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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对叶倩彤被判的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josonman    时间: 2009-11-10 09:58     标题: [转帖]对叶倩彤被判的看法

昨天看了《[转贴]动听中国声优----叶倩彤》的帖子,特意搜了白洁一文听了一下。很一般的色文,也没有感觉到有引诱人犯罪的企图。

叶倩彤由此获罪,不过是中国号称“改革开放”、“思想解禁”的遮羞布被再次被无情扯开罢了。我们思想自由么,我们有权在不危害别人,不危害家庭的前提下看黄色小说,听黄色小说录音么?——没有权利。因为我  党  怕人民学坏了,怕党员的先进的性教育被人民学到,怕草民也和党员一样欲火焚身。

于是党员干部们可以嫖娼,可以包二奶,可以接受先进的性教育。可是草民不行。不能包二奶,不能嫖娼,不能看色情小说,更不能听“诱人犯罪”的色情小说录音。——为什么?因为我们有的是证据能证明你听了就会学坏,你听了就会上街强奸妇女。不信?好,我们这就导演一个案件,让受毒害的犯罪嫌疑人声泪俱下的控诉色情小说的罪行。

从我所知道的事实来看,中国从有了街头录像厅,有人播放黄色录像开始,社会上的性犯罪就在出现明显减少。可是还要查禁,因为允许放黄色录像就是社会道德有问题。你不这么想,可是老思想的人肯定这么想,不幸的是他比你还多一样东西——权力。

于是中国没有电影分级制度,于是血腥和暴力色情一样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被允许“无意中毒害”青少年。连CCTV的少儿频道都明目张胆的播放血性战争场面和鼓动暴力打人杀人(虽然对象是反动的地主,特务,日本鬼子)的美其名曰“童心回放”的老电影。

叶倩彤获罪,应该引发中国出台影视文学作品的分级制度。只有在有分级制度之后,才有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才有对中国社会道德底线的捍卫。



作者: fantasist    时间: 2009-11-10 10:07

分级制度出不得——政策不模糊化、抽象化,相关部位到哪去捞油水?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1-10 10:11

用一句古话形容GCD: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
作者: 维博    时间: 2009-11-10 13:51

引用:
原帖由 big_jackass 于 2009-11-10 10:11 发表 用一句古话形容GCD: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


说得好!!!


作者: banlangen    时间: 2009-11-10 16:50     标题: 动听中国录播淫秽小说 “第一声优”获刑

      “酥人入骨”,马某的嗓音天生具有这种魔力,这个被网友称为“中国第一声优”的女孩却把自己的声音糟蹋了。因在网上播读淫秽读物,马某落入法网,并于近日被上海市徐汇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她所属网站的负责人龚某等人也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创意

  创办中文有声读物网站

  马某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有声读物网站“动听中国”的网络播音员。2008年“动听中国”网站的老板龚某将马某招致麾下专门播读黄色小说。依靠传播淫秽读物敛财,龚某坦言是无奈之举。

  “没时间读书,就听书吧。”这是龚某在创办“动听中国”网站之初的构想。伴随着现代人生活节奏的加快,已经很少人能够有时间坐下来静心读书了,作为都市人的龚某一直有切身感受———“倘若有一家网站能够将书朗读出来,通过录音的方式给想读书的人“听”,应该会赢得不少上班族的欢迎。”看到“有声化”读物的市场前景,2006年龚某着手策划“动听中国”网站。

  龚某大胆的创意为他掘到了第一桶金———上线的“动听中国”很快成为全球最丰富、更新速度最快的中文有声读物网站,拥有200多万集各类有声读物的内容储备。

  可伴随着类似网站的相继出现,竞争日趋激烈,成为一片“红海”。在这种形势下,“动听中国”的点击率停滞不前,经济效益也难有新的突破。

  困境

  竞争激烈推出带色内容

  眼见网站的运营陷入艰难困境,一些员工也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向老板龚某建议在网站上再开设新的栏目,其中可以放置一些包含淫秽黄色内容的故事音频以供网友收听、下载,提高网站的点击率、访问量。

  员工提议让龚某有些动心。经过一番斟酌之后,他作出了决定。虽然他自己也知道,在网络上传播淫秽读物是违法的事,但深谙网络技术之道的他也知道如何通过隐藏或者撤销涉嫌违法内容的方式而逃避警方的眼睛,于是便不再有迟疑。

  2008年初,根据龚某的吩咐,技术人员张某对“动听中国”网站进行了改版,开设了“都市夜话”栏目,并在该栏目下放置由网友提供的含有淫秽黄色内容的音频文件,以供其他人收听、下载。

  “都市夜话”上线后,龚某推出了一套新的收费计划。

  升级

  招播音员录播黄色小说

  起初网站采取采编网友自行上传的淫秽音频文件的方式,制作传播淫秽音频。网站渐渐火起来后,网友提供的内容逐渐不能满足网友的需要,网站便决定在网络上多方面搜集淫秽信息以拓展内容来源,工作人员提出招聘一专职播音员为“都市夜话”录制淫秽小说。

  马某就这样来到了“动听网站”,当时仍在大学读书的她看到了网站招聘播音员的广告,每小时40元的报酬让她怦然心动。

  可一收到老板发来的录音讲稿之后,马某傻眼了。她发现所要录音的内容居然都是淫秽小说,字里行间完全是赤裸裸的性爱描写细节以及表达叫床声音的词汇,内容详细而又露骨,让马某不由自主的脸红起来。“一开始我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但手头缺钱的马某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份兼职工作。

  马某很“尽责”,每当收到文字材料后,马某便开始酝酿情绪,在寝室里通过自有的录音设备绘声绘色地将这些文字录制成一篇诱惑人心的有声读物,然后再通过网络发送给网站的编辑张某某。“酥人入骨”的声音很快让马某荣升为网络红人,被称为“中国第一声优”。网友为她建立的百度帖吧拥有了大量的粉丝。马某前后为“动听中国”工作了近10个月,先后录制了《金鳞岂是池中物》等一批淫秽小说的音频。

  判决

  网站四名人员分别被判徒刑

  自从“有声有色”的“都市夜话”栏目开设后,“动听中国”网站的访问量也伴随着栏目内容的丰富而有显著提升,经济效益也较之前有了很大改善。

  据相关部门统计,至案发前,“动听中国”网站在全球网站排名为5.4万名,在互联网音频资料类网站中排名为全球第一。注册会员数达2万余人,收听用户遍布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全国各大省市乃至境外地区,点击数已达200余万次,下载数已达26万余次,已在互联网上形成了较大影响。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动听中国”在互联网上制作、传播淫秽音频文件831个,情节严重,龚某是该公司的主管人员,张某、张某某和马某参与制作、传播淫秽音频文件,4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据此,判处被告单位动听中国网站罚金10万元,判处龚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张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马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 本帖最后由 banlangen 于 2009-11-10 16:51 编辑 ]
作者: playmate    时间: 2009-11-10 17:00

这就是现实,为些许权利斗争都是非常艰苦的.
作者: hundan    时间: 2009-11-10 17:02

金鳞岂是池中物,看过,没听过,可惜
作者: nailking    时间: 2009-11-10 17:32

可惜了!
作者: dafengdier    时间: 2009-11-10 21:14

楼主将搜到的下载地址给出来,让大家都听听哈!
作者: 世俗中存活    时间: 2009-11-10 21:49

有点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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