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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献礼帖:中共警察的城市执法行动基本战术。

国庆献礼帖:中共警察的城市执法行动基本战术。

第一章     现代城市环境特征以及对执法行动的影响


城市,是指地物众多,高低各异,各种建筑物大面积集中连片,交通发达,工商业繁华,人口稠密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区。在城市地形条件下组织和实施执法战斗,有其独特的特点和要求。了解城市的一般地形特征,掌握在城市地形条件下组织和实施执法战斗的方法,对维护城市治安有着重大的作用。
一、城市地形的主要特征
我国城市众多,分布十分广泛。东部、南部城市比较稠密,间隔距离较小;西部和北部城市较为稀疏,间隔距离较大。根据城市的大小可分为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三等,其主要特征有以下三点:
(一)建筑物高大,大面积连片,通道众多
城市地形,各种建筑物集中连片,高大楼房矗立如林,间距狭小。高大建筑物多沿主要街道两侧排列,且多是商业中心和企事业单位,楼房样式繁多,外观各具特色;高大建筑物中间和背后多为较低楼房或成片平房,多种建筑物多有隔墙相互联接。建筑群内通道众多,四通八达,多有后门、侧门,楼房低层多有地下室,顶层多有平台,居民楼凉台上下间隔距离较小,其中一部分凉台左右相互联接,只用隔墙分开。高大建筑物内部容量大、房间众多,结构十分复杂,上下入口均为全方位布局,多有电梯和坡道,出入上下十分便利。平房区多为居民杂居大院,出入通道较少,多为一个大门或前后门,院内较为封闭,居民房屋相连,相互关系较为密切。各大院之间均由隔墙分开,隔墙高度较低。
(二)交通十分发达
城市地形大多数平坦,交通十分发达,特别是中大城市,铁路公路纵横交错,城市内街道、巷道密布如网,车辆拥挤、交通便利。有些城市地下通路较多并有地下铁路运行,地面主要公路干线路面宽畅笔直,十字路口、丁字路口繁多,背街巷道则路面狭窄,急弯较多。主要交通工具是各类汽车和自行车,车辆流量巨大,整日川流不息。
(三)工商业繁华集中,人口密度很大
城市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工业集中,商业繁华,人口十分稠密,多是本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流动人口极多,人们昼夜活动时间长,白昼室外僻静之处很少,居民室内则人少或无人。重点商业区、旅游区、交通枢纽区人员密度更大,流动速度快。城市郊区建筑物逐渐减少,间隔增大,互不联片,农田增多。
二、城市地形对执法战斗的影响
(一)对我执法战斗行动的影响
城市交通、电讯发达,便于执法战斗力量快速机动和进行联络;各层次警力容易集中,指挥和协同便利;街面、小巷及建筑物内通道众多,便于我迂回隐蔽地接近目标,便于我利用便衣伪装实施各种战术,便于对目标进行监视和跟踪,也便于对目标进行小圈型包围。
但是,城市由于楼房林立,建筑物集中连片,视野受限,加之人员流动频繁,容易受到干扰,稍不注意注会丢失目标,常给监视、跟踪造成困难。犯罪嫌疑人若进入建筑物内,居高临下,容易发现我们的行动,而它们的活动位置较难确定,活动情况不易掌握准确。楼房或其它建筑物内部结构十分复杂,活动空间很大,流动人员繁多,成份也较复杂,对我们行动干扰很大,遇到紧急情况,很难快速排除干扰,很难快速疏散现场无关人员。缉捕中接敌时,常易受楼内结构限制,找不到缉捕目标,而且容易遭受犯罪嫌疑人的突然袭击,搜索难度大;加之建筑物内出入口较多,犯罪嫌疑人容易利用众多的窗子、楼门、电梯、楼梯和垃圾通道等出入口逃窜;有的犯罪嫌疑人则利用凉台翻上翻下,或左右翻跃进行逃窜。逃窜中多窜房越墙,给我缉捕和车辆机动造成困难。还有的犯罪嫌疑人以胁迫方法躲入周围居民家中,改头换面进行伪装。如果被我追捕甚急,则可能就近劫持无辜群众作为人质,抗拒缉捕。一旦犯罪嫌疑人窜入大街或商店等人口稠密的公共场所,目标极易丢失,并容易借助各种交通工具迅速逃离。由于人口稠密,流动量大,我方行动惊动也往往较大,围观人群常常会给我们行动造成重大障碍。我方火力优势常常无法发挥任何作用。
(二)对犯罪嫌疑人的影响
城市地形对犯罪嫌疑人来讲,作案目标多,隐藏、逃窜便利,由于城市人们多住楼房,相互来往多不亲密,对上下左右邻室内发出的声响多不关注,家庭生活多为封闭形态,且双职工为多,上班之后家中无人或只留老人小孩,有利于犯罪嫌疑人作案。城市中能够藏匿犯罪嫌疑人的地方甚多,旅馆、饭店、商场、影剧院、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比比皆是,加之不少犯罪嫌疑人社会交际关系范围广泛,窜入亲朋好友之处躲藏十分便利。交通、电讯发达,电话众多,也使犯罪嫌疑人活动范围扩大,信息得到较快,犯罪活动成功率提高,摆脱侦察和追捕的能力增强,反抗手段增多。有些犯罪嫌疑人利用先进的交通工具和电话、电讯设施实施犯罪,使其作案更易得手,缉捕较为困难。
城市地形对敌我双方各有利弊,但对我们弊多利少。这也是城市中犯罪率高于其它地形地区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必须把握地形特点,重视扬长避短,重视现地勘察,合理地加以应用。特别应注意讲究战术方法,高度灵活地发挥战术作用,根据具体案情,排除或转化不利因素,灵活作战,巧妙制服犯罪嫌疑人。
三、城市地形条件下执法战斗的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
在城市地形条件下组织和实施执法战斗,应根据不同城市的具体地形特点和
不同的案情与任务,严密组织,灵活实施,其基本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有如下几项:
     
