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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打黑戏剧性一幕:彭真之子杠上薄熙来? [打印本页]

作者: qiongao    时间: 2009-12-17 09:28     标题: 重庆打黑戏剧性一幕:彭真之子杠上薄熙来?

重庆打黑桉又出现了戏剧性一幕:涉黑商人龚刚模为争取立功,据称主动向警方检举辩护律师李庄,李庄等已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而被捕。整个事件相当蹊跷,亦震惊法律界。

  据重庆警方称,龚刚模举报辩护律师,是「管教民警多次与其谈心」,因此「终于忍受不住内心煎熬」。换言之,龚刚模是在警方的「思想工作下」检举李庄的,并非「主动」。律师每次会见委託人都由警察陪同,那麽串供是如何发生的?根据龚刚模的说法,李庄在询问他是否被刑讯逼供时,「表现出一种暗示的语言和语气,并且有那种眨眼睛的过程,暗示我。」这就更拍桉惊奇了。原来「眨眼睛」也涉嫌教唆翻供?这在法律上是否靠得住呢?除了龚刚模的「举报」,还有没有其他过硬的证据?

  薄熙来在重庆掀起打黑风暴,气势如虹,本是一件德政,但可惜的是,整个过程几乎都是政治运动式,充满「无产阶级专政」的味道。很多被捕的商人还未开审,已经遭定性为「黑老大」。律师受委託进行辩护,但无论是会见当事人或者查阅卷宗,都是困难重重。







傅洋,是已故中共元老彭真之子

  律师被贬为黑帮军师

  民粹被煽动之后,辩护律师遭封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如今更有律师被捕,其他为涉黑人物辩护的律师,压力将更大。这就是官方要的效果----办成所谓的「铁桉」。

  李庄是京城的名律师,康达律师所合伙人,来头不小。康达律师所在全国范围内排名前十,实力很强,主任傅洋,是已故中共元老彭真之子,副主任郑小虎,是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之子,另一位副主任林星玉则是前人大副委员长林枫之女。

  俗话说,不看僧面看佛面,打狗也要看主人。重庆警方敢抓李庄,实在是太岁头上动土,给傅洋抹黑,应该是获得薄老板支持。昨天,北京律师协会(傅洋担任过三届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已经南下重庆了解情况,看来这回薄一波和彭真这两位「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后代是杠上了。

  附:薄熙来打黑打到“黑”律师上 律师们开始反扑

  法国广播电台

  重庆市检查机关逮捕了被指涉嫌在打黑案中伪造证据的二十名律师等人。中央电视台“1+1”栏目制片人也被更换。

  重庆打黑潮进入深水期

  重庆市政府新闻办2009年12月13日发布消息称,在重庆打黑案件中为涉嫌“黑社会”的龚刚模提供辩护的律师李庄、马晓军等20人被重庆市检查机关批准逮捕,罪名是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12月1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1+1栏目》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接受主持人董倩采访时,对重庆检警的做法发表了批评性意见。

  此后,重庆市官方在其控制下的“华龙网”,发表多篇网评员文章,如《何兵到底是在为谁说话?》、《1+1邀请何兵谈李庄,是因他刚喝完夜啤酒?》等,对央视《1+1栏目》栏目以及何兵教授本人大加批判。

  薄熙来致电央视台长焦利要求处分《1+1》栏目制片人

  最新的发展是,北京媒体人士转述央视内部消息称,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致电央视新任台长焦利,要求处分《1+1》栏目制片人。在新闻频道主持人等的斡旋下,最后,央视决定,将《1+1》和《新闻周刊》制片人对调。

  此前,重庆市官方安排了《中国青年报》做独家采访,在官方发布消息后第二天(12月14日 )刊发。该报道刊发后,由于单方面报道重庆官方立场,未做平衡报道,引发外界质疑。

  中青报的报道称:“李庄,48岁,混迹律师界十余年,其所在的康达律师事务所在京城也颇有“背景”。并说,李庄一到重庆就炫耀自己“上面有人”,多次说“你知道我的背景是什么吗?”、“我的头儿是谁你知道吗?”

