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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晓玲死了,你别假装不知道

呵呵, 发一个在BOXUN网上的东东.


 (福建)闽清严晓玲比东巴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惨绝人寰:闽清常现无名女尸 严晓玲被八人轮奸”……从6月23日晚开始,这些帖子开始陆续出现在《网易论坛》、《新浪杂谈》、《凤凰论坛》等网站论坛上。帖子到底是怎么出现并传播的?

      .





                       网络热传

    

    帖子最早出现在境外网站

    

    该帖子将闽清严晓玲的死形容为“惨绝人寰”。帖子当事人林秀英在帖子中称,她们发现严晓玲尸体时看到:一具仅穿睡衣、头发散乱、面目狰狞、牙关紧
咬的女尸直挺挺地横在那里,两只手腕上几道黑色抓痕十分醒目。还有医护人员的议论:“这个女孩死得太惨太惨!”“连短裤、胸罩都没穿。”“至少五六个以上
轮奸,甚至死后还奸尸。”……

    

    帖子还称,“林秀英小儿子到公安再次要求法医鉴定未果,只好到县医院看望其姐姐尸体,一进太平间就惊讶地发现:其姐的子宫等下体被人割下,丢弃在一个红色塑料桶里。随后被告知:严晓玲死于宫外孕。”

    

    “丧尽天良!!”“一定要把凶手千刀万剐”该帖子随后以飞快的速度开始被其他网站转载发布,随即也引来网友的议论和跟帖,许多网友对闽清发生这样的事表示极度的惊讶,并表示支持政府清查到底,还死者家属一个公道。

    

    警方昨日发布的消息称,发布这些内容的网站先是境外的网站论坛,从23日晚,陆续有网民在境内《网易论坛》、《新浪杂谈》、《凤凰论坛》、《经济
观察网》、《反腐论坛》(以上属地均为北京)、《天涯社区》(属地为海南海口)、《麻辣社区》(属地为四川成都)、《中华网论坛》(属地为河北廊坊)、
《凯迪社区》(属地为上海)等网站论坛发布该帖子。截至24日10时,网上共发现有关“闽清严晓玲”帖文共28 个,已经删除了4个。

    

    昨日16时,记者在百度输入“闽清 严晓玲”结果跳出近12000多条的相关帖子内容,点击率均很高。

    

    记者求证

    

    发帖人并未参与事件调查

    

    “帖子是通过境外的网站发布出来的,随后才陆续被网友发到国内的各大网站上引发关注。”昨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明表示。

    

    刘明称,“闽清严晓玲”事件的首发帖通过警方的网安部门IP查询后发现,这是境外的一家网站先发布出来。

    

    到底是谁先通过境外网站发布“闽清严晓玲”帖子?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网络上的“闽清严晓玲”帖子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系上了死者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她明确地表示,这个帖子的全文并不是她写的,但是内容是她提供的。

      

    “是一个专门告状的人帮我发到网上的。”她说,她自己没什么文化,只是在向人哭诉的时候,有人同情她的遭遇,并特地帮她写了这些内容下来。但是,
她自己并不知道这个帖子已经被人发到了网络上的。当记者要求想和这名帮助她发帖的人对话时,她表示现在还没有回家,联系不到这名帮助她发帖的人。

    

    昨晚7时,当记者再次拨打林秀英的手机,发现她的手机已经关机。

    

    记者认真阅读该帖子发现,帖子内容文笔流畅,文章有意将其与时下热点事件巴东邓玉娇事件挂勾,引发社会的关注。但是,在该帖子中所提及的有关事件
的来源和出处都非常模糊。文章从始至终只有林秀英一人的讲述,没有其他相关的事件证据。对于“8人轮奸”的说法,更是仅凭一句话。

    

    “这个帖子完全是不顾事实真相,颠倒黑白。”在昨日的警方新闻发布会上,刘明称,写帖子的人并没有真实地了解事情的真相,更没有对帖子的内容事实进行调查。

    

    专家热评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石义彬:网络热点事件之所以“热”,是因为相比传统媒体,网络的匿名性削弱了道德法规的约束力,人们得以更大胆、更自由地表达;网络突破地域限制,具有全球性,因而网络舆论的影响面更大,进而带来更多不确定性。

    

