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副区长称被敲诈
昨天,有媒体报道了(安徽)宿州市埇桥区副区长靳某某与有夫之妇在深圳一宾馆开房、被女子丈夫拍照并写下保证书的事。记者联系到当事人靳某某,他称曾遭到女当事人丈夫段某殴打和勒索。昨天,记者未能联系上宿州市纪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均表示没听说过此事。
发帖人电话无人接听
昨天,记者试图与报道中女当事人的丈夫段某取得联系。据了解,此前,段某在深圳市各大网站上发帖引起媒体关注。但记者反复拨打段某电话,电话处于连通状态,却一直无人接听。据相关媒体报道,段某今年三十多岁,与其妻子2007年结婚。妻子年龄比他大,目前在深圳一家企业担任中层职务。事情发生之前,段某就觉得妻子有些异常,于是在事发当天(2010年12月23日)悄悄跟踪妻子,发现妻子去机场接到了靳某某然后去开房,接下来就发生了“捉奸”的一幕。
副区长称曾遭到殴打
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联系到当事人宿州市埇桥区副区长靳某某。他说已看到相关报道,目前“组织上非常重视这个事儿,正在做进一步的核查,组织上会有一个公正的评价。”在电话里,靳某某这样表示。
靳某某向记者强调说,写保证书时曾遭受到段某的殴打,事情真相也并非像段某所说的那样,而段某还曾声称要对他家人不利。段某之所以在网上捅出此事,是因为他向自己敲诈未果,故而采用的一种报复行为,靳某某认为自己是一个受害者

段先生在会所房间内拍下了妻子与靳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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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某“保证不再与谢女士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保证书》。
原来这位有夫之妇与副区长是大学同学关系,副区长声称远赴千里之外的深圳,在参加同学聚会后,只是住在一家宾馆,但不在一个房间,更未发生关系。至于事实究竟如何,也只有双方当事人心里最为清楚。
该有夫之妇的丈夫被戴了绿帽子,在抓到现行的情形下,哪个男人都无法忍受,已经提出离婚要求。至于被逼写下保证书,且受到殴打,此举也是一个丈夫的本能反应和正常举动,谁让你要动别人的老婆呢?
暂不能就此断定二者就是情妇关系,但男女同学关系属实;而既然千里来相会,又都身处异地,孤男寡女同住一处、穿着短裤,如此有利条件,会发生什么,想想也知道。但白纸黑字的保证书,又说明什么?
不以淫荡之心来猜测副区长与女同学那一晚的行为,但在房间里被女人的老公现场擒获,再多的申辩也是徒劳。如果说副区长坐怀不乱,坚称什么都没有发生,那只有交由警方采取某些特殊手段来进行鉴定处理。
递进一步,如果当晚没有被有夫之妇的老公抓奸在房,又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了。此前当地纪委尚未听闻此事,这下经媒体曝光后,该如何去调查和取证是关键问题。至于是否还其清白,怕有好戏在后头。
总之,对官员来说,女人问题很是敏感。而一旦稍不注意或不检点,很容易出问题:或被偷拍,或被抓个现行等等。场面尴尬是小,败坏党风党纪是大,还影响个人仕途。俗语云: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