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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庭审纪实 by 刘晓原

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庭审纪实 by 刘晓原

    11月11日上午7时,我与李方平律师、金光鸿律师,乘车前往马尾区。在马尾区吃了早点,到达法院已是8时10分。


    马尾法院门外,已经有七八十人在围观。在法院大门外,有人在排队进入法院。我看到有一个人拿着十多张旁听证,分发给一同前去旁听的人,看来他是一个领队。


     八时十五分,我们凭开庭传票和律师证进入法院院内。在经过法庭外的安检门时,法警要检查我们的公文包,我当即表示不同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律师进入法院开庭,如出示了律师执业证,就可以不用进行安检,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给律师的一点特权。


    法警让我们在安检门边等着,不让我们进入法庭,说要请示领导。


    这时,我看见有人在安检门旁的窗口办理旁听登记,我注意看了一下,有人拿着警官证办理登记。原来,法院的很多旁听证,发给了警方。难怪记者申请不到旁听证。


   看到公诉人早已在法庭上坐好,我向法警提出要求进入法庭。有法警说还得等一下,随后,有一个长得很高大的法警出来了,说可以不用安检,但要打开公文包看一下。我说,打开包来看,这不是检查吗?这个法警反复强调,这不是检查。


    在我的坚持下,法警要我们拿出律师进入法庭可以不安检的规定。我说,应该是你们拿出律师要安检的规定才对。双方为此争则起来,一女法警劝解我们不要生气。快到开庭时间了,女法警才叫我们进去,提醒我们不要录音,要尊重法庭的秩序。我说,一定会遵守法院的规定,但法院也要遵守法律的规定。


    我们进入法庭,刚放好案卷材料,就开始宣布开庭了。时间是八时四十分,比原定时间晚了十分钟。


     法官宣布开庭后,三个被告人带进法庭。范燕琼坐着轮椅由法警推着进入法庭,她见到女儿在旁听席上,情绪变得激动起来,喊着要与女儿拥抱,还大声地哭泣起来。


    吴华英看见坐在旁听席的女儿与母亲时,情绪也很激动。吴华英反复地质问法官,你们能不能坚持独立审判?


   游精佑看到坐在旁听席上的妻子与女儿,还是控制住了自己情绪。


   因范燕琼、吴华英情绪激动,审判长只好宣布休庭五分钟,将三个被告人带到休息室。


要辩护律师去做工作,以稳定她俩的情绪。


    九时许,审判长宣布复庭。


    审判长讯问了被告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基本情况,以及是否收到起诉书等问题。


    当审判长告知被告人的权利时,吴华英情绪激动,仍然反复质问法官,能不能行使独立审判权?


   辩护人见到吴华英和游精佑手上戴着手铐,就向法庭提出了解除刑具要求,审判长接受律师意见,叫法警打开了手铐。


   9时14分,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9时22分,当公诉人念到被告人范燕琼捏造他人犯罪事实时,范燕琼情绪马上失控,大声指责公诉人没有实事求是,起诉书完全是在瞎指控。


   9时25分情绪有所稳定后,范燕琼说早上没有吃药,法警递上矿泉水让她吃药。范燕琼在被抓获之前,身体并不太好。刚关进看守所时,还绝食过几天,律师第一次会见她,就已经无法走路,是被推进律师会见室。律师向看守所提出她的身体状况问题后,看守所也引起了重视将她送入医院治疗。


   9时31分,当公诉人念到起诉书中,称三被告人的手段卑鄙时,范燕琼情绪失控,大发脾气,说自己同情林秀英才帮助她写文章,以其引起政府的重视,根本没有其他目的。也没有收过林秀英一分钱。吴华英也很激动,指责公诉人是在侮辱人格。游精佑对这个指控,同样表示反感,认为没有事实依据。


   范燕琼越讲越激动,不时还带有骂声,场面开始失控,9时34分许,审判长以违反庭审纪律为由,叫法警将范燕琼带出了法庭。吴华英还在不停地指责公诉人,审判长又叫法警把她带出,见两个被告人带出了法庭,游精佑表示要退庭,审判长称,你要下去的话,将继续羁押。


   范燕琼情绪失控被带出法庭时,我们律师提出了抗议。


   说游精佑还要继续羁押,对审判长之言,我提出了异议。案件还没有判决,凭什么下结论还将继续羁押?难道还没有审判,法官就知道了案件结果。


    三个被告人全部退庭后,我们表示没有被告人,将如何审判下去?审判长说,他们的情绪失控,违反了庭审纪律,不带下去无法审判。我说,他们情绪一时变得失控,带下去后冷静下来了,就应当把他们带上来继续听审。审判长接受了这个意见,叫法警把被告人带入法庭继续听审。


    范燕琼在法庭上陈述,所写文章内容是林秀英所说,并不是自己捏造出来的事实。写文章的目的是出于同情林秀英。


   游精佑、吴华英表示,视频内容全部是林秀英与她的哥哥在诉述,没有为她编造虚假事实,目的同样是出于同情,将视频发上网络是为了引起政府重视,尽快为林秀英处理好严晓玲之死的问题。


