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说说我一次“喝茶”的经历 [打印本页]
作者: 白衣卿相 时间: 2009-10-4 14:37 标题: 说说我一次“喝茶”的经历
本人是某所大学的学生,今年年初刚开学的时候,一日突然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在此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班主任领我进了办公室,里面有三个人,一个是学校的领导,该领导让我坐下,向我介绍了另外两个人,原来是市里的便衣警察。
接着,他们让我不要紧张,只说是来了解下情况的,然后他们就问我是否认识一个叫张辉的人。我哪里知道张辉,张家辉我倒知道。于是摇头说不知道。两个警察似乎不太相信,让我仔细想想。这时,班主任也用恶狠狠地语气让我好好想想,不要隐瞒。(班主任在此一直唱白脸。)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那两个警察又接着问我知道不知道《08宪章》,我说知道,警察问我有没有参与签署,我说不记得了,应该没有吧!好了,这时警察拿出一份文件出来,说道:“那我们掌握的情况怎么有你签署的信息呢?”警察说,这个事情非常严重,是一群别有用心的人企图颠覆政权的行为,义正言辞的批判了这个《08宪章》,然后又劝诫了我,我说我记不太清了,可能是以前收到过这个邮件然后回复了吧!
这时警察问我有没有加入一个角马俱乐部的组织,我说没有,但好像加过这个QQ群。警察说他们也是非法的,主事的就是张辉,就是以QQ群的形式来进行活动组织,现在已经被公安部全面掌握了情况。公安部现在是根据掌握的情况让地方警察逐个排查,搞清楚是不是参与了,做到不冤枉一个,但也不走漏一个。
我这时害怕极了,生怕被警察抓走,然后书也读不成了。于是老老实实交代了情况,说我并不知道角马俱乐部,只是有人加的我,但我也没聊过天,后来想退群也退不掉(那段时间腾讯和谐了很多QQ群)。然后又说了很多悔过的话,大体意思就是我是一个不明真相的群众,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其实我什么都不知道(的的确确是不知道,但是对党和社会现实的情况还是很知道的)。
最后,两位警察了解了情况,大体也确定了我是一个不明真相的群众,也就没有再找我。
之后,学校领导让我写份材料,暗示我写检讨,我一听就明白了,回去之后立刻开笔,写好了检讨,交给了系书记(自然又挨了系书记的批评)。
后来,那个学校领导又找了我一次,让我说说平时上网的情况,我一时害怕也交代了。领导又批评了我。
如是,班主任、书记、领导都批评了我。我当然作诚心悔改状,交了份检讨上去,也不知道有没有被记过。
作者: xiekunkkk 时间: 2009-10-4 14:51
和我的经历一样,不过他们来了三,还好没惊动领导
当时把我带到一个三星级酒店问话
那时候好紧张,差点书都读不了了
还好当时我态度比较好
咱们可是悻悻相惜啊!
作者: 白衣卿相 时间: 2009-10-4 15:34 标题: 回复 2# xiekunkkk 的帖子
遇到这种情况当然要放低姿态了,要是还犟的话估计真的要倒霉了,毕竟CCP对付普通百姓的手段还是很多的。
作者: 肖申克的囚徒 时间: 2009-10-4 16:11
支持楼住!!!!!
作者: 白衣卿相 时间: 2009-10-4 16:15
的确很节省,连茶都舍不得拿点出来。
作者: darrenlee 时间: 2009-10-4 16:21
凡是喝过茶的大学生,包括楼主
你们都是在校生,未来的命运就掐在他们的手里,所以千万不要去做什么太招摇的事情
长年在twitter上混的名人,aiweiwei,zuola,ruanyunfei等等,都是非常清醒的,甚至可以说是油滑的,最重要的是,他们有能力去为自己准备后路,有收入来源,或有办法赚钱,在国际上甚至还有很多联系,但普通人是没有这个能力的。
所以,千万量力而行。
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09-10-4 16:23
我可是当着马列部的系主任面前大骂共产党的不是。这家伙跑去告我,老子怕都不怕。有充分证据没有?没有老子就没有罪!