(一)准确掌握情报,正确选择战术,把握行动战机,尽可能地速战速决
作战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应有较准确的情报,这种情报通常要求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确切身份和活动细节。例如,目标正在干什么,在室外活动还是在室内活动,有些什么人和他在一起,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所处的位置如何,有何防卫手段,周围的环境是否适合采取缉捕行动,目标有何种交通工具,有何识别标记,穿什么衣服,有什么特征,操何种口音等等。掌握了这些情报之后,还应视缉捕目标的具体活动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择战术方式,适时把握缉捕行动的战机。
在城市中实施执法战斗,由于来往人员众多,对我们行动干扰很大,缉捕犯罪嫌疑人时,围观群众常会造成交通堵塞,人员暴满,造成我无法出手的局面。所以,必须强调“速战速决”的战术方法。行动中应尽量隐蔽我们的企图,减少对路人及周围人群的惊动,尽量不要开启警车的警笛,最好着便衣进行伪装力争悄然接敌、突然袭击,快抓快撤。最好在周围人群还未发觉之时,就已行动得手,撤离现场。要达到速战速决的目的,在战术上应特别灵活,特别强调达成突然性,特别注重对缉捕时间、地点、手段、战术方法和战机的选择。通常,不宜采取行动的时间、地点,多是人员拥挤的闹市中心或商店、剧院、体育馆及交通工具之内,如果不采取行动无法阻止犯罪活动,则应特别注意战术方法,注意以计谋取胜,仍要遵守少惊动群众,速决速战,快抓快撤的原则予以处理。
如果犯罪嫌疑人活动于室外闹市区中心,可考虑采用“跟踪接敌”、“伪装接敌”、“无中生有”等突然袭击的秘密战术方式予以捕获。如果目标对我行动没有警惕,白日外出不易寻找其行踪,则可把缉捕时间选在夜间或凌晨,乘其不备,包围其住所予以擒获。有时,在犯罪嫌疑人活动地不宜采取行动,则可采取诱捕战术或跟踪方式,将目标诱至或跟至适合我采取行动的地点场所,予以缉捕。不管采用何种战术形式,总要能使时间、地点、环境条件适合于我而不利于敌;总要抓住最佳行动时机给予犯罪嫌疑人突然打击,才能较好地发挥战术效应。只要情报准确,战术选择符合实际情况,战机抓得准确及时,又能速战速决,犯罪嫌疑人就难逃我们的法网,也可避免人群围观干扰。
(二)合理部署警力,严密组织战斗,灵活处置情况
在城市中组织和实施执法战斗,可分为室外和室内两种情况。警力部署上也要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占位。
在室外,对正在运动中的目标或相对静止的目标进行缉捕时,应以便衣力量为主,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指挥所属力量利用人群掩护以分散隐蔽行动接近目标,先行抢占缉捕目标周围的有利点位,封住目标可能逃窜的方向和通路,尽可能形成小圈型包围,各个队员到达最佳战斗位置后,即可发出动手信号,突然动作,擒获犯罪嫌疑人。指挥员在指挥的同时也要注意隐蔽身份,警力部署上要强调抢占最佳位置;强调战斗动作的协同和相互掩护;强调伪装严密、分散行动、同时动手;强调突然攻击和速战速决。同时还应协调好车辆调度,组织好快速撤离工作。万一情况有变,缉捕目标窜入附近建筑物内,则应穷追不舍,立即采取紧急应变措施,进行围追堵截。在特殊情况下,如,周围没有无关群众,使用火力不会造成大的惊动或不会使周围房屋及居民受到伤害时,则可适当使用火力迫其就范或将其击伤或击毙。
如果缉捕对象在建筑物内活动,对我缉捕行动未加警惕,其活动的具体位置比较确定,在战术上应以偷袭为主。通常可采用便衣伪装方式接近目标。在警力部署上则应以控制所有通路为重点,尽可能在较小范围内,如一层楼、一个房间、或某一局部区域形成封闭性包围,对楼房通道、窗口、凉台、矮墙等房上、墙上通路也应预先予以控制。应牢记,包围圈越小,缉捕对象的逃跑通路越少,越节约兵力,越易抓获犯罪嫌疑人;相反,包围范围越大,犯罪嫌疑人逃跑通路越多,活动余地越大,越不易节约警力。
实施缉捕时,可根据对方没有防备的弱点,叫开门户或用计谋骗开门户,门户一经开启,动作应快速、猛烈,突然地对现场目标造成惊吓效应,迅速抢占室内有利位置,封住窗口门户,将犯罪嫌疑人予以擒获,并在同伴掩护之下进行初步搜身,防止犯罪嫌疑人突然使用枪支或其它凶器进行暴力反抗。
在城市地形条件下组织执法战斗,要求指挥员有很强的应变能力,万不可僵死教条地照搬书本,而应视具体情况,因情施变。要善于灵活处置各种情况,把握战斗进展的节奏,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快慢均要合情适度。还应遵循缉捕战术的基本要求,“先为不可胜而后求胜”。在保住现有利益不受损失,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的情况下,然后谋求战斗的速战速决和全面胜利。
例如,犯罪嫌疑人对我们行动企图高度警惕,并公开使用武力抗拒我对其进行缉捕,有时采用劫持人质的办法对我进行要挟,使我们难以从正面靠近其位置。此时千万不可盲动,不可单纯追求速战速决而不顾具体案情情况,此时,应减缓战斗节奏,周密部署包围。一方面设法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谈判,或利用喊话进行心理攻势,拖延时间,软化犯罪嫌疑人意志,动摇抗拒信心,避免犯罪嫌疑人在“应激”或“激情”状态下杀害人质,另一方面应调集特警从犯罪嫌疑人观察盲区迂回运动,接近目标。运动时特警分队或小组应采用低姿沿犯罪嫌疑人观察盲区紧贴墙根或楼壁向侧门、后门及窗子方向运动,以便进入楼内,也可根据楼房结构,由另一单元进入楼内,翻跃凉台或从楼上用绳索降至目标位置附近,设法进入楼内有利攻击位置,从侧背对目标实施突袭。一旦我到达攻击位置,准备发起攻击时,一定要弄清犯罪嫌疑人的位置,区别清人质与犯罪嫌疑人,抓住战机,或有意弄出声响转移犯罪嫌疑人注意力,在一瞬间先解决直接威胁人质生命的犯罪嫌疑人,可采用组织狙击手准确射击的办法解救人质。如果没有机会下手,没有特警协助,一旦危及人质生命安全,在这种情况下既可采用“围三缺一,虚留生路”的战术处置,也可采用谈判中突袭的战术(即我谈判人员设法隐蔽武器,进入犯罪嫌疑人占领地进行谈判,在其稍不注意时由外部制造惊动分散其注意力时,突然拔出武器射击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置。
应注意的问题是,首要的是保护人质生命安全。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动手杀害人质,则应毫不犹豫地进行强袭。可以先向关闭门户上进行隔门射击,打乱室内犯罪嫌疑人的行动,然后强行踹开门户低姿交叉闪入室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袭击,也可从窗口、凉台或其它较好的位置实施突然射击,强行控制现场局势。
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扣押人质,而是凭其所占有的地形进行武力抗拒。那么,我无后顾之忧,可以大胆实施强袭战术。可以发射震荡弹、强光弹、催泪弹等特种武器,迫其逃离有利位置然后看准目标向其射击,速战速快解决问题。
