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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可能不知道的人权常识 [打印本页]

作者: 5MAO    时间: 2009-5-31 02:22     标题: 你可能不知道的人权常识

你可能不知道的


人权常识


                                          翟明磊


 


 


 


  人人生来平等,是这样的吗?


  大家想一想,一千年前,希腊贵族,或者一百年前的英国绅士,他们会怎么想这个问题。


 “喔,那个浑身臭汗的家伙会和我讨论问题?会和我握手吗?”


 “喔,那个整天围着灶头,婆婆妈妈的老娘们能进入议会吗?”


  第一代人权是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共同确立的。他们提出的时候,大多是争取民族自由,试图摆脱国家,宗教,王权控制,由市民阶层组成社会。第一代人权宣言大多是三点意见:一,人人生来平等,享有天赋的生命,自由,追求幸福,财产,反抗压迫的权利。二,人们正因为这些权利,才组成了政府。三政府主权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利更换或推翻政府。


好的,非常好。但是,人们发现提出人人生来平等后,有这么件怪事。大量的有色人种,奴隶,犹太人,无产阶级,不信教者,野蛮人,未开发地区的人,妇女都没有这些权利,原来这“人人”有一句没说出来的话,那就是:人人只是我们这些绅士,我们这些白人,我们这些花了力气,付出鲜血,获得权利的人。


他们对无产阶级说:你们没有纳税,因此,你们不能享受公务服务,因此你们不是公民,你们不可能与我们平等。


而对于妇女,他们根本就装聋作哑,1789年法国的奥林柏德.古杰女士提出《女权宣言》:废除男性一切特权,结果在法国国民会议上,女权宣言被否决,古杰女士在两年后被送上断头台(:也有一种历史学观点认为古杰是因为她的保皇派观点被处死的)


让我们听听当时专家,权威人士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


法国著名心理学家,哲学家,生物学家孔德认为:“雌性动物和雄性动物在肉体和精神上有着根本的差异,女性气质是一种‘延长的未成年状态’这种状态使女人不具备‘人类理想’使她们的精神衰竭。”


最后,女性是如何取得他们的人权的?


英国妇女潘克赫斯发动英国的工人妇女和贵族夫人们一起联合,在1912年,排着几里长龙向议院交请愿书,被否决后,他们这些贵族妇女焚烧房屋,冲进议员们的花园,结果:1918年英国规定30岁以上妇女有投票权。1928年降为21岁。


而美国是1920年才同意妇女投票权。


大家会问为什么会这样?妇女属于“人人”不是很清楚的吗?”


这些人为什么会这样不讲理。


 


                 没有争取就没有人权


 


他们,那些绅士们隐含着一个意思:在当今世界是认强权的,你们没有这个意思,没有这个力量,我为什么要承认你,即使承认了,你们也不会珍惜。何况妇女参加投票,会天生倾向于弱苦大众,侵犯了我们政党利益。所以你们属于“人人”,但是我们不承认。这就是丘吉尔的想法。


在世界人权问题上,我们前一天做了激烈的讨论外,实际上的过程并不是讨论出来的,而是用实力夺来的。这个过程的势及力量,利益非常复杂。


好的,我们模拟一下。H是议长(H是我的助教,同事):


我一个人小声说:“我们妇女是属于‘人人’”。(轻声,胆怯状)。


他假装没听见。


我大声:“喂,我们妇女属于人人。”


H议长:“是这样的吗?”


我:“请还给我们权利。”
   
议长:“我不同意。”


我:“好,我们走上大街,我们让大家评理。”……


你们知道吗?仅仅在韩国为了争取八小时工作制。19701130日,全太一(工人领袖)自焚,他自焚不是为了他个人利益,这样政府与工会才达成妥协。


人人平等是一个个小群体,一个个小阶级获取来的。


1965年,美国黑人争得了权利。在这之前,他们不仅没有投票权,连计算人口时,都被当作五分之三人口统计。


还有人说不是林肯解放了黑奴吗?这不是黑人自己争取来的,是林肯争取的。不是,那是南北战争时南北方经济利益决定的,北方工厂需要劳动力,黑人束缚在南方庄园中,南北绅士们才窝里斗,否则才管不着的呢。


权利是争取来的,也是自己愿望,实力与能量与反对者较量。一个人如此,一个阶层如此,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均是如此。


同样道理,1919年,在凡尔赛会议上,会议否决了日本提出种族平等的问题。


         每一个字都含了一吨的血


即使在1948年讨论《联合国人权宣言》时,当时众多国家都不同意加入。前几日,争吵得非常激烈,但是为什么能通过。一个是当时历代社会运动为权利平等一步步打下了基础。而当时,郭巴顿橡树园草案对人权只有很不充分的规定,在巴拿马,古巴的二次讨论会议中,一百五十个NGO开会游说发表意见,才进行妥协。而同样欧美与发展中国家进行妥协,最后人权宣言才变成现在的样子。


让我读一下这来之不易的1948年人权宣言吧:


人人有资格享有宣言中所载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见解,国籍,身份,财产,出生,或其它身份的任何区别,并且不得以一人所属国家或领土的政治行政的或者国际地位不同而有所区别。无论该领土是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土,或处于其它任何主权受限制的情况下。


