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6-16 7:55
冉按:这是应伟国兄之请而写的文章,他们刊物刊载时把标题错为《让民众抗议官员成为常态》,故有点枘凿不接了。现用本题刊载于敝博,请大家指正。2010年6月16日7:58分于成都
翻开四九年后中国大陆出版的工人运动史,你会发现一个非常诡异的现象:即官方把自己在1949年前所领导的工运历史,就像他们所写的学运史一样,形容得豪壮无比。他们不仅富有斗争的经验和艺术,而且对其间一些不当的破坏也洋洋得意地公布出来,充满一种不管用什么手段,只要能搞乱国民党所统治的社会就是大爷的快感。但接下来你就会想,四九年后为何没有人来领导工潮了呢?官方给你的解释是,工人阶级领导了一切。难道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工人完全生活在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真空社会吗?
不是的,那是因为工人虽然受到盘剥,但与一些低级官员之间的差距并没有如今想像的那般大。加之中国始终处于一种闭关锁国的封闭状态,各种信息流通不畅、对比度不够,复因“主公翁”等麻醉药的宣传洗脑,使得人们的权利意识没有觉醒。更为重要的是,官方除了在得鼎初期利用工会暗中整治那些不太驯服的私营企业,完成公私合营和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后,复制一种名字虽然叫“工会”,但其实完全是政府儡傀的组织,成功代替了此前工人“自组织”状态下的独立工会,最终完成了对工人利益的全盘剥夺,而工人却没有任何办法为自己丧失的利益维权。
四九年后官方所设立的装饰性极强的宪法,除1975、1978年规定工人有罢工权利外,其余诸次修宪完全取消工人罢工权利。但改革开放这三十年来,农民和工人可以说是利益受到伤害最多的两个群体,而工人当中许多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随着大学的扩招和农村基础教育的相对普及,如今的80、90后的农民工,和当初完全靠体力粗放式的进城者颇有些差别,对自己的权利相对有些觉醒。加上如今的贫富差距以及比较厉害的通胀,使得他们的高强度劳动也无法换来比他们的农民工父辈更好的生活。艰难的现实,无望的未来,没有尊严,内心苦闷,无所归依,加上根本没有业余生活,自然会更多的自杀者,富士康只不过其中的显例罢了。
与富士康的工人用自杀来抗议资方的高压和盘剥外,五月以来,有众多的企业工人用罢工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维护自己的权益,使得近乎消失在我们生活视野里的工人罢工重又浮出水面。据不完全统计,单是今年5月发生在江苏、云南、山西、山东、广东等地的罢工多达12起,其主因多是制造业低工资、国企改制分配不公,这说明贫富差距和正在滥觞的通货膨胀,使得工人的处境更加恶化。这种恶化,不只是整个社会人人都见着的、无所不在贪腐,给民众造成的愤怒和刺激,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日常生活也遭遇极大的困难。众所周知,从集合上看,群体事件必然涵盖工潮,但群体事件自然不等于工潮。工潮必然算得上群体事件,因为任何罢工而形成所谓工潮者,绝非三、五人小规模聚集和抗议。如果说石首、翁安乃至邓玉娇案所酿成的群体事件,是农村和城市一般人所为的话,那么工潮抗议的目标则更加具体的,人群身份则更加固定。
也就是说,当城市和农村的普通人酿成一般意义上的群体事件后,那么工人则酿成的罢工——多处且持续性的罢工即为工潮——则真正是以工人为主体的群体事件。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以工人为主体的群体事件将会逐渐增加,这从前几年比如通钢群体事件的冲突里也可以看得非常清楚。不要以为工人争取自己的权利与我们无关,任何通过理性正当手段争取权益的人,虽然其主观在为自己的利益,但其客观效果都在为推进社会进步做贡献。我曾说中国是个互害社会,互相伤害而非互助,是整个社会的损失。整个社会的损失,其实就有一份你的损失在内。比如,我们声援罢工工人维权,我们的方式有多种,其中一种就是做一个有责任的消费者。上个世纪末于美国兴起的“咖啡公平交易运动”,通过确认公平交易证书,让咖啡销售商从拉美农民手中直接购买,而使得农民增收,从而消除贫困。这种做法虽然虽然遭受一些支持自由市场者的批评,但这种“消费行动主义”通过集体表达政治力量和改善底层民众的状况,还是有一定的效果。像深圳富士康作为代工厂,他从中对工人的盘剥,民众甚至可以通过不购买苹果、诺基亚、戴尔等的产品,来表达对深圳富士康这样的血汗工厂的抗议。当然像公民力量发起就富士康事件致台湾朝野力量的公开信,希望台湾影响郭台铭乃至大陆的工人政策,来解决自杀及一系列工潮问题,就是更为积极的行动方式。
在5月份所有工潮中,最有积极意义的便是佛山本田的罢工。他们不像平顶山平棉集团的罢工,还打着共产党给碗饭吃的“落后”口号,而是条理清晰地争取自己的权利。在6月3日他们的公开信中严厉谴责佛山南海当地的工会,对他们维护正当权利的干扰,同时还要求建立工人自己的工会,为他们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作斗争。尽管如今的宪法中没有主张工人罢工的权利,但也没有禁止工人罢工,法无禁止即可做。何况在中国已加入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中国的《工会法》和《劳动法》已内含参加工会协商乃至罢工的权利。我认为只有从法律乃至宪法上明确工人有罢工的权利,那么如今严重不对等的劳资博弈,才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善。政府本应该作为公正解决劳资纠纷的一股重要力量,但在中国官商勾结是一种普遍现实,使得劳方没有合法公正渠道,解决其利益受损的情况,从而进一步加大社会动荡的步伐。
2010年6月3至4日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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