    在这种情况下,当一个热点事件发生后,如果政府部门对这些事件采取“遮遮掩掩”的态度,只会让谣言愈演愈烈。而不明真相的人们自然会在网上发出质疑的声音,进而可能听信、传播不准确的信息。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石束:对谣言传播的遏制,是要有科学准确的信息从更权威更可信的渠道传播出来,并在传播范围和力度方面胜过谣言本身,
这个工作应该由政府和媒体来完成,“作为社会的管理者,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在第一时间里,通过调配社会资源,对事件进行调查,作出应对措施,并将所有信息
通过媒体进行公布。”

    

    当代文化研究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张柠教授:网络作为公共传播媒介就如同供人走的街道,街道上有好人也有坏人,网络也如此,有有益的信息也有
不良的信息。作为20世纪后期兴起的网络传播媒介,网络所起的作用是利大于弊的,它为人们的教育、工作、生活等提供了大量有益信息,使得人们生活等方面更
便捷。

    

    对于网络发帖,论坛版主都在按要求实行轮班监管。他说,版主在看待一则帖子时,应以“公民无罪”的态度去介入。如果帖子是真的,当然可以起到良好
的监督作用;如果帖子是假的,公安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追究发帖人的法律责任,比如“严晓玲”事件中,发帖人发布虚假信息,公安机关就可以追究其责任。

    

    律师观点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卓:从发布信息者公布的内容上看,里面许多事实与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完全不符,有些则是凭空捏造。发布者的行为已经对当地警方造成了恶劣影响,从这个角度上看,其行为已经构成诽谤罪。

    

    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且已造成不良影响,对受害方的名誉构成负面影响,可以追究发布者的民事责任。如果发布者为了引起网民关注,或为了表达对他
人不满而恶意捏造事实,并对他人造成严重影响,则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
剥夺政治权利。 _(网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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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诬告陷害一案,将于本周三在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开庭审理。日前,吴华英的代理人、法炜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林洪楠,突然收到福州市司法局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听证告知书》。有相关律师认为,虽然对案件不乐观,但是希望当局等按法律办事,公正处理。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严修的采访报道


致力于民间维权的权利运动博客星期一消息,福建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诬告陷害一案,将于本周三在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开庭,而吴华英的代理人、法炜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林洪楠,却突然收到福州市司法局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听证告知书》。

据了解,上周四,因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即将开庭,林洪楠与其它两位代理该案的律师一起,去了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会见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林洪楠律师在看守所会见时,福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领导跑来看守所,给他送来了一份《行政处罚当事人听证告知书》。告知书中称,林洪楠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将属国家秘密文件复印件提供给了当事人家属,造成该份案件被发布到境外网站的泄密行为。因此,根据《律师法》等相关规定,拟给予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星期一,本台记者电话采访了林洪楠律师,他说,如果未来一两天当局没有其它动作,相信他还是可以作为吴华英的代理人出庭。“他们搞错了,我们还要听证,没有正式做出决定。(会不会影响你11号跟吴华英辩护?)现在还说不准,看看这一两天他有什么动作没有,没有动作那就是可能可以去吧。”

据悉,所谓的将属国家秘密文件复印件提供给了当事人家属情况,涉及到吴华英弟弟的爆炸案。早在五年前,前后有十多个律师介入了相关的爆炸案,当时,公安机关就对泄密一事进行过调查,林洪楠律师还被公安机关传唤,但没有证据证明是他所为。林洪楠表示,五年过去了,因为担任吴华英辩护人,有关部门又拿泄密来说事。

另一位参与了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的北京律师刘晓原,星期一接受本台电话采访时,也对福建当局的做法感到奇怪,他认为与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有关。“我们感觉很奇怪,五年前的事情,怎么现在才来处理,刚刚是要开庭的时候。(会不会影响他11号出庭呢?)现在应该不会,因为他的处罚还没有作出来,他就告诉你,我们准备要跟你作出处罚,但是停业一年的处罚是很严重的一个处罚,可以申请召开听证会,就听证你的处罚。那林洪楠律师不服的话,他可以在听证会上提出自己的意见,我估计他明天不可能有听证会。如果这个案件一审判下来后,如果依据判决的话,肯定要上诉,我想等到上诉以后,那他的那个处罚就有可能做出来了,他就无法作第二审的辩护律师了。”

刘晓原已经到达福建,准备星期三的开庭,他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三位被告都不构成诬告陷害罪,他希望开庭的结果是宣布三位无罪。“我现在很难预计法院判他们有罪还是无罪,但我是希望法院能够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履行坚守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我个人作为律师的观点来看,我认为他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当然我希望的结果是宣判他们无罪,但是对于这个结果我是不大乐观的。”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严修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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