他们找你喝茶,只是怀疑你,是在找你的破绽。
如果证据链充分,你早可以去进去吃牢饭了。
只是怀疑你,真要找的话早就找到了。
第一是你的ip地址。
第二是你访问过的网站,都有记录。
第三是你有没有他们不想看到的言论。
第四是你加入过什么组织没有。
第五是你的硬盘。
这些就是充分的证据,互联网犯罪必须的证据,没有证据他们可以从你嘴里撬。准备好了证据检察院才可以控告你,法院才可以依此定罪。
没有证据,他们就是睁眼黑。
作者: terryhuo 时间: 2009-10-4 16:37
中国是不需要证据的,没有证据就创造证据,要定你个屁民的罪,要没后台没人帮你,死定了的……
作者: 白衣卿相 时间: 2009-10-4 16:39 标题: 回复 9# terryhuo 的帖子
所言甚是。
不需要证据,学校可以就可以对付你了。
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09-10-4 16:40 标题: 回复 9# terryhuo 的帖子
调查一个案子是很累的。
就像是现在共匪在准备我的案子一样。
p民不值得他们动用资源追查。
作者: darrenlee 时间: 2009-10-4 16:41
我始终认为,保护好自己和自己的家人是第一位的,在此基础上,根据自己的能力,尽力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审时度势,量力而行,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现在连大部分的民智都还没开启,就要马上“正面对抗”甚至动刀动枪,似乎太天真幼稚了
作者: yury 时间: 2009-10-4 16:59 标题: 回复 11# 黑总统 的帖子
老黑注意安全啊,我不想那天在基地看不到你哦,呵呵
作者: yury 时间: 2009-10-4 17:00 标题: 回复 8# 黑总统 的帖子
咱们哥儿俩,哈哈哈……不言自明了啊
作者: 白衣卿相 时间: 2009-10-4 17:03 标题: 回复 14# yury 的帖子
基佬?
作者: yury 时间: 2009-10-4 17:06 标题: 回复 15# 白衣卿相 的帖子
基佬?
什么意思啊?呵呵,我这人比较落后于形势哦,给我解释解释
作者: 白衣卿相 时间: 2009-10-4 17:09 标题: 回复 16# yury 的帖子
台湾等地称GAY为"基佬"; 是男同性恋的意思,又有称为"同志"、"玻璃"、‘背背山战士’等。
在香港,gay的中文翻译是基佬。但是这个中文称谓因为经常被人以嘲讽的口吻使用而带有贬损色彩。
现在在网络上逐渐成为代替GAY表示男同性恋的词汇。
——百度百科
作者: yury 时间: 2009-10-4 17:16 标题: 回复 17# 白衣卿相 的帖子
老大,是这个意思啊,我晕掉了
我的小孩都好几岁了老大,老婆天天缠着我,还像你那么悠闲啊,呵呵
不过年轻人嘛,什么事情都体验一下是好滴,但是不要弄出事情来啊
作者: 驯马驴 时间: 2009-10-4 17:31
提高技术素养,增强斗争能力!
不会成天还在用裸体IP、真实姓名网上到处留吧 ?
作者: 驯马驴 时间: 2009-10-4 17:35
还有,QQ现在已经成为共匪最大的走狗之一,进行反共时千万提防
作者: 驯马驴 时间: 2009-10-4 17:35
还有,QQ现在已经成为共匪最大的走狗之一,进行反共时千万提防
作者: 白衣卿相 时间: 2009-10-4 17:43
当然得提防,不过我是不明真相的群众,我又不搞反共宣传。
作者: wreckage5106 时间: 2009-10-4 17:44
我想加入twitter 却不知道怎么弄 高人告诉下 谢谢了
作者: zyhpak47 时间: 2009-10-4 18:34
此贴必火,留个记号
作者: firefoxvsopera 时间: 2009-10-4 18:46 标题: 有什麽大不了的,真是的!
不就請你喝個茶嘛,誰沒被請過吃飯呢,喝個茶也把你們激動成這樣。
還真把自己當成屁民了,這在民主國家算什麽啊?如果連政府都不講法律,那你還和他們講法律,還把他當做是合法的政權,那你也只有當個屁民的命了。
作者: 白衣卿相 时间: 2009-10-4 18:52 标题: 回复 25# firefoxvsopera 的帖子
你仔细看了我主贴的内容了吗?