 


我想说,上面的每一个字都含着一吨血。


 


     联合国1948年人权宣言的进步在于:一,人权第一次从限定性人权保障到普通人权。改变了白人中心主义,男性中心主义。第一次实现人人的真义。


二,人权范围扩大了,除了以信仰自由为中心的自由权,开始到生存权,劳动权,教育权。


三,确定了人权的前国家权利,即人权高于国家,人权保护在国家权利之前,也就是说,以前一个国家判你有罪死刑,无可挽回,现在还有办法。


人权宣言伟大的这三点,是对以前暴力争权的痛惜。这也是制定联合国人权宣言制定的原因:


   鉴于对人权无视和侮辱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人类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并免于恐惧与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


 鉴于有必要使人类不至于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有必要实行此宣言。


 


                    人权为何高于主权


 


特别要指出人权宣言第三点,人权高于国家(通俗说法是人权高于主权)。曾被理论界称为“无可救药的空想。”因为在世界历史上没有前例。


1950年以前,大部分国家是不同意这一条的,包括美国在内,认为是侵犯内政。美国也制定了大量的特别是布利卡修正案反对人权条约。


这时的斗争是我们世界公民与国家斗争。最后世界公民赢了,请看联合国人权宣言第三点是如何实现的。


 


   南非当年实行种族隔离,联合国说:“不行,你不能这么做”。南非说:“种族隔离是我们国家内政。”在发展中国家支持下,联合国秘书长回答:“这是国际社会关心的问题。”结果对南非进行了三十年的经济制裁。在索马里第一次出现了联合国和平部队。


真正的转折特别是在南斯拉夫塞尔维亚种族清洗中,大家特别是西方国家袖手旁观,西方市民亲眼看到一场屠杀从一个人群变成二十万人的规模!他们向自己的国家施压,要求他们承担防止大屠杀的道义责任。而NGO组织特别是无国界医生,发挥了作用。好了,西方国家开始制止大屠杀的人道主义干涉。而在人道主义干涉中,出现了和自己国利益相关出手,无关的不出手的现象。如卢旺达大屠杀,西方国家对远在天外的非洲国家提不起干涉兴致。导致大屠杀再现。


1993年,维也纳条约中,确定人权是国际社会正当关心事项。其中第四项明确人权的前国家权利,人权高于主权至少确定:在灭种罪面前,国际社会有权进行人权干涉。


回过头来,第二代人权有普遍性,前国家权利的进步。以前是国家弄权,现在对国家是有约定的。联合国自由权公约,经济权公约,只要你国家签订了违反了可以向国际社会请求公正。如加拿大印度籍人士问题就这样得到解决。还有日本国家一向宣称单一民族神话,最后他们的少数民族阿伊努人通过19801991年十一年的努力,终于在联合国人权宣言的前国家权利的保证下,联合国迫使日本国承认这个少数民族。


人权法院,人权议会在欧洲做得比较好,1998年欧洲人权法院规定以前需团体投诉,现在可以以个人投诉,将国家告上国际法院。


 


                         第三代人权


第三代人权是维也纳公约,发展权宣言等为代表,把发展权,自决权也提了出来,对天然财富衙资源的权利,人民参与权。例如印度克拉拉邦实行了最小限度的自决。


有人认为:发展权,和平,生态环境,共同继承财产,交流,人道主义援助确定为第三代人权。


当然现在还有人提出第四代人权,静音权,日照权,厌烟权,也当作人权讨论。


人权从来不是天经地义的真理,而是人类的实验,因为满足了大部分人类的愿望,而成为目前人类社会最好的实验。但他并不是乌托邦,因为他主张逐步改良,一步步进行。从而在资本主义,国家组织中保护个人。美国政治学家德沃金说过:“权利来源是人的尊严。”


在中国历代文化还停留在广义的人民权利这一地方,而人权其实是以个人为中心,个人主义在中国的纲常文化不合。而在人权方面,每个人权利都是一个坚固堡垒。


人权不是真理,不是要信仰的东西。我们要看到人权过程是建立在假设上,但是靠一个个群体,一个个人去争取,这对中国人是非常难的,中国人好讲集体,往往用民族主义,国家主义来压人。想到什么都要先来个集体。


             陈独秀回归人权


讲到陈独秀的例子,他以提倡德赛先生(科学与民主)出名。他曾是个人权利者,如他认为言论自由是反对现行统治者文化的自由。后来进入共产主义,他历经坐牢,最后又回了个人主义的理想。


“我历经各种社会运动都失败了。我们的国民没有个人权利,这是我们国民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


这位先知的心路,能否给我们启示呢。


还要讲到,陈一直认为除了自由权等等,还有抵抗力的权利,正如动物有抵抗力才能生存下去一样。


1915年,日本有一篇《支那民族性与社会组织》认为中国人缺乏抵抗意识。“彼等但屈从强有势力者而已。”“使知国家为何物,民权为何物,自由为何物,其日当远也!”陈独秀评介“又何能强颜不承?”“真堪痛哭也!”中国几千年专制主义历史不外乎表明:“吾国社会恶潮流势力之伟大与个人抵抗此恶潮流势力之薄弱。”日本人正是根据这篇著名论文确定侵华战争的预测。


