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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不起,你这个民族不能上网 [打印本页]

作者: lantting    时间: 2009-10-6 22:01     标题: 对不起,你这个民族不能上网

 


      昨天第一次来到沈阳,第一次受到沈阳人民如此“热情”的招待!“热情”到昨晚差点睡在马路边上。

      办完了一天的事情已经很劳累了,准备找个宾馆住下,结果折腾了三个多小时没有一家宾馆允许我入住,当时打电话预定的时候都说有房间,当我走到宾馆前台的时候服务员却理直气壮的告诉我:我们这里不接待任何新疆人!当我出示所有证件后他们还是依然拒绝,我问他们是谁规定的,他们说是公安局规定的,简直欺人太甚!找了很多家宾馆,所有人的态度一样坚决,看到我就像看到贼一样~!眼光没有任何善意。我对这个原以为不错的城市失望极了!!!最后,我让他们找来当地的公安局人员,反复复印了我所有的证件,甚至还怀疑我的证件在造假。。。。好说歹说才让我勉强入住下来。我用手机录下了他们和公安局人员的对话,本想把这些录音放在这里让大家听一听,但是想想实在没有这个必要,互相理解也许是当时我唯一能安慰自己的借口,这件事情我可以理解,我想问问如果换成别人,他们会理解吗?这样的做法到底会有什么好处呢?这样的局面会延续到何时?好在我懂得汉语可以和他们沟通,如果对于那些刚从新疆出来做生意的或者是旅游的朋友来说难道真的只能睡在路边了吗?国家政府真的会这样规定吗?我想只是当地的政府的办事方式和办事头脑过于肤浅了。

      躺在床上让自己安静了一会儿,静下心来仔细想了一下,其实这些工作人员的态度在这个时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当地政府作出这种极其针对性的行为是不是值得让我们去反思一下呢?今天早晨更是碰到一件好玩儿的事儿。因为工作原因需要回复一个邮件,我在宾馆附近找了网吧,走到前台,

“我需要上网,请问需要多少押金?”

“10元”网吧人员看都没有看我爽快的回答到。

“请出示你的身份证”

我拿出身份证对他说“给你。”

“对不起,你这个民族不能上网。”

“为什么不能?”

“国家规定的。”

我无奈的笑了笑走了。走到第二家回答也是如此。。。

 

 

作者资料:

库尔班江


1982年出生于新疆和田市,维吾尔族 1999年开始从事摄影 现为中国传媒大学学生 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中国民俗摄影协会博学会士 新疆摄影家协会会员 曾多次在北京、平遥、新疆举办个人影展,作品多次获奖 2005年参与中央电视台纪录片《森林之歌》拍摄创作 2007年完成纪录片处女作《喀拉古塔格日记》 ,获得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影像节最佳纪录片奖。“传媒影像力首都高校影像大赛”最佳纪录片奖。全国大学生DV有奖征集比赛纪实类三等奖 纪录片和个人影展在清华大学,人大,民族大学等6所高校进行巡回展映 接受《帕米尔》杂志及《人民日报》社人物专访


[ 本帖最后由 lantting 于 2009-10-6 22:02 编辑 ]
作者: leijx011030    时间: 2009-10-6 22: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inbad    时间: 2009-10-6 22:22

别的倒算了,你把人家照片贴出来不是给别人制造危险么?
作者: zhaohuhu    时间: 2009-10-6 22:22

这个民族的人就这样
我们可以不尊重你们
但你们必须尊重我们
遇到问题只会赖别人
也不想想根源就出在自己的落后愚昧宗教上
活该被文明社会抛弃
作者: bluefull22    时间: 2009-10-6 23:25

何止上网,宾馆旅社也不接待的,除非去民族招待所,还有其他各种方方面面的歧视,这就中共的优惠政策。
作者: 风暖云寒    时间: 2009-10-6 23:41

这个是有点过分了,新疆的问题应该留在新疆以内,在新疆以外的地方没必要表现的这么风声鹤唳和赤裸裸。
这样做不利于体现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而且容易加剧维族人的民族对立情绪,不利于促进他们追求汉化。
作者: jwf100    时间: 2009-10-7 00:04

