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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lleluia_2006 于 2009-12-27 01:24 发表
楼主给我的印象有些Arrogant。逢共必反,亲共必骂的言论。应当提倡和鼓励。从嘲笑—理解 很难吗?处理共匪成员 罪大恶极的注射死亡是否也是独裁思想呢?哪些成员大多都是奴性受益者百姓不是屁民,屁民是GD官僚 ...
呵呵,兄弟过虑了,我也是屁民一个,何来傲慢自大只说?
至于处理共匪成员,对于罪大恶极之人,怎么处理也不过分,但是要把他与一般的成员分开,共匪中也有不少受压迫受剥削的成员,享受不到基本的民主自由人权,也是可以争取的一部分。
我之所以这么说,主要是针对某些人提到的那些针对所有共匪成员的“枪毙、流放、……、摘除器官……”的“可怕下场”而已
最后说一点,老百姓从来就不是一个好词,公民纳税人是最好的称呼,屁民次之,但是比逆来顺受的“老百姓”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