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一审宣判 5名被告被判有期徒刑 [打印本页]
作者: YUOL 时间: 2009-10-17 20:27 标题: 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一审宣判 5名被告被判有期徒刑
10月17日上午,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对今年6月17日发生的涂晓玉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依法公开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涂晓玉等5名被告人五年至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判处涂远华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缓刑或者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石首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6月17日晚8时许,石首市永隆大酒店厨师涂远高(男,殁年24岁)坠楼身亡,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为自杀,并将调查结果告知了死者亲属,死者亲属为向酒店索要赔偿,将尸体停放在酒店大厅,引起群众围观。在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事件过程中,涂晓玉(系死者堂姐)、陈补生、王传淑、涂远华(系死者之兄)等人组织、煽动闹事,王俊、童震等人积极参加,堵塞交通,打砸财物,殴打维持现场秩序的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造成公安、武警人员共62人受伤;16台警用车辆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永隆大酒店、疾控中心、笔架山派出所被焚烧、打砸;周边企业、学校等单位的生产经营、教学和居民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石首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涂晓玉、陈补生、王传淑、涂远华等人无视国家法律,在明知涂远高系自杀身亡的情况下,为了实现无理要求,组织、煽动群众聚集闹事,王俊、童震等人积极参加,损毁财物,打砸车辆,殴打维持秩序的公安民警和武警,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严重。涂晓玉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对情节严重的首要分子,依法予以从严惩处;对罪行较轻,犯罪后认罪、悔罪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分别适用了缓刑或者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该案于10月16日开庭审理,近200人旁听了庭审,辩护律师出庭为被告人做了辩护。
不做评论,看官明镜!
作者: bigpunk1978 时间: 2009-10-17 20:57
被玩弄了吧!!!!!
哎!!!!!
作者: http9 时间: 2009-10-17 21:11
与共党讲道理?如果真准备做那种事就得做绝点,然后跑路,不然就别乱动。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09-10-17 21:13
引用:
与共党讲道理?如果真准备做那种事就得做绝点,然后跑路,不然就别乱动。
说得对!
作者: 市委副书记 时间: 2009-10-18 01:35
邪党开始秋后算账了
作者: 思考驴 时间: 2009-10-18 03:10
承诺不追究,贼匪的话也信?
作者: 山脉fyx 时间: 2009-10-18 07:41
共党靠得住,母猪会上树,相信共党,不如相信母猪
作者: a981234 时间: 2009-10-18 08:47
像这种轰动全国,震惊圣驾的事情都不敢大张旗鼓地从重从快了,看来这天朝气虚肾亏的厉害了。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0-18 09:09
引用:
原帖由 a981234 于 2009-10-18 08:47 发表
像这种轰动全国,震惊圣驾的事情都不敢大张旗鼓地从重从快了,看来这天朝气虚肾亏的厉害了。
所以我朝要加紧封锁网络
作者: rainy_gl 时间: 2009-10-18 09:26
相信党国的下场。。。
作者: wreckage5106 时间: 2009-10-18 09:40
形容封建社会有一句话 八字衙门朝南开 有理无钱莫进来
作者: YUOL 时间: 2009-10-20 18:49 标题: 回复 5# 市委副书记 的帖子
大家心里都清楚,,莫谈国事啊!
作者: yury 时间: 2009-10-20 18:53
虎贲们都玩起来集团消失了,这是党妈妈最需要你们的时候啊,怎么不出来了啊,呵呵
作者: YUOL 时间: 2009-10-24 17:05 标题: 回复 5# 市委副书记 的帖子
布衣一怒鬼神惊, 六扇门内六吏死 阁下貌似是官场中人,了解很透彻哦!
作者: 游走天地间 时间: 2009-10-24 17:16
共匪要记住,
欠账是要还的
[ 本帖最后由 游走天地间 于 2009-10-24 17:18 编辑 ]
作者: 肖申克的囚徒 时间: 2009-10-24 17:22
当事人为石首市长的弟弟所杀,并非他杀!我因工作去过石首,当地农民全都知道!
我真的还是很敬佩石首的市民,敢于站出来谴责不公!但人太少了,政府就硬来了!
我们真的只差陈胜吴广了 !
作者: YUOL 时间: 2009-10-24 23:32 标题: 回复 16# 肖申克的囚徒 的帖子
兄台,下次来石首,可以找我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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