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能要到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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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pu2ddr
时间:
2009-11-21 18:10
标题:
能要到钱么?
http://news.sohu.com/20091121/n268363912.shtml
孙中界要求城管局在央视道歉并赔偿 官方未回应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2009年11月21日02:22
后续报道 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再起波澜
本报讯 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再起波澜。20日,记者获悉,上海浦东“钓鱼”事件的当事人孙中界已于19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递交了赔偿申请,要求执法局限期赔偿他的损失,并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记者从孙中界的代理人郝劲松处了解到,孙中界向浦东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申请的内容包括两项:一、对方要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二、对方要在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河南电视台向自己公开赔礼道歉,为自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郝劲松表示:“如果执法局在60天内不答复,或孙中界对答复不服,我们将提起国家行政赔偿诉讼。”至于各项索赔的金额,郝劲松表示,目前还不方便透露。
截至目前,上海浦东官方尚未就此事作出公开回应。
《广州日报》供稿
编者按:大家充分发挥一下想象力,能要到钱么?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1-21 18:30
估计判决是这样的:
1)钓鱼是个人行为,上海警方不知情,也是受害者。钓鱼的执行者系临时工已不知去向。警方只负有监管不严的责任。
2)孙中界自己隔断手指已构成伤害罪,因为对他人没有造成伤害故不予以追究。
作者:
leapriri
时间:
2009-11-21 18:39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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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ntting
时间:
2009-11-21 18:42
共匪从来都是这么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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