敬,而是对于基本权益的漠视,甚至是污名化。他们难道真不明白,在权益无保障的情况下,工人“淡薄”的法律意识与群体讨薪,实际是不得已的?
在那曲《咱们工人有力量》的背后,如今现实其实更多的是无力。包括农民工等工人的权益保障、福利待遇,甚至人身安全,总有一丝的阴影在心头。
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工人这个劳动群体永远是国家发展的中坚力量,我们更是一刻都离不开活跃在各行各业的他们。因此,我们要向他们致敬,不过这只是第一步,第二步应该是要更加切实地改善工人生存环境,让他们真正获得应有权益与福利保障,分享国家发展的红利,并拥有更多自己的话语权与参与权,彰显出他们原本就应该具有的力量,这才是真正有内容的致敬。
作者: hundan 时间: 2009-12-19 09:29
一看就像张学良玩女人,用完就扔
作者: qdpan 时间: 2009-12-19 10:40
“领导阶级”嘛,当然不需要“致敬”
作者: 梦欺骗你我 时间: 2009-12-22 18:39
农民更悲惨
作者: 极_Y7 时间: 2009-12-23 13:14 标题: 回复 1# big_jackass 的帖子
这让我想起了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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