如果犯罪嫌疑人窜至高大建筑物内又人员众多,犯罪嫌疑人持枪武力抗拒缉捕时,我指挥员在警力部署上,则应以控制整栋建筑物的所有通道,尽力疏散无关群众为重点。一方面派出行动分队或小组积极向目标运动;另一方面组织力量疏散群众,对危险区街面上的人员应尽快引导他们进入犯罪嫌疑人观察盲区,对危险区内在室内的人员,则应利用扩音机进行喊话,要求他们关闭门户,低姿隐蔽,不要乱跑乱看,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群众的生命安全。我们包围犯罪嫌疑人的圈子越小,犯罪嫌疑人越难进行机动,群众安全系数也就越大。
在城市地形条件下对窜入建筑物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包围时,在警力部署上应特别注意对下列位置派出力量予以控制或进行搜索:
1、各个楼门、楼房的前后左右窗口和阳台,楼梯及楼梯转弯的空余窄道,楼上平台及进出口,电梯、垃圾通道口和通风口,楼房外露的遮雨水泥宽沿、上下水管道、雨水管道、地下室、楼道走廊的粗大支柱,楼内厕所、库房、洗漱室,房间门口等隐蔽之处。
2、与高大楼房紧密相连的低矮楼顶或平房的连接之处,连接楼房的隔墙与楼房窗口接近的电线杆、高大树木、灌木丛,花园,水池,天桥,楼外车棚及开阔地。
3、如果犯罪嫌疑人所占据的是低矮楼房或平房,则应封锁其位置两侧或四面的区域,并从两侧上楼、上房,占据制高点,响应地面力量围追堵截犯罪嫌疑人。
当然,上述位置并非每处都有人把守,而应视视线观察范围和力量多少,行动难度大小,灵活而定。但对于这些点位要加强警戒和控制,或进行搜索则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在城市中犯罪嫌疑人逃窜的特点之一,就是“窜房越墙”。在被追捕、围捕的情况下逃窜,多是些非正常的楼上、房上通道。如果对这些地形不够注意,往往会被犯罪嫌疑人利用而达到其逃窜的目的。
如果缉捕对象突然消失,我们断定就在附近,但对其具体位置掌握不准,估计不会逃出我包围圈,在这种情况下,指挥员应命令搜索。犯罪嫌疑人此时很可能躲在某一隐蔽之处;也可能窜入某一居民家中以胁迫方式要求避难;也可能隐藏在我们附近某一通路拐角之处准备对我进行偷袭,然后夺路逃窜。所以搜索时必须保护高度警惕。通常应以小组为单位(最少二人)相互掩护,前后跟进,进行搜索。对于转弯处,黑暗处、进门处、房间内家具后的暗角处,壁柜处应特别注意,防止犯罪嫌疑人对我们进行袭击。如果怀疑犯罪嫌疑人藏入居民家中,应叫开门户,注意观察居民的眼神和语气,注意对方对我有无暗示,观察其家中人员有无异常神态和行为,从中判断有无犯罪嫌疑人进入藏匿的可能;有时,也可说明情况,请求对方予以配合,然后进入房间进行观察,如发现异常应进行搜索。如果没有结果,但仍判断犯罪嫌疑人藏于包围圈内的居民家中,可采用明撤暗察的战术方法,暗中留下监视人员,公开撤离其他人员。犯罪嫌疑人在打探我追捕人员撤离后,如果不是熟人、好友,一般不会在居民住户里久留,此时逃窜,一般也不会走非正常的房上、楼上等危险通道。待其露面,我秘密监视人员可伪装过路人,上前将其抓获。
总之,只要善于利用地形,善于合理部署警力,组织战斗行动严密,计策灵活多变,灵活地处置各种情况,缉捕行动的效率就会大大提高。地形给我们造成的某些困难也会化弊为利,为我们的目的服务。
(三)加强指挥
城市地形十分复杂,行动中各分队或小组容易被建筑物分割,攻击道路通常都较狭窄曲折,有时虽距犯罪嫌疑人较近,但受建筑物结构限制而难以达到接近目标的目的;指挥和协同动作多依赖良好的通讯联络设备,指挥员虽在现场指挥,但警力运动情况往往自己观察不到,组织战斗协同,把握战斗节奏则更为依赖通讯工具;加上城市中人口稠密,行动惊动性很大,不易隐蔽,干扰因素众多而严重,意外情况常会给整个行动造成困难,一步协同不好就可能丧失战机,一环处理不好就可能造成重大失误,所以,必须加强现场行动的指挥;必须更多地注重战术谋略和战术方法的应用;必须迅速地解决指挥权限和指挥责任问题;必须强调缉捕现场指挥权的高度集中和统一协调。
通常,应遵循谁负责指挥并承担指挥责任的原则进行指挥。如果缉捕行动是一支力量,该力量的指挥员应全权负责处理现场情况,果断指挥并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行动有好几支力量参与,现场最高职务指挥员应全权负责指挥并承担指挥责任。各担负不同任务的警力分队或小组的指挥员只在自己的任务范围行使指挥权,只听从现场最高指挥员的直接命令和直接上级的命令,有权拒绝其他任何非直接指挥员的指示和命令。其他人也无权插手具体的事宜,若有好的意见可通过与现场直接指挥员的协调加以调整。而参与行动的各个缉捕队员,不管其属何种警种,执行何种任务,也都只能听从自己直接上级指挥员的命令,不得受他人指挥而随便行动。对于有些需要各方面协同配合的行动,也应相继按协同战术原则归属指挥权限,由现场行动最高指挥员集中进行统一指挥,防止警令不一,各行其是,导致行动失误。
如果要使用火力,只能在两种情况下使用。第一,有直接指挥员的命令。第二,符合法律规定及符合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
行动中,各部分警力执行命令要坚决,强调快速反馈情况,特别是主要执行缉捕任务的分队或小组,更要及时通过无线电通讯反馈情况,以便于指挥员把握战斗节奏,协调各种力量,采取相应措施,实施直接指挥。指挥员在必要时还可对无线电通讯进行战场管制,在某一时间内只允许和主要或最关键行动的警力通话,其它通讯不得干扰。采取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保障指挥的统一集中和顺畅,为了使整个行动形成合力,大幅度地提高行动效益和战斗成功率。保证指挥的统一、协调、顺畅,指挥员还应对行动保障给予极大的重视。
(四)加强行动保障
城市执法战斗,往往所需特种武器、特种装备较多,对活动爬梯、攀登器材、观察器材、防暴催泪弹、震荡弹、狙击步枪、特种弹药发射器、路障器材以及其它各种器材需要量大,对通讯依赖性很强,快速反应对车辆机动要求很高,重大行动动用警力多,警戒任务重,必要时还可能动用直升飞机或空中特警部队。所以,指挥员必须善于根据行动的规模大小,组织行动保障。如果保障跟不上,要使用的武器装备没带来,要动用的警力联络不上,要实施的战术无法实施,要机动警力而车辆没有保证,那么,必然会贻误战机造成损失,严重的则会使整个行动陷入混乱。为了使我们的行动更为可靠有效,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对执法战斗的成功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作为指挥员,应把保障工作作为整个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好。只有这样,才能使整体作战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才能达到执法战斗成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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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执法行动的袭击和反袭击战术