因此当前自由主义者正如李慎之所说:“如有下辈子,我要当公民教员。”


人权教育正是唤醒权利的教育。我们这些公民教员能做的要做的正是唤醒各个人群的尊严与权利。这样才能建立民主国家的基础,否则国家是纸糊的,大反法西斯的人上台还是法西斯。为什么在公民教育中强调反权威。因为权威带来专制!公民教育建立在人的常识基础上,我讲一个例子,当年美国有色人种参加选举,要经过测字试验,因为绅士们认为要识字的才可以有能力投票,后来被废除了。而美国建国初大部分国民是农民,不少人目不识丁,是用谷物代替选票的。只要一个人是人,他就有人权的常识。


人权教育除了争取个人权利还在于保护他人的权利,特别是提倡公民生活。潘恩说:“当年制定人权宣言时,一些议员主张如果公布一项权利宣言,就应当同时公布一项义务宣言。”潘认为没有必要,“权利宣言也就是义务宣言,凡是我作为一个人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另一个人所享有的权利,因而拥有并保障这种权利就成为我的义务。”


所以当社会上侵权的事发生,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


 


                  何谓公民教员


   我想最好的公民教员是什么?不是鼓动者,不是革命家。而是开启民智,象我们这样反权威,平等讨论讲述历史知识的人,公民教员是唤醒他人的权利意识,而不是代别人选择,自己去援助别人,我用惠特曼一首诗来结束我的讲课。最好的公民教员是什么人


 


“我无意做什么伟大的哲人


  也无意树立任何学派


  不过


  我愿意把你们之中每一个人带到窗前


  我用左臂搂着你们的腰


  用右手把无止无尽的路指给


  你们看……


  我不能——上帝也不能——


  替你们走这条路。”


作者: 棍哥    时间: 2009-5-31 05:59

顶下这绝好的常识!
国人娴熟于人权力常识,陌生于人权利常识。。。大悲!
作者: 66989    时间: 2009-5-31 11:35

恐怕俺们在本坛才有点点人权 ....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09-5-31 12:47

引用:
恐怕俺们在本坛才有点点人权
确实!
作者: 天边的老狼    时间: 2009-5-31 13:15     标题: 回复 3# 66989 的帖子

真的嘛?我在基地回帖说希望大家讨论能有理性和公正的态度,立马有人说让我改改风格,不要过度追求标新立异。呵呵,幸亏我神经粗,心眼小的还以为是威胁呢
作者: 心碎不后悔    时间: 2009-5-31 14:13

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
作者: ashoftime    时间: 2009-5-31 15:22

这些都应该普及。可惜不能进小学课本。
作者: pig927    时间: 2009-5-31 16:20

更进不了大学课本~~~~~只是在成年后自学~~~~~悲哀
作者: 李二叔    时间: 2009-6-1 01:04

因该从娃娃抓起 普及开来 幼儿园就因该学这个了0..0
作者: qq3091133    时间: 2009-6-1 02:54

哎 一声叹息~~~~~~~~~~~~~~~
作者: yoyoleoyoyo    时间: 2009-6-1 11:21

期盼早日换个党!

按照历朝历代的规律看,最多也就是200年的事!


估计我孙子的孙子可以看到共产党灭亡的那天吧!  


阿门
作者: 蜗牛漫步    时间: 2009-6-1 17:26

引用:
原帖由 yoyoleoyoyo 于 2009-6-1 07:21 AM 发表 期盼早日换个党! 按照历朝历代的规律看,最多也就是200年的事! 估计我孙子的孙子可以看到共产党灭亡的那天吧! 阿门


换个党?你知道换了的是什么党?你知道换了的就能真正给你自由给你权利了么?最好的就是多党制,不能一党专政。但中国缺少像美国那样高度流动的人口和文化,真实行起来肯定困难得多,但人民的意志是不可更改的,总有一天中国人也能享有天赐的自由。


作者: totem7    时间: 2009-6-1 19:05     标题: 天朝P民的人权只有生存权和被河蟹权

有时生存权还要被剥夺
作者: wqsg    时间: 2009-6-3 18:07

还我人权 !
作者: 未来中国统帅    时间: 2009-6-3 18:10

以前发过,呵呵,我还转进自己空间去了呢
作者: tiantian1999    时间: 2009-6-3 23:08

一声叹息~~~~~一声惊叹~~~~~
作者: luckchen    时间: 2009-6-4 10:39

我们 是屁民,要人权干什么呢
作者: 肖申克的囚徒    时间: 2009-10-12 15:36

好文章!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我们自己而鸣。
有几个中国人能想到自己可以状告自己的国家?
中国的人权教员太少了!!!
怎么办?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0-12 16:08

89年争取过一次,邓老头子说了“杀二十万,保二十年”,现在特权部门连打死人都懒的给说法了
作者: toxiaoyao    时间: 2009-10-12 16:13

好文章,但想到现状,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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