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头警察“临时性强奸”了卖淫女小姐(图)
近日,两条吸引眼球的新闻着实让广大网民过足了瘾——浙江法官判决的“临时性强奸”和郑州公布的卖淫女裸照。
首先看下二者的共同点,法院和公安机关都是拥有极大权力的机关,但所做的却是在法律给与的权利下践踏法治的行为。浙江法官是临时兴起生硬创造了一个“临
时性强奸”,轻松将他的二位协警朋友从本应轮奸罪名下10年的牢狱之灾化解为3年,检察院也沉默不语暗表赞成,这确实显示公检法非同寻常的关系,亲密无
间,永远在同一条线上,这不由自主地让我想到香港片中黑社会的一个场景:兄弟犯事,我来罩着,放手做你的去吧。
郑州这一公安局更是了不得,将卖淫女的照片毫不犹豫的挂在网上,显示其赫赫战功。然而其职责范围内的涉及公民隐私相关情形需保密的要求完全被抛之脑后,
有了成绩就邀功的功利思想泄露无疑可见一斑,赤裸裸地将功利凌驾于法律之上。尤其是这位突击在一线的“光头警察”,对落网的小姐摇头晃脑,肆意凌辱践踏其
人格与尊严,小姐声嘶力竭的哭泣受辱完全被漠视。借用我们浙江法官的发明,光头警察完全是在临时性强奸卖淫女,但是对卖淫女而言,她所遭受的凌辱与内心的
伤痛却是永久性难以挥去的;这种对人格尊严的践踏,对法律与道德的双重漠视,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根基来说却是一个永久性的强奸!
然而,浙江与郑州的闹剧惊动了舆论媒体,惊醒了广大民众的法治观念,这不二者开始灰溜溜的夹着尾巴粉墨退场。一个开始核实审查,一个推脱是记者擅自发布
的照片而非警方所为,是啊,闹剧演杂了出事了总会有人出来收拾烂摊子,你们之间
“兄弟相煎何太急”的关照下又能有什么新的表现、新的作为?莫非又会发挥你们临时性的创造性?
不管怎样,我们,每一个具有权利与自我保护意识具有法治观念的公民会注视着你们的一举一动,我们不想成为下一个被羞辱的卖淫女,我们不想被眼睁睁的临时性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