第二章    城市执法行动的袭击和反袭击战术


袭击战斗是指乘敌不意或不备,突然对其实施攻击捕获的基本执法战斗样式。既可以用于对相对固定位置作战对象的捕获,也可以用于对相对运动状态作战对象的捕获,是进攻型执法战斗中最常见的战斗样式之一。
一、
袭击战斗的分类与特点
袭击战斗作为进攻型执法战斗最基本的作战样式,在实战中运用极为广泛,我们可以根据敌情不同,按照不同分类标准将其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作战形式。袭击,按照作战对象位置状态不同可分为:预伏袭击、跟踪袭击、定点袭击等战斗形式;还可按战斗方法分为奇袭、急袭、奔袭、夜袭、偷袭、强袭等战术形式。
无论是哪一种袭击形式,一般均具有以下共同特点:
1、
作战对象情报与位置的确定性
作战对象情况清楚、位置确定是实施袭击的前提条件,由于袭击战斗中一般均需要实施突然、猛烈的战斗动作或火力打击,警方在掌握目标的人数、暴力程度、违法犯罪事实等敌情要素的基础上,还必须在实施袭击前进一步确认作战对象的体貌特征和具体位置,谨防错认目标而造成被动和损失。
2、
袭击方法选择的主动性
因为对袭击对象情况清楚,警方一般在情报上具有一定的先知优势,相比较于其它进攻性战斗而言,袭击前对敌情变化情况掌握得更为确切。因此,警方不仅可以根据作战意图进行隐蔽周密的战斗准备,形成警力武器对比的优势,而且还能够根据作战对象所处的地形环境条件,自主地选择袭击时间、形式与方法,在战术方案设计与应急预案准备方面具有一定的主动性、灵活性。
3、
接敌方式的隐蔽性
自然、隐蔽接敌是实现袭击企图的关键环节。先不露攻击之意,而后方能取之,否则容易失去战斗突然性。为顺利达到袭击目的,通常采取伪装贴靠、跟踪、潜入、诈门等方法巧妙、自然、隐蔽地到达最佳攻击位置。
4、
攻击动作的突然性
突然、迅速、猛烈的战斗动作是决定袭击战斗能否成功的制胜要素。一旦我方缉捕人员顺利到达最佳攻击位置,则应抓住战机,在目标毫无准备之时,突然攻击,战斗协同动作要求迅猛、准确,快速将其制服。
二、
袭击战斗的战术形式与方法
袭击战斗是公安机关最常见的攻击型战斗样式,各警种都经常实施,其战术形式与方法多种多样。
按照作战对象位置状态不同可分为:
(一)
预伏袭击战术
预伏袭击战术是指缉捕人员预先潜伏或隐蔽在作战对象极有可能出现的地点周围,待其露面或作案时,乘其不意或不备,突然实施攻击捕获的战斗方法。
常用的战法有:
1、
秘密布控,待机伏击。
此战法适用于抓捕有规律性、多发性系列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如扒窃、偷窃自行车、盗窃机动车辆、入室盗窃、路面抢劫抢夺、拦路强奸等案件。由于该类犯罪嫌疑人一般具有“犯罪动力定型”的作案特征,在作案时间、地点、对象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习惯性,警方则可以据此分析系列案件的高发时间段、高发路段或区域,有针对性地适时秘密部署警力,待其再次作案时,迅速合围袭击,抓获现行。运用此战法时经常与设饵诱捕战术结合使用。
2、
潜入室内,守候伏击
当某犯罪团伙中一名或部分成员已被我秘密抓获,其窝点或落脚点已被我掌握控制,而其他同伙尚未被惊动外逃,警方便可以采取秘密潜入、隐蔽守候的方法,抓获自投罗网的其他团伙成员。通常当犯罪嫌疑人敲门时,一名缉捕人员在同伴警戒掩护下突然开门,将其拽入室内,予以制服,此法俗称“老鹰叨小鸡”。如果是对付持枪等暴力犯罪嫌疑人,应在开门瞬间立即出枪予以控制,其他缉捕人员迅速上前牢靠控制其双手并配合对其上铐搜身,予以制服。
3、
虚放生路,移地伏击
当遇到持枪、持爆炸物犯罪嫌疑人或公开劫持人质等突发性暴力案件,接警时若被害人无性命之虞,案件尚未形成公开化,而现地地形环境条件对实施公开围捕极为不利,警方则可采取秘密围控的方式,待目标离开犯罪地点时,乘其不备予以伏击;如果报警时案件已形成公开化,并造成对峙僵持不下的局面,警方可以允诺部分条件,虚放生路,尔后根据目标逃窜方向,立即部署前方警力伏击。此战法通常与秘密尾随、相机袭击战术结合使用。
(二)
跟踪袭击战术
跟踪袭击是指缉捕人员采取化装伪装的方法,在秘密尾随、监控作战对象或其关系人过程中,抓住战机,将目标突然捕获的战斗方法。
常用的战法有:
1、
直接跟踪,相机密捕
此战法适用于对团伙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缉捕。当要抓获已暴露的团伙成员时,为防止缉捕行动惊动同案犯,缉捕人员往往先对目标监控,待其外出时,部署警力乘车或徒步,秘密跟踪;当尾随至目标日常生活区域以外适宜的地点时,采取自然、隐蔽的方式靠近,也可以采取借火、问路、兜售商品或故意制造摩擦等方式贴近,乘其不备,突然动作,令其防不胜防。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制服,应迅速押入车内带离。
2、
间接跟踪,按图索骥
此战法分为两种情形,一是通过分析目标的最大心理需求,严密监控作战对象的家属、亲友及其关系人;当其准备给目标送钱送物或传递信息时,秘密跟踪监视,待目标露面,突然攻击,一举擒获;二是当犯罪团伙主要成员不露面,而派手下人四处活动或与关系人交易;为顺利抓获主要成员,警方可以采取间接跟踪的方法,引而不发,秘密尾随监控次要成员、关系人或相关物品;当发现主要作战对象时,实施袭击,一网打尽。
(三)
定点袭击战术
定点袭击是指缉捕人员在搞清目标活动场所或落脚点后,先行秘密围控,然后采取伪装贴靠、诈门、潜入或强行突入等手段,突然实施攻击捕获的战斗方法。
常用的战法有:


