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权与政治权力
辉格 @ 2011-02-25
在有关持枪权的争议中,焦点常常落在枪支的自卫功能上,即便限枪派也会承认,这是值得考虑的需要,然而,拥枪派所提出的另一个理由——维持民间武力以对抗可能出现的暴政,却常常被嗤之以鼻,许多人都认为,以个人轻武器对抗现代军队和国家机器,简直是痴人说梦。
我不同意这种说法,轻武器当然无法对抗现代军队,但未必不能在防止暴政上起作用,因为暴政不是一夜间冒出来的,在它发育的过程中,不大会从一开始就动用最强大的工具来对付所面临的挑战,假如在暴政苗头刚刚显露时便遭遇轻武器和松散组织的抵抗,完全有可能被吓的缩回去。
假如你对这一分析不以为然,请看下面这个案例,摘自Jared Diamond的《崩溃》(Collapse: How Societies Choose to Fail or Succeed)第一章(故事发生在蒙大拿州):
在比特鲁谷,激进的右翼保守派人士都是国民自卫队成员,这个组织由当地一些拥有土地的人组成,配有武器和弹药,拒绝纳税,禁止别人踏上他们的土地。……这种政治态度的后果之一就是比特鲁谷人反对政府在此进行土地划分或规划,土地所有人认为自己有权对私有财产做任何想做的事。……
1993年,斯蒂夫•鲍威尔在拉法利郡担任委员时,曾召开公共会议,开始讨论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划,并鼓励大众都来思考这一问题,然而,顽固的民间武装组织闯入会场,公然用武器威胁其他居民,斯蒂夫也因此在后来的选举中败北……
前年,在对洪都拉斯宪政危机的评论中,我曾指出,对于支持宪政结构的倒底是哪些东西,或者,某个元素在维持宪政结构中是否有价值,不能仅从它在政治生活的常态中去寻找答案,而更应从那些难得出现的“边界事件”中去观察,许多基础性元素,在平时基础结构未遭遇挑战时,人们常常看不清它们的价值,甚至意识不到它们的存在,似乎连想象它们都是荒谬的,但你不能因此说,它们是没用的。
我想,持枪权的政治意义,大概也属于此类。
我对持枪权的更多评论,参见旧文《美国枪声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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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枪声再起
辉格
2009年4月8日
上周美国接连发生多起公共场所重大枪击案,纽约州宾厄姆顿一个移民援助中心的枪案造成14死4伤,是2007年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巨案之后的美国最大枪击案;就在五天之前,北卡罗来纳迦太基镇一所养老院的枪案造成8死3伤;3月21日在加州奥克兰、4月5日在宾夕法尼亚匹兹堡,分别发生蓄意攻击警察案,多名警察被射杀;近几个月来,美国还发生多起男性家长杀死全部家庭成员后自杀的惨案;所有这些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它们的杀人工具都是枪;这很容易再次引起人们对美国普遍持枪现象的关注,以及对它与谋杀率高企之间关系的思考。
美国人对自由持枪权利的执着是出了名的,这与它的殖民拓荒历史有密切关系,与欧亚旧大陆国家相比,拥有类似殖民历史的拉美和南非对私人持枪都比较宽容;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过去也是如此,只是近年来有所收紧,这可能是因为澳新的政治风气受英国影响始终很大,而英国的枪支管制是发达国家中最严厉的。对于人身、财产和公民权利的保护,欧美有着共同的价值传统,但在保护的实施上,欧洲人更期待政府的作用,而美国人更相信个人和社区的自卫能力,尤其在远离行政中心的农村和小城镇,这一传统更加浓厚。