作者: Frank007 时间: 2009-10-4 19:30
感谢楼主分享,大家也要注意安全。另,黑总统被人盯上了??
作者: xiekunkkk 时间: 2009-10-4 20:01
我记得那次他们打开了我的邮箱,看里面有什么
没想到全是黄的,嘿嘿
作者: 白衣卿相 时间: 2009-10-4 20:21 标题: 回复 28# xiekunkkk 的帖子
谁打开啊?呵呵~
H的东西也要倒霉,正好给了他们打击的借口。
作者: 老西 时间: 2009-10-5 04:09
要准备块强力电磁铁!
作者: fantasist 时间: 2009-10-5 04:49
哈哈,人家也没把楼主当回事。真正重要人物都会有茶或咖啡喝的,哪像这样随便叫去只训个话呀
作者: toxiaoyao 时间: 2009-10-5 11:06
QQ太危险了
作者: anybug 时间: 2009-10-5 16:33
我们部队有几个人泄漏我们军队一些情况,听说是台湾间谍,后来被请去喝茶了,
反复问话好几天,情节严重啊。
我们政委经常说,不要泄漏部队的任何事,呵呵。
作者: 白衣卿相 时间: 2009-10-5 16:44 标题: 回复 33# lonbug 的帖子
你已经泄漏了。
原来你是部队的,有没有关系能拉人进去当志愿兵啊?
作者: lmm1999 时间: 2009-10-5 16:55
你们跟我那次比可差多了!我那次可是正经的610,关了我2天,差点给我上技术手段,我们段长来保我都不给面子,最后还是北京铁路局的人保我出去!!!!!还要我写了很多情况!
作者: 李二叔 时间: 2009-10-5 17:02
他們也不來請我喝茶
作者: 白衣卿相 时间: 2009-10-5 17:55 标题: 回复 35# lmm1999 的帖子
你犯啥事了?
作者: ~驴马驯~ 时间: 2009-10-5 18:16 标题: 回复 35# lmm1999 的帖子
搞笑吧 ?
作者: ~驴马驯~ 时间: 2009-10-5 18:22 标题: 回复 33# lonbug 的帖子
笑了,CCAV方静大小姐都能成台湾间谍....更不要说.....
你们啊 too naive!
作者: showtime2004 时间: 2009-10-5 18:23
哈,对LZ的签名照黄宗泽感兴趣。
记住,就算你在愤青,不要随意在网上发表过激言论,不要参加啥组织,现在五毛党无处不在,目前这世道,反共就是找死,所以,淡定啊
作者: xiekunkkk 时间: 2009-10-5 18:48
低调,低调
作者: 白衣卿相 时间: 2009-10-5 18:54 标题: 回复 40# showtime2004 的帖子
我不明真相,我无意中加入。
作者: lantting 时间: 2009-10-5 19:01
哈哈,不少人都有了相似经历哈.
去看看这个人的经历吧:
http://zlt0406.blog.163.com
作者: 游走天地间 时间: 2009-10-5 19:03
这不算什么,
共匪还有一招请家长
30,40,的人
把你家长请来
给你所有亲戚打电话。
作者: showtime2004 时间: 2009-10-5 19:18
每次经过香港国际机场逛书店的时候看见很多有意思的禁书,但是不敢买,怕过海关的时候被查到,估计当场和谐
作者: lmm1999 时间: 2009-10-5 20:08
我没搞笑,具体啥事我实在不能说,没法说,但是我可以告诉大家,和法轮功有关!
作者: zxmgml 时间: 2009-10-5 21:22
某次在前往北戴河的火车上,说了一些话,还没到家,家里的公安已经来通知找我聊天了
作者: 白衣卿相 时间: 2009-10-5 21:36 标题: 回复 46# lmm1999 的帖子
您也练法轮功?
难怪现在仍然未婚了。
作者: 我不是版主 时间: 2009-10-5 22:01
奉劝楼上各位少在基地谈论个人问题。
作者: 白衣卿相 时间: 2009-10-5 22:02 标题: 回复 49# 我不是版主 的帖子
谢谢劝告。
不过我不见得接受。
作者: 我不是版主 时间: 2009-10-5 22:10 标题: 回复 50# 白衣卿相 的帖子
嘻嘻,只是一个提醒罢了。你要是有足够能力,那我是空担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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