1、
对处于公共场所内目标的伪装突袭
当缉捕对象处于影剧院、商场、集市、饭店、旅社或其它公共娱乐场所时,可以采取化装贴靠的方法,伪装成普通群众或相关工作人员,隐蔽地形成合围态势;当达到最佳战斗位置时,根据目标的人数、暴力程度、身体姿式等,采用相应的小组擒敌技术将其突然制服。
2、
对住房内目标的突袭
缉捕对象的住房一般处于村镇或城市居民区,行动时缉捕人员所乘车辆一般应使用地方牌照,尽量避免直接驶入目标藏身的地点,以免被其近邻、亲友或同伙发现后通风报信。缉捕人员应当着便服分组、分批隐蔽自然地包抄接近目标的隐藏处所,根据住所房屋结构及周围环境条件等秘密部署警力形成围控,然后相机采取诈门、潜入、强行突入等方法实施突然攻击。如果房屋门窗结构坚固,无法秘密潜入或强行突入,可以使用诈门手段,实战中常用的有效方法有:一是拉电闸,诱其出门检查。待其开门时,从楼梯一侧将其拽出,猛烈动作,予以制服;或待其出来后,攻击队员由楼上向楼下隐蔽、自然接敌,突然将目标擒获。二是由着便衣女民警敲门,以推销书刊、报纸、小商品、保险等名义,利用犯罪嫌疑人对女性普通缺乏防备的心理弱点,骗其开门,待其开门瞬间,藏在门两侧的民警将其拽出捕获;或强行冲击,以枪控制后直接上前抓捕。另外,对空间狭小,门窗牢固,而室内结构相对简单的房间,缉捕人员可以直接用枪敲碎窗户玻璃,直接指向目标先行控制,尔后命令其开门;或我方强行打开门户,进入室内抓捕目标。
三、
袭击战斗的实施要点
(一)现地观察确认敌情动态,分析地形环境利弊
缉捕人员隐蔽、自然地到达现地后,指挥员应选择适当的位置进一步观察了解目标及其周围情况:明确目标的具体位置,此时的敌情动态,有无异常举止,周围是否有无关人员或同伙等。同时再对房屋结构及地形环境条件的利弊关系进行临场分析,以决定是否需要对攻击路线、攻击方式及警力的配置进行相应调整,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补充或修订。
(二)隐蔽接敌,力争达到最佳攻击位置
隐蔽地接近目标是实现袭击行动决心的重要时节。袭击战斗中的接敌方式,应根据不同的作战对象,不同的地形环境,不同的行动时间及天候等条件,相机灵活运用。常用的接敌方式有:伪装接敌,即缉捕人员便衣伪装,秘密自然接近目标,有时需要化装成某角色,巧妙靠近;隐蔽接敌,即缉捕人员利用夜色或各种地形地物作掩护,从目标观察、射击的盲区秘密接近目标。当接近目标时,攻击警力应把握好距离感,过于靠近,容易引起目标警觉,距离过远,发起攻击易失去突然性。
(三)迅猛攻击,速战速决
迅猛攻击目标是袭击战斗中最紧张、最激烈、决定胜负的关键时节。当缉捕人员已到达最佳攻击位置时,指挥员应即时发出攻击信号。在发起攻击时,应做到分工有致,密切协同战斗动作,在单位面积上人员不能过于集中,常要求主攻手直攻目标,助攻手应紧随协助配合控制,立即上铐制服。如遇到目标持枪、持械或持爆炸物品负隅顽抗,应果断地依法使用武器予以击伤或击毙。若使用武器,应注意防止误伤自己同志和群众。
四、
袭击战斗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摸清情况,避免失误
袭击战斗突然性强,其成功与否依赖于情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特别是针对暴力犯罪嫌疑人,一定要搞清其武装程度,分析其反抗心理。如果是定点袭击,务必要摸清其住所室内结构及周围地形环境条件,确保万无一失。另外,在实施行动前,最好对目标情况进一步核实,避免误会或造成无辜群众伤亡。
(二)找准战机,努力达成战斗突然性
实施袭击前,要小心谨慎,冷静观察,一旦发现缉捕对象人枪分离,毫无心理准备等战机出现时,则应立即发起攻击。努力达成战术和技术上的突然性,使对象处于“晕眩”状态,待其醒悟过来,已刑具披身,无力反抗了。
(四)
注意战斗动作的协同
大多数袭击战斗都需要靠战斗动作协同并使用小组擒敌技术予以解决;即便对付持枪目标,高超的协同动作也同样可以发挥重大作用。只要动作迅猛、突然,可在一定条件下解决战斗。在攻击时谁持枪控制和警械,谁控制目标双手,谁上铐搜身等,都应协同到位。条件允许时,可以模拟实景实施演练,以避免协同及技术动作上的失误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反袭击战斗


     
突遭袭击时的反袭击战斗是防控执法战斗重要作战样式之一,也是危险性最大的战斗样式之一,研究反袭击战斗对保护民警人身安全,打击袭警的暴力犯罪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
     
一、警察突遭袭击的不同情况
     
袭警是一种使用暴力以突然袭击方式伤害警察人身,劫夺警察使用武器、警械,损坏警车及警察所用物品的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对此,警察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并在此种情况发生时能够给予有效地反击。
     
警察突遭袭击,通常在以下情况发生:
(一)
警察单独执行勤务任务之时。如,警察单独巡逻发现可疑人或犯罪嫌疑人,上前准备拦阻盘查之时;在警察单独盘查对方发现疑点和重大嫌疑要对其进行人身检查、物品检查之时;单独将盘查对象带往公安机关的押带之时。
(二)
警察执行缉捕任务,遇有突然暴力抗拒,或犯罪同伙劫夺被抓捕、押带的犯罪嫌疑人之时。
     
(三)警察发现现行犯罪人员正在实施犯罪,或者群众举报、指认其犯罪,我警察上前制止和捕获犯罪行为实施人之时;警察巡逻中遭遇团伙现行犯罪之时。
     
(四)持枪、持械的暴力犯罪分子被我发现,为躲避警察盘查、清查和缉捕,在我民警接近或要求对方站住之时先行采取袭警行动。
     
(五)警察已将犯罪嫌疑人控制,但因检查不细,看管疏忽,押带不严,讯问时丧失警惕性,犯罪嫌疑人为乘机脱逃而暴力袭击警察。
     
(六)为劫夺我巡逻民警或单独执勤民警武器而主动袭击警察。
(七)我民警在执行勤务过程中遇有械斗或群体性斗殴,上前制止、隔离,对方则依仗人多势众,有意以暴力防碍警察执行公务之时。
(八)警察在非公务时间单独活动之时,如夜间下班独行回家,公休时间单独办事等等。
二、犯罪嫌疑人袭警的方式
(一)事先了解警察生活或上下班活动情况,预伏在警察必经之地的偏僻地点,
乘其不备,突然袭警。
(二)隐蔽跟踪警察至无人或地形复杂之处,突然施加暴力,袭击民警。
(三)
对单独执勤民警采取“贴靠”、报假案等诱骗方式,突然袭警。
(四) 预有准备,持枪远距离袭警,或以伪装方式就近持刀、持械突然杀伤民警。    
(五)
设计“陷井”,以请客吃饭,或“谈事情”等为借口,诱使民警到达其预伏点,突然袭警。
三、警察突遭袭击时反击战术
(一)突遭持枪犯罪嫌疑人袭击时的反击战术
     
