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认为应该将广州最低工资860元涨到1000元;如果企业承担不起就“离开广州”。昨日本报署名欧阳鹏的文章调门更高,责问标榜文明城市的广州怎么还允许“血汗工厂”这种野蛮的实体。
一说到低工资就联系到“血汗工厂”,像似不食人间烟火的圣贤、隐士。在广州除了公务员、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餐厅服务员、保安、家政、物流……甚至幼儿园教师,几乎所有行业都存在大量的低工资岗位。工人工资反倒不见得低,工厂已经被驱赶得差不多了。
最低工资这东西理论上存在争议,它减少了就业灵活性,尤其对穷人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大麻烦。领取低工资的人主要有三类:一类是从事低技术劳动的大龄农民工,二类是生育之后返回就业市场的妇女,三类是刚刚参加工作的愣头青。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大龄农民工只好回家,妇女只好回家,最惨的是没有工作经验的年轻人,他们更难找到积累工作经验向上发展的机会了。
领最低工资的肯定是穷人,以最低工资雇佣工人的雇主也富不到哪里去,例如请保姆的双职工家庭,刚刚创业的大学生。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驱逐了“落后生产力”,也驱逐了创业机会,驱逐了城市的前途。中国的竞争力之所以让世界侧目,显然不是因为中国富人多,也不是单纯因为穷人多,而是大量的穷人获得了发展机会。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起到驱逐穷人的作用,靠剥夺穷人发展机会来营造广州的富态,失之于野蛮。文明城市不应该仇穷,应该贫富和谐共处。
眼下的中国,广州可以毫不客气地自诩为最宽容的大城市,包容了多种文化,也包容了贫富差距。富人看得见穷人,才能产生社会责任感。穷人看得见富人,才有努力的方向。常有人抱怨偏僻山乡的居民很懒,政府长年扶贫扶不起他们致富的志气,原因之一是他们与富人社会相隔太远。那些从偏僻山乡来到广州打拼的穷人,正好具备了致富欲望,他们不需要政府扶贫,他们需要城市敞开大门,给他们机会。而最低工资标准是横亘在他们眼前的一道门槛,这道门槛越低越能体现广州的文明程度,最理想的状态是没有门槛。为不设进入门槛付出治安、环卫能方面的代价是建设文明城市的成本,得到荣誉总要付出代价。当然,我说的这个文明城市称好不是某个机构评出来的,而是世人心目中的。
不过在现实条件下,文明教化是没有说服力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各种政府收费标准挂钩,和财政收入直接相关,跟社会上实际的工资关系不大,与那每年按部就班增加的平均工资类似。同陈伟光等人对话,最好用上竭泽而渔、拔苗助长、杀鸡取卵这些成语,喻之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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