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总署2月中旬行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表彰一批报刊审查官员。表彰通告刊发总署主办的“中国记者网”上,极为讽刺。
在中国,除了新闻出版局系统的报刊审查官员外,审查电视新闻的,是广电局系统的官员,而中宣部以及各省宣传部还设立了新闻阅评小组,位阶更高。
据新闻出版总署的这份文件,此次获得表彰的,除“优秀”审读官员外,还有2009年度的“优秀报刊审读单位”、 “优秀报刊审读报告”。
新闻出版总署称,《报纸期刊审读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各地进一步加强了报纸期刊审读工作,报刊审读员尽职尽责,政治敏锐、业务过硬,一大批报刊审读报告内容充实,观点鲜明,及时发现报刊存在的问题,为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了参考。
总署决定对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等30家报刊审读单位、李强等60人、《报刊应注重抵制低俗之风工作的实际效果》等43篇审读报告予以表彰。
此次获得表彰的“2009年优秀审读报告”中,包括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审查官员李守仲的《对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报道的媒体追究责任》、辽宁省局刘烈恒的《〈XX刊〉离宗旨越来越远》、黑龙江省局王春荣的《凡尔赛的迷梦宣扬了什么》、广东省局杜新山的《警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问题上混淆视听》、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官员李鸿仁的《共克时艰需要媒体大合唱》等。
可能是出于保密考虑,文中被点名的刊物被“XX”代替隐去。但审查官员语气严厉,杀气腾腾,被点名的报刊则将面临着被停刊、撤换编辑团队或其他处分。
有评论者认为,这样的文件将成为中国新闻史绕不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