  有北京消息人士称,康达所的负责人是中共元老彭真之子傅洋。

  中青报报道说:“在龚刚模按响报警铃之前,律师李庄等人违法操作、妨碍正常司法的行为已引起相关部门的警觉,巡查民警多次批评和警告,李庄仍置若罔闻,看守所依法作了详细记载。”

  中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陈有西律师认为,《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权不受侵犯,会见不被监视。但从中青报的报道中,李庄律师办案中受监视的迹象非常明显。

  他认为,这个“相关部门”已经是明显违法的行为,却被中青报报道成正面行为。而在中青报报道中,多处不加说明地援引官方说法,陈有西认为,这是“媒体定罪,未审先判,将涉嫌犯罪定性为已经犯罪。”

  媒体人石扉客说,“中青报在重庆打黑案的表现,既侮辱了该报曾经令人尊敬的职业传统,也已经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

  法学教授在央视质疑中青报报道重庆市官方透露案情

  何兵教授上央视“1+1”节目时,正是对中青报的报道中,重庆市官方透露的案情进行质疑,他认为,李庄身陷“造假门”很可能是涉黑犯罪嫌疑人律师反咬律师一口,从而达到自己立功的目的。

  中青报操刀该报道的记者郑琳回应对李庄案报道质疑说,“从目前来看,支持的也好,反对的也好,多是从情感出发,从思维惯性出发。”她认为,“应该回到事实本身,回到证据。”

  对此,石扉客质疑说,“既然这样,她为什么把报道写成那样?好像跟真的一样?”

  今天(12月16日),中青报继续刊发独家报道,在重庆警方协助下,他们拘押中的重庆律师吴家友,他和李庄一起为龚刚模辩护,吴家友发布一封公开信,自承有罪。而李庄律师仍然坚持无罪,并说,“打黑不能毁在程序正义上。”

来源: 星岛日报


作者: weismann    时间: 2009-12-17 09: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uan118    时间: 2009-12-17 09:57

这里的水太深,一般人看不懂。
作者: 守夜的狗    时间: 2009-12-17 10:19

一个缺乏公正的社会,什么事都难求公正
作者: 66989    时间: 2009-12-17 12:25

转移视线......不明真相.......可见政府机构公信力之低下
作者: simonliu751    时间: 2009-12-17 12:27

黑吃黑有新剧情了啊
作者: pig927    时间: 2009-12-17 12:45

1. 先是辩方说控方逼供、程序非法、违反人权.........
2.然后是控方说辩方串通做假供.......
总之,犯罪嫌疑人突然转向控方,反咬自己的辩护律师,是罕见的.........
想想是在中国,也就想通了~~~~~
作者: wangzheng8    时间: 2009-12-17 13:00     标题: 傅懋恭

彭真(1902年10月12日-1997年4月26日),男,原名傅懋恭,山西省曲沃县人,中国革命家、政治家。曾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等职。



作者: 山脉fyx    时间: 2009-12-17 14:30

共党黑吃黑的事情,这里面的水太深,我们是无法知道的
作者: WWW008    时间: 2009-12-17 17:24

引用:
原帖由 pig927 于 2009-12-17 12:45 发表
1. 先是辩方说控方逼供、程序非法、违反人权.........
2.然后是控方说辩方串通做假供.......
总之,犯罪嫌疑人突然转向控方,反咬自己的辩护律师,是罕见的.........
想想是在中国,也就想通了~~~~~

我也想通了··

作者: FUZEYI    时间: 2009-12-17 17:38

彭真为啥后来改姓彭了呢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17 17:49

兲朝总搞些不着调的事儿。
作者: neophytor    时间: 2009-12-18 14:08

\(^o^)/
作者: qsc12345    时间: 2009-12-18 14:56

打黑?黑打!
作者: hundan    时间: 2009-12-18 18:58

中共年度大便!
作者: 海边的红树林    时间: 2009-12-19 00:09

这是一个神奇的国度
作者: http9    时间: 2009-12-19 00:18

黑打嘛,本该如此。
作者: 尚店    时间: 2009-12-19 02:01

中国嘛就这样。公正是说给孩子们听的。
作者: woshiputao    时间: 2009-12-19 07:43

到底怎么回事??重庆打黑!!权力斗争???不会吧!!律师有什么权利?
作者: CCAAI    时间: 2009-12-19 09:26

在中国无论是那地上打黑 反腐 ,最后一定能打到中央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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