1、紧急隐蔽,伺机反击
     
当我巡逻盘查民警遭到持枪犯罪嫌疑人的突然袭击,对方向我直接开枪射击之时,只要意识到袭警事件发生,不管自己是否中弹,是否看到目标,都应立即卧倒,就地向附近有遮蔽物之处滚动,紧急迅速隐蔽身体,同时大喊同伴及周围群众“卧倒,散开,隐蔽”。带枪之时应立即拔出枪支,推弹上膛,认准目标,向目标射击。没有带枪之时,应就近寻找一切可用于自卫的器具、物品,如石头、瓦块、木条、铁器、自身带的小刀、小剪,或钢笔笔帽拔下反插等作为反击工具,准备反击。要迅速判明袭击方向、袭警人数、袭警方式、袭警人的距离、位置和周围人员活动情况,伺机采取反击行动。在没有判明上述情况之前,千万不可轻举妄动。只要躲过了第一次射击对我形成的危胁,我已完成紧急隐蔽的动作,就有摆脱被动伺机反击的机会。
     
此时若发现自己中弹受伤,应静躺隐蔽不动,持枪戒备,不使袭警人上前继续对我杀伤。若为轻伤可利用随身衣物自行包扎。警察持枪时可在判明袭警方向、人数、位置、距离及持何种枪支的基础上立即向上级报告情况并向对方还击,使对方不能向我逼近。射击要注意准确、有效,不见目标不射击,要注意节约子弹,千万不可一时着急将子弹打光。对射中应计算对方开枪弹数,以便在对方弹尽时控制对方。若对方只有一人,我又没有受到较大伤亡,应采取敌火力下运动的战术动作,隐蔽接敌,主动反击,抓住有利时机,击伤击毙袭警的犯罪嫌疑人。若判明袭警人子弹打光,应取近直路线,直逼袭警犯罪人设法予以捕获或在其继续抗拒、逃窜时予以击伤击毙。如果对方人数在两人以上,且都持有武器向我射击,或者我手无寸铁没有任何武器可供使用,我则应迅速利用地形地物,采用敌火力条件下的运动方式,设法尽快摆脱被动挨打的现场位置,迅速向指挥中心及就近警力报告情况,求得增援。也可采取“粘贴”方式监视犯罪分子活动情况,不断向赶赴现场的警力提供确实、快速的准确情报。如果我已身负重伤,则应设法隐蔽,静卧不动,持枪在手,不使袭警人找到我所在位置,拖延时间,以求转机。
     
2、摆脱控制,伺机反击
     
当我警察突然遭到持枪犯罪嫌疑人近身袭击,被对方持枪顶住身体加以控制之时,只要对方没有立即开枪,就有摆脱控制扭转不利的反击机会。
     
此时的首要反应,就是设法不使袭警人立即开枪。可采用不断说话,假装糊涂,指责对方搞错了人或借故误会等方式加以周旋,同时设法搞清当前情况。
其次是保护枪支,突然反击。若警察为便衣且携枪隐蔽,可有意“示弱”,伪装恐惧,借故周旋,主动下蹲或倒地,以保护枪支,暗中抽枪,虚张声势,转移对方视线,眼睛盯住对方持枪之手和射线,只要对方枪口射线方向移出体外,即可出其不意地拔枪连续射击;若自己手握枪支装在衣兜、裤兜内,则可省去拔枪动作,直接从衣兜、裤兜内向对方连续射击;若没有枪支,可寻找最佳时机利用擒敌技术,在枪支射线离开自己身体之时,猛然实施反击;若警察着制服持枪执勤时被袭警人持枪近身顶住控制,则应设法在不使对方立即开枪的同时,设法保护枪支。如,袭警人上前收缴我携带枪支,我可乘其上前之机猛推其枪,使对方枪支射线离开人体,贴近对方提膝击裆,头撞其面,夺下对方枪支,制服对方;也可借口自己携带的“枪中没有子弹”,乘对方检查枪支、枪口移位之时,突然推开对方枪口,用指插其双眼,猛推对方转身,运用擒敌技术实施猛烈反击。如果我着装警察没有带枪,可主动声明自己“没有带枪”,麻痹对方,不使其立即开枪,主动让其近前搜身,然后乘其贴近搜身,持枪动作变形之机,采用擒敌技术猛烈反击,制服对方。
     
通常,警察被袭警人持枪控制之时,要求警察的防卫意识发生迅速的转变。其思想意识应从“设法控制,予以缉捕”迅速转变为“生死关头,以命相搏”;战斗动作要从“适度打击,少有损伤”转变为“凶猛打击,一招制服”,力求使其彻底丧失反抗能力,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若没有这样的意识转变和战斗动作转变,其危害性是巨大的,直接决定自己的生死存亡。此时若还保持原有意识观念,采取战斗动作不能一招制敌,就可能丧失生命。
     
出手反击之时,应根据反击的难度采取灵活的反击方法。如袭警人持长枪,又距我距离很近,枪口没有直接指向我要害部位之时,猛然反击,成功率较高;袭警人持短枪之时,反击难度较大,反击成功率降低。总之,要在被动危机之时设法取得反击机会,取得反击成功,其关键在于稳住对方不使其立即开枪;在于反击的突然、准确、猛烈和有效的程度。若我警察的确不能摆脱对方控制,没有任何反击的机会,也应尽力周旋,应不使其开枪为原则,在周旋中主动寻找、创造、等待摆脱控制和反击的机会。
     
3、强先下手,强行反击
     
我警察若能在巡逻盘查中高度警惕,注意防范,注意站位及掩护警戒,就能够大大降低受袭击的概率,即就是受到突然袭击,也往往能快速反应,以快制快,强先下手,强行反击,击伤击毙袭警的犯罪分子。只要发现对方拔凶器,或拔枪支,或以其它方式暴力抗拒、袭击警察,就应强先下手果断地进行连续射击,这是主动防卫的很好方法。强行反击时,即使对方拔出枪支并已向我射击,我也应不管是否中弹强行向袭警的犯罪分子连续射击,“狭路相逢勇者胜”,在来不及隐蔽,来不及相互提醒的情况下,以果断地强大火力强行压制对方,也是对付持枪袭警犯罪人的上策选择。
     
(二)突遭持械犯罪嫌疑人袭击的反击战术
      1、拉开距离,伺机反击
     
持械犯罪嫌疑人袭警之时,多持刀、斧、棍、锤、石、砖或农用工具、机械加工工具之类的凶器,以近身突袭的方式袭击警察。我民警遇到此类攻击之时,首要的反应是跳出凶器的打击距离。只要能够做到这一点,就有反击的机会。
     
