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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何三畏:协会的义务,就是协助证明会员有罪 [打印本页]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18 20:56     标题: 何三畏:协会的义务,就是协助证明会员有罪

(2009-12-18 19:09:47)

“记协”证明记者有罪,“律协”证明律师有罪。
北京“律协”跟中青报一样身怀绝技,不需要见当事人。不同的是,“律协”是说他们没有权利见当事人,而中青报不告诉你它为什么不见。

不见没关系,但只要“与警方和监察机构进行了接触”就不妨宣布逮捕本协会成员是“依法办事”的。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协会”跟警方“意见”不一致的案例。不过,在“协会”和警方比较起来,警方毕竟仁慈一点。警方捕记者律师,还有因“错捕”放人时候,但协会绝没有协助证罪而道歉的时候。

这就是中国的“协会”。

能不能不加入这样的魔鬼协会呢?不能。不加入你就不能执业,你就什么都不是。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18 20:56     标题: 附:北京律协谈打黑案律师造假:重庆警方系依法办事


2009-12-18 09:34:34  来源:重庆晚报

  昨晚,北京市律协前往重庆调查李庄案情况的五人小组已返京。北京市律协表示,重庆警方是在依法办事,李庄案已进入法律程序,目前律协准备为李庄家人推荐辩护律师,并于今天公布重庆之行调查结果。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因涉嫌伪证罪、妨碍作证罪,在北京被重庆警方带走,重庆市检察机关对其批准逮捕。14日上午,重庆警方将逮捕李庄的通知交给北京市律协,同时交给康达律师事务所和李庄家属。次日,北京市律协组成由张小炜副会长带队、包括秘书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五人小组,于当晚飞抵重庆调查李庄案情况。

  “我们到达重庆后,与重庆警方接触了,重庆警方是在依法办事。”张小炜说,五人调查小组在重庆与警方和监察机构进行了接触,但并未见到李庄本人。他解释说,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作为社会组织的北京市律协,是无法会见李庄的,只有李庄的辩护人才能依法见到其本人。

  北京市律协副秘书长刘军表示,李庄案已进入法律程序。目前协会正在与康达律师事务所商量,为李庄推荐辩护律师,但是最终要由李庄的家人来确认,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只有李庄的家人才有权为其本人聘请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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