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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大学生救人真相_媒体不应这样报道"湖北荆州事件"(转贴)

荆州大学生救人真相_媒体不应这样报道"湖北荆州事件"(转贴)

https://blog.sina.com.cn/s/blog_62b973eb0100fqyl.html

媒体不应这样报道“湖北荆州事件”

10月24日,长江大学陈及时、何东旭、方招三名大学生为抢救落水少年身亡,媒体、学校、政府以及社会舆论都对他们给予了极高评价。

然而有二个问题我想应该提出来弄明白。

一是据媒体报道,大学生人梯断开后,江面乱成一团,“来源:荆楚网,说明就在少年落水的附近,仅100米以外就有会游泳的人可以对少年施救,为什么大学生们不呼救?

二是大学生不会游泳,竟然用搭人梯的办法救人,这样做的后果有多严重?水里面拉手手是很滑的,非常容易被水冲散,他们这样做,是否太草率、太没有安全意识了?
如果这想想两个问题,我们对大学生们的壮举应该就要客观一些。我们还会说“他们是英雄吗?”再想想悲痛欲绝的家长,我们还会大力倡导这种舍己救人吗?我们的社会提倡人们在没有自卫能力的情况下去见义勇为,是不是太不尊重公民的生命?

我是一位大学生的母亲,事情发生后,我给儿子发了条短信:湖北荆州三名大学生抢救落水少年身亡,自己不会游泳却去下水救人,媒体宣传是不负责任的,你千万别学。
做为一位母亲,我对媒体起了愤怒,做为一位新闻工作者,我对媒体的专业精神起了质疑。
一是媒体对事实的报道有遗漏。少年落水的附近,仅100米以外就有冬泳队员,这个重要的情况是报道中不经意才带出来的。当时少年是否有大人看管?他们是失足落水还是在冬泳?有没有目击者?
二是媒体引导舆论失当。媒体本应为老百姓说话,设身处地为公民着想,记者应该想想,假如我是陈及时等三同学的母亲,我会要他们这样去做吗?倡导这种危险的举动有违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孩子,千万别去这种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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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悼逝者,我们尊敬将铭记他们。支持楼主,动辄就把一个事件加以利用。恕我直言,很多新闻工作者的自身素质连收废品的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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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的有道理,大家可不要逞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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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赞同楼主观点...珍爱生命首先应从自我开始 楼主貌似曝露了身份
俺金家媳妇也不是好惹滴....我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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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66989 的帖子

不要吓唬偶,偶还要养家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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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现在媒体普遍有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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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了,应该对自己的生命和疼爱他的家人负点责任了。不要在相信媒体的漠视、泯灭人性的宣传。
我鄙视媒体的非人性的错误导向。
不想回忆,未敢忘记,勿忘六四。
Not Willing to Remember,Not Daring to For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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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才狼 于 2009-10-30 11:08 发表
1:救人要及时的,否则还不如当看客
2:十几人中有会水的学生好不
这个所谓的妈妈啊.唉!
见义勇为那是得大力宣传的




你以为会水就会救人。有点脑系,有点逻辑,有点常识吧。

见义勇为不是逞英雄。别混为一谈。
不想回忆,未敢忘记,勿忘六四。
Not Willing to Remember,Not Daring to For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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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才狼 的帖子

那请才狼兄留个热号码.....省得偶们打110..119麻烦.....
俺金家媳妇也不是好惹滴....我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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