讨厌5楼的说法, 没有WW闹的那一场无耻的对百姓的屠杀,各地百姓也不会愤怒,当然也反对各地方图省事免责任的做法,但是面对这样的现实,怎么办呢,这样做法对维族兄弟是保护,你能懂么....
作者: 天边的老狼    时间: 2009-10-7 00:12

为什么这个民族不让上网,为什么这个民族把屠杀称为反抗、争取自由、民主?
作者: anybug    时间: 2009-10-7 00:21

的却,我的几个好朋友,住宾馆,到哪玩,除了要看身份证外,还要登记备案,给公安查阅,相当繁琐,就是因为民族上面写的是藏族。
但是这些东西都不用这么繁琐,在我那几个朋友身上,因为一张军队开的证明,天下无敌,呵呵,公安都没辙。
不能说的太多了,大家自己揣摩吧。
作者: qdpan    时间: 2009-10-7 09:51     标题: 不管是什么民族

本来都是中国合法公民,《宪法》也不能保护人家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也带头不执行《宪法》,可见人权更没保障……

有罪无罪,应该是法院审判之后才知道吧
凭什么张口就指责一个民族是罪人——这一杆子打击面太广了吧

[ 本帖最后由 qdpan 于 2009-10-7 09:53 编辑 ]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9-10-7 10:30

这是真的吗?有点不太相信。如果真的这么做的话,只会加剧民族矛盾。社会将更不安定。
作者: creativetree    时间: 2009-10-7 16:51

这年月
活着比死都难
作者: qdpan    时间: 2009-10-7 19:09     标题: 回复 13# creativetree 的帖子

引用:
原帖由 creativetree 于 2009-10-7 16:51 发表 这年月活着比死都难


 


老兄,您回帖能不能换点别的词儿,这两天您就揣着这么一句话走遍天下


作者: wreckage5106    时间: 2009-10-7 19:29

这样地方暂时是有利于安定了  可是从长远来看 对国家对维族和汉族的关系  只会越来越糟糕 
作者: 肖申克的囚徒    时间: 2009-10-7 19:55

归根结底,是我们落后的中国人和落后的政府带来的。
现在的中国就是个地狱。。。
当爱充满心田 在醒悟放下的那一刻 原来这个世界都是自己 原来 就活在天堂
认识你就是我 培养我们的爱 心疼我们的世界 让这片沦丧的土地充满人性的光辉
作者: 2177753    时间: 2009-10-7 22:53     标题: 世界大同,全球一体化

爱是无分:种族,肤色,国界,年龄,性别的

只有所谓的好人或坏人,但全都是人

太不和谐,太不友爱
作者: WWW008    时间: 2009-10-7 23:53

进来看看不说话··
作者: ad1982    时间: 2009-10-8 00:40

啊~啊~啊~还有这事儿!如果是真的那真给我们沈阳这噶的人脸上抹黑,但这并不能代表所有的沈阳人对你们的想法和态度,至少大部分沈阳人还是很友好和善的,就拿我家小区口那两家买羊肉串的说,一家本地的一家你们新疆人的我回回都买你们新疆人烤的也没什么原因就是个好感呗~这回你遇到的这事儿我觉得无非就是政府的原因呗!要不谁开店还不是为了争钱呀你理智的想想是不~这事儿真发生了的话我带我们沈阳这噶的人民向你道歉了,下回再来沈阳他们再撵你的话跟哥们儿说一声哥帮你想辄
作者: king5197487    时间: 2009-10-8 14:18

我倾向于一个民族--中华民族(强化这个民族意识,淡化各民族的成份),不认同这个民族的,我同意CCP用非常规的手段和方式来影响和改变事情往这个方向发展。
作者: ggnarsil    时间: 2009-10-8 14:34

无奈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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