每次恶性枪击案都会引起舆论对持枪问题的关注和强化枪支管制的呼声,许多人认为,正是枪支泛滥导致了美国暴力犯罪和谋杀案的发生率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美国有2.4亿私人枪支,1/4成年人拥有枪支,半数以上人生活在有枪家庭,每年3万多人死于枪下,同时,美国杀人案发生率为每10万人5.6起,约三倍于英国;这些经常被引用的数字的确比较惊人,然而同时需要注意的几个事实是:每年死于枪下的3万多人中,约57%是自杀,约3%是执行公务或正当防卫时的合法射杀;美国凶杀率的确比欧洲发达国家高许多,但总的暴力犯罪率却大致相同,相比之下,针对财产的暴力犯罪(偷盗、拦路抢劫、入室行窃和抢劫等)发生率,美国比欧洲低得多。
对于自由持枪与凶杀案发生率之间关系的直觉判断,未必靠得住;刑事学家加里•克莱克用统计模型分析了枪支与他杀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并没有显著的相关性。拿美国的数字与欧洲相比,忽略了文化、种族和地理差异;实际上,与欧洲限枪国家最恰当的对照国家是瑞士,瑞士是全世界持枪率最高的国家,在瑞士,不仅私人可以合法持枪,作为一个全民皆兵的国家,政府还规定成年人必须拥有至少一支自动步枪;然而瑞士却以低犯罪率著称,凶杀案发率也很低。另一个类似的国家是以色列,也是全民皆兵,人人有枪,但犯罪和凶杀率都远低于美国。
美国的高犯罪率看来更多的归因于其种族复杂性和移民国家特性,这一点,可以从凶杀案的地理分布可以看出;美国的凶杀案绝大部分发生在纽约、芝加哥、新奥尔良、巴尔的摩等种族混杂的大城市,和新墨西哥、佛罗里达和得克萨斯等拥有大量新移民的边境州;讽刺的是,高犯罪率的大城市恰恰是枪支管制最严格的,而管制宽松的中西部地区的凶杀率却与欧洲持平,甚至更低。相比之下,同为移民和多种族国家的南非、巴西、墨西哥、哥伦比亚,凶杀率都比美国高一个数量级。
移民社会所特有的融入障碍、文化排斥、和新来者与当地居民之间经济状况的强烈反差,都是酝酿犯罪的温床,美国的高犯罪率和高凶杀率看来是这一背景的结果,而不是自由持枪所导致;相反,不利的安全条件提高了美国人持枪自卫的需要;在一个恶劣的冲突环境下,枪支可以帮助弱者弥补体能劣势,从而威慑潜在的施害者;主张自由持枪者认为,禁枪或者严厉的枪支管制,只能削弱守法公民的自卫能力,却很少能限制罪犯,因为良民会为避免触犯法律而放弃枪支,而歹徒原本连杀人抢劫都无所顾忌,根本不会担心触犯禁枪法,而事实上即使在禁枪最严厉的国家,罪犯们总是能设法获得枪支。
这一主张也得到了耶鲁法学教授约翰•洛特的研究结果的支持,他通过对大量犯罪数据的分析,发现枪支管制的严厉程度,与犯罪者使用枪支加害守法公民的可能性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实际上,如果我们留意近年来众多枪击案的发生场合,也可以领悟到这一点。最近两桩枪击案发生在移民中心和养老院,而发生枪击案最多的地方是校园,这些场所的共同点是:那里的人都是缺乏防卫能力的弱者,他们面临攻击毫无反抗能力,只能听凭屠戮。校园是美国禁枪最严格的场所,学校对持枪行为普遍实行“零容忍”政策,一旦发现立即开除,所以无论教师、校工和学生,都不敢带枪进学校——除了那些孤注一掷的亡命歹徒。
校园面对暴徒的脆弱地位,已经引起一些学校和教师的担忧,2007年俄勒冈州女教师卡茨不顾校区禁令,坚持带枪上班,虽然她后来输掉了官司,但同样的努力在得克萨斯一个校区却取得了成功,去年8月,休斯敦郊区的哈罗德学区允许教师佩枪上班,该决定并且得到了州长里克•巴里的支持。的确,校园严厉的禁枪规定和它们并不严密的出入检查和安全保卫,是极不协调的,这两者结合在一起导致了最坏的结果:把师生变成了脆弱的羔羊,暴露在亡命歹徒的威胁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