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文件
吉农大学(2009)200号 签发人: ××涛
====================================
关于给×××记过处分的决定
校属有关单位:
×××,男,工程技术学院2008级××专业1班学生。
该生于2009年7月12日晚18时许在网吧观看黄色电影,
20时许回到校园,来到22舍女生公寓楼南侧铁丝网外面,
偷窥楼内女生,并在此手淫,保卫处接到报警电话后将其
带走。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吉林农业大学学生违
纪处分条例(试行)》第十四条第(二)、(六)款、第
二十七条第(八)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决定, 给予×××记过处分。
如对此处分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五
个工作日内,向吉林农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
诉。
二〇〇九 年九月二十四日
(吉林农业大学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