    公诉人举证时,将十六大本厚厚的案卷分四个部份举证。在举第一部份证据时,公诉人不宣读对被告人有利的内容,辩护律师提出了抗议。并对公诉人这种捆绑举证方式表示异议,由于控辩双方争议很大,被告人也表示强烈不满,审判长宣布休庭,召集公诉人与辩护律师交换意见。


    复庭后,公诉人仍然以捆绑类方法举证。抗议也无效了。


    对公诉人所举的证据,我的观点是,恰恰证明了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没有捏造他人的犯罪事实。这起诬告陷害案,如果存在诬告陷害他人犯罪事实的话,也应是林秀英在捏造。林秀英在公安的讯问笔录中均已承认,范燕琼文章所写的内容是她自己所说。


    在公诉人看来,公安机关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民众就一定要相信,就不可继续质疑。这个观点太可笑了。我拿广西法官黎阳之死和云南躲猫猫之事加以驳斥。


    公诉人还有一个潜意识观点,我们公安人员是遵纪守法的,不可能参与卖淫、贩卖毒品之事,不可能与黑社会合伙办歌厅。对此观点,我用重庆打黑加以驳斥。


    11月5日,律师曾向法院申请要求林秀英和林爱德等人出庭,同时通知本案的五十七个证人出庭。范燕琼与吴华英在法庭上,也几次向法庭要求叫林秀英来对质。但没有得到法庭的准允。


    林秀英一天都在法院门外等着,希望能进入法庭参与庭审。但一直得到晚上近八时,我们离开法院,她还在法院门外。林秀英曾经多次说过,他们是为了帮助自己而被抓。他们判几年,严晓玲的尸体就放几年。林秀英这个不幸的女儿,还是心存良知,还能分辨出好坏。


    在庭审中,范燕琼因身体有病,中途吃了药,医师给她吸了氧气,量了血压。经过这起案件的折腾,我感觉范燕琼精神方面也似乎有问题了。


    庭审现场,有一台大摄像机,还有两台小摄像机,但我感觉不是记者。据说,当地媒体也没能进入旁听。


中午休庭时,法院为我们律师和旁听人员提供了免费午餐。


   晚上七时四十分,庭审终于结束,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走出法院,发现天在下着大雨。离开法院有一段路了,林洪楠律师接到审判长电话,说被告人在庭审中笔录签字要律师到场。我们只好下车再回法院。等被告人看了笔录签完字离开法院,已是晚上九时了,打不到出租车,只好乘坐公交回到福州市区,吃完晚饭回到酒店十时多了。


    在结束本文时,我还要提到,法官和法警的表现。以我的观察,他们也是同情三个被告人,对范燕琼态度很好。


    公诉人面对范燕琼和吴华英的指责,同样表现出了克制态度。非常遗憾的是,当林洪楠提出,审查起诉阶段,与公诉人交换意见,公诉人称吴华英在QQ聊天里,对政府表示了不满态度。听了林洪楠律师的说法,其中的一位女公诉人,在随后发表意见时,情绪有些失控,表示自己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林律师的说法没有证据,并指责林洪楠律师是一个七十岁老律师,突然从她口出冒出了一句话“你是胡说八道”。


    对公诉人的不文明用语,我向审判长提出了意见,要求制止公诉人的无理。如果林洪楠律师所说没有依据,作为公诉人也不能在法庭上骂人。两个公诉人在法庭上是行使职务行为,要治这三个网民的诬告陷害罪,也不是他们所能左右的。在法庭上受气,实在也有点冤,但公诉人受了被告人的气,是不能发到律师身上的。这个公诉人,还很年轻,在此我不点她的名,希望在以后的庭审中,一定要接受这个教训,要注意文明用语,以维护检察机关的公平、公正、文明、守法形象。当然啦,我也要检讨一下,个子不高,声音很高,可我没有讲不文明语。


     这起网民诬告陷害案的庭审,其实是最好的一堂法制教育课,相信在现场旁听的年轻警员们,会从这起案件中能体会到民众的艰辛。


    庭审情况太复杂了,很多细节性的内容留待以后慢慢写了。


    这起案件中,那幸运逃脱了刑事指控者,有关部门责令所在单位进行政纪处罚。“治理”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其实不是法律,而是官员指示。


     这起案件,存在着几个公安机关取证问题。这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行为。公诉人称,这是由专案组办案,可以由不同机关取证。我问公诉人,是哪一级的专案组,是马尾区,还是福州市,抑或是省?公诉人不出声了。这不是一起重大的暴力犯罪,这只是一起由两篇文章、一个视频引发的诬告陷害案,还动用了什么专案组,那不是杀鸡用牛刀吗?


    最后,我用九个字,总结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太荒唐(为别人写文章、制作视频,内容不是作者捏造,没有诬告陷害意图,竟然要作者承担刑事责任)、太离谱(没有一份证据能证明,文章作者和视频制作人,捏造了他人犯罪事实,“主谋”不审,只审“帮凶”)、太可怕(官员的一个指示,可以兴师动众抓你。敢帮助访民维权,曝光地方丑闻,就叫你进监狱,不让人感到可怕才怪呢?)

中国就是一部悬疑连续剧:上集《多难》,下集《兴邦》;都60多年了,上集还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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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呀!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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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婊子还要立牌坊,假惺惺的审个P呀,这是个什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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