当警察意识到被人袭击之时,不管是否受伤,都应立即采取紧急躲闪的跑动、跳跃、翻滚或持械拦档的动作,尽力躲过袭警人的持械打击并与之拉开距离(没有很大的成功把握和很强、很熟练的徒手夺凶器技能不要向前主动冲击去徒手夺取对方凶器),与此同时,应在运动中拔出枪支推弹上膛,回身鸣枪警告,用枪支控制袭警犯罪人,令其放下凶器,将其擒获。若袭警人对我民警追杀疯狂,打击不断,直接威胁我民警生命安全,则我民警可在跳出其凶器打击距离的同时,直接使用武器,开枪将袭警人击伤击毙。若我民警没有带枪,则应与袭警人拉开距离的同时,设法就地取材,寻找可作为武器的任何物品与袭警人搏斗,或者在有能力和技术的条件下设法夺过对方的凶器制服对方。搏斗时应虚张声势,大声呼喊,引起周围人员的注意,求得周围群众与警力的支援。若袭警人开始逃窜,在我没有受重伤的情况下应紧追不舍,不丢目标;但在对方没有失去手中凶器,我手中也无搏斗器具之时,不应追近至袭警人凶器可够得着的距离位置。我在追缉中若得到可搏斗的器具,则可追上袭警人将其制服。
     
如果袭警犯罪人不止一个,而是团伙,且均持凶器向我攻击,我警力单薄,人员太少,可持枪在跳出其凶器打击距离的同时,按照“由近及远”,“由首犯骨干到一般案犯”的顺序连续开枪射击。射击时击倒一个,再转移射线射击第二个、第三个,不要分散注意力,更不能不讲战术见人靠近就射。无论如何不能将子弹打完,使自己处于完全无法反击的境地。
     
2、摆脱险情,以退为进
     
如果警察遭到犯罪团伙持械袭击,而我又手无寸铁,人数太少,则应设法迅速摆脱被追杀的险要处境,尽快向人多之处,就近建筑物之处,有坚固的门窗房屋之处转移,并设法求得周围群众支持支援,设法与就近警力及110指挥中心取得联系。在没有反击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以退为进”的方法利用夜暗或复杂地形及建筑物实施藏匿隐蔽,只要认得袭警团伙中的一二人声形体貌特征,我警察及群众又没有受到重大的人身伤害,暂退一步,待事后再行抓捕持械袭警犯罪团伙人员,也是上策,有时也十分必要。
     
(三)突遭徒手犯罪嫌疑人袭击时的反击战术
      1、快速、强行猛烈反击
     
徒手犯罪嫌疑人袭警时多采用搂抱摔倒,拳打脚踢,掐喉勒脖等方式袭击警察。
     
我单个警察在遭到犯罪嫌疑人徒手袭击时,只要对方没有枪支和凶器,自己携有警械或武器,就应果断使用并防止被袭警人夺走对我进行加害。若我未带武器、警械则应设法寻找可以替代的工具对付袭警案犯。若赤手空拳,只要对方人数单一,则应运用各种踢、打、摔、拿的擒敌格斗技术强行制服袭警案犯。搏斗中应全力拼捕,同时呼叫周围人员支援,不使袭警人得逞。
徒手袭警事件多是我民警进行巡逻、盘查、清查、缉捕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准备采取强制措施时,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我控制、看管、押带、留置、讯问之时,犯罪嫌疑人为寻求脱逃而发生。这些情况又常与警察本身警惕性不高,行动疏忽大意,或因意外干扰而转移注意力,导致行动失误有关。对此,我们应尽力予以防范。
              
2、快速撤离,寻机牵制
在一定情况下遭到犯罪团伙徒手袭击,自己又独自一人没有外援,无任何反击工具,实难进行有效反击之时,应在不会伤及周围群众利益的情况下设法暂时快速撤离,尽快与上级或就近警力取得联系,然后迅速返回,跟踪犯罪团伙,不断寻找机会以自己的主动攻击行动牵制、粘贴犯罪团伙成员,使其打不上、摆不脱、甩不掉,引导增援警力对袭警犯罪团伙实施围追堵截和有效打击。
四、反击袭警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竭力保持镇静,注意迅速搞清袭警情况
     
在现实情况下只要警察意识到自己遭到突然袭击往往身上已遭到袭警者的打击,已经受伤或被对方控制,此时,因涉及生死,心理上产生高度紧张,并伴有一定的恐惧和慌乱现象,实属难免。但越是此时,越应竭力保持镇静。只有镇静才能搞清当前情况并采取对策。要尽力控制自己的慌乱心理,搞清楚袭击警察犯罪分子的人数、袭警的方式和自己的现实处境,搞清情况才能采取有效的反击。
     
(二)抓住机会,猛烈反击,全力拼搏
     
警察被突然袭击之时,只要有机会、有条件,就应抓住战机,猛烈反击。只要开始反击,就应“全力以赴,以命相搏”。反击时下手要准确、快速、凶狠,不给对方以喘息之机。对持枪袭警者要设法转移其注意力,反击中尽力避过枪支枪口,打掉其手中枪支;对持械袭警者也应设法打掉其手中凶器,如若不能,则应果断跳出其打击范围,使其不能持续伤害我警员;对徒手袭警者则应全力反击,力求将其抓获。现实工作中,若有犯罪嫌疑人持假枪,对我袭击,应按其持真枪对待,猛烈反击。
     
(三)注意机智灵活地应用反击战术方法
警察突遭袭击进行反击之时,要注意机智灵活地与袭警者周旋,以良好的战术方法,精湛的技术动作进行有效的反击,切不可不分情况,不分危险程度,不分反击的时机和条件硬拼。有时宁可暂时吃点亏,受点苦头,也要为取得反击的彻底胜利创造机会和条件。   
(四)注意把握“先为不可胜面后胜”的反击原则
     
“先为不可胜而后胜”是指先要使我利益不受损失或尽量少受损失,再求败敌之策;先使警察人身不致立即受到重大伤亡,再寻求反击制敌之策。
     
警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十分复杂,搞好自身防卫,保持高度警惕,防止民警在执勤中受到伤亡,有力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真诚为人民群众服务是警察的光荣职责。学好上述反击战斗的各种知识,无疑对减少民警伤亡代价,获取反击战斗胜利,提高执法效率与效益都会产生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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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对持枪犯罪嫌疑人的执法行动

第三章      对持枪犯罪嫌疑人的执法行动

第一节  

一、战斗的特点与要求
(一)战斗特点
  持枪犯罪是刑事犯罪活动中对社会危害很大的严重暴力性犯罪之一。缉捕战斗中的持枪对抗是迫使对方服从自己意志的一种武力强制行为,它对对抗双方人员的生命安全均构成极大的威胁。缉捕持枪犯罪嫌疑人的战斗具有以下特点:
1、危险性大
持枪对抗的危险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持枪犯罪的目的性强:持枪犯罪多是为达到报复、凶杀、侵财等非法目的而实施的犯罪,且多有预谋,犯罪目的明确。
(2)持枪犯罪的疯狂性强:持枪犯罪嫌疑人多是仇视社会、报复心强、视钱如命的亡命之徒。他们自犯罪开始,就抱定与法律对抗到底的决心。为了逃避惩罚,他们对缉捕人员往往主动进攻,甚至滥杀无辜。
(3)火力的杀伤性强:在持枪对抗中,缉捕人员如果采用战术不当或行动失误,即可能被犯罪嫌疑人击中。由于射弹的瞬时致伤效应,缉捕人员一旦被射弹击中,就会造成不可逆转的伤残或死亡。
2、突发性强
(1)对持枪犯罪人员难以确定:犯罪嫌疑人(特别是担任掩护的犯罪嫌疑人)往往混杂在人群之中,敌我难辨。
(2)对持枪犯罪人员使用枪支具体时间难以确定:枪支便于隐蔽,犯罪嫌疑人在暗处,我在明处,其何时发动攻击难以觉察。
(3)对持枪犯罪嫌疑人使用枪支具体位置事先难以确定:枪支是一种远距离射击武器,犯罪嫌疑人将处在多远距离及何处向我攻击难以预料。
3、交火时间短暂
(1)受携弹量影响:以64式手枪为例,其战斗射速为30发/分,每射一发只需要2秒,一个满弹匣7发只能发射14秒。采用动态射击时,耗弹所要时间更短。
(2)受杀伤力的影响:手枪弹击中有生目标要害部位,其停止作用能使其在5秒钟内丧失战斗力,瞬时杀伤力较大。
(3)受突发性的影响:在大多数遭遇战中,犯罪嫌疑人使用枪支突然,对射最多只持续3至5秒,通常为2至3秒。无论是在伏击、遭遇,缉捕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对射一般不会超过三次,通常第一次交火就将决定后果。
4、较强的条件制约性
(1)受环境和法律因素的影响:犯罪嫌疑人开枪拒捕毫无顾忌,即使滥杀无辜也毫不犹豫。警察进行的是执法战斗,受法律的制约。用枪时,要顾及周围环境和无关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要考虑将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受心理因素影响:火力对抗的突然性,危险性和环境的复杂性是客观存在的。缉捕人员处在危险紧张的火力对抗情况下,极易造成紧张心理,心理压力增大,引起生理上的一系列变化,生理上的变化会影响射击能力和正确射击动作的发挥。特别未经受过实战锻练和技术不过硬的人员,在火力对抗情况下,受紧张心理因素的影响更大。
(二)对缉捕人员的要求
在缉捕持枪犯罪嫌疑人时,要求缉捕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自我防卫意识。善于运用灵活机智的反击战术和过硬的缉捕技术,有效地保护自身安全,提高缉捕行动的成功率。
1、强烈的自我防卫意识
(1)提高警惕性、常备不懈
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在发现警察对其产生威胁时,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向警察开枪。因此,警察在接受任务的同时,就要自觉地想到自我防卫。在奔赴现埸前要做出周密的计划,预料可能发生的武装遭遇,尽量避免火力对抗的发生。到达现场要高度警惕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伺机向我射击。依据当时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可先发制人或进行及时有效的还击。
(2)具有隐蔽和掩蔽的意识
隐蔽和掩蔽是有区别的。隐蔽是遮住和隐藏,掩蔽是隐藏和保护。隐蔽是为了防止被犯罪嫌疑人发现,掩蔽则主要是为了防止被犯罪嫌疑人击中。隐蔽可以使我方避免被对方击中,但隐蔽本身不能防弹。隐蔽物是能挡住视线但挡不住弹头的物体。掩蔽物是既能挡住视线,又能挡住弹头的物体。掩蔽物既能起到隐蔽的作用,又能有效防止对方实施贯穿射击时受射弹的致命打击。显然,警察只具有隐蔽的意识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掩蔽的意识。战斗中通常利用墙壁等弹头不能击穿的物体进行掩蔽,利用灌木丛、烟幕等能挡住视线的物体进行隐蔽。
隐蔽和掩蔽的意识是建立在高度警惕的基础上的,是自卫意识的具体体现。在运动中利用地形和遮蔽物隐蔽自己的行动企图,是最基本的战术手段;在战斗中善于利用掩蔽物保护自己,是对“先为不可胜,而后胜”的具体运用,是制服查缉目标的前提条件。
2、灵活机动的战术意识
持枪对抗情况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的。拿破伦说得对:“这是一道连牛顿那样的人也会被吓退的代数难题” 持枪对抗与其它事物相比较,的确具有较大的或然性和偶然性,较少有确定性,对火力对抗的谋划和判断,只能是大概的,难以达到绝对可靠。这是因为持枪对抗的双方很多时候没有办法或者来不及完全弄清情况,这就要求缉捕人员随机应变、快速反应、灵活运用战术,达到制敌目的。
火力对抗虽较其它社会现象更难捉摸、更少确定性,它仍有规律可循。只要平时按实战情况多设置几套应变战术方案,并加以反复演练,在临战时就能作出快速有效的战术反应。从而扭转交战之初可能存在的被动局面,取得对抗的胜利。
3、掌握过硬的缉捕技术
(1)格斗与技术
由于枪支使用的快速灵活性及其严重杀伤性,要求警察在平时必须练就过硬的格斗技术,在隐蔽突然的前提下力争在缉捕行动中一招制敌、以最短的时间有效制服犯罪嫌疑人。
(2)熟练的枪支使用技术
持枪对抗获胜的先决条件,就是善于合理、合法地正确熟练使用枪支。执法警察对手中枪支的性能、构造原理、射击要领和射击方法、枪支的佩带、保管和保养、使用武器的有关法律规定是否熟悉,直接影响枪支的快速熟练使用。因此,每一个执法警察都应平时加强业务培训和枪支实战技能培训,掌握枪支使用技术,提高对枪支的控制和操纵能力;熟悉开枪射击的适用条件,掌握开枪射击的时机和力度。为在持枪对抗中争取主动,夺取战斗的最后胜利打下坚实而牢固的技术基础。
(三)战术要求
缉捕持枪犯罪嫌疑人时,要避免任何形式的急躁情绪。反对片面强调速战速决的错误作法。指挥员和参与现场处置的民警,都要树立力保安全的思想。尽量优化处置战术,努力追求不付出伤亡代价的最佳处置效果。
缉捕持枪犯罪嫌疑人,要坚持智取为上的原则。缉捕时,要攻其不备、出其不意,尽量达成战斗的突然性。敌持枪顽抗时,应以火力控制,避免盲目趋近捕敌。一般说来,只要讲究策略,战术运用得当,伤亡是能够避免的。
1、施计用谋,智取为上
为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警察缉捕持枪犯罪嫌疑人时,不能强攻硬打,而应充分运用战术、谋略,设法造成各种对我有利的态势,促使犯罪嫌疑人犯错误,以智谋取胜。当持枪对峙目标明确时,可采用以下方法智取:
(1)采用攻心之策,力争“不战而屈人之兵” 。例如:采用法制宣传教育、讲明政策、说明利害、亲情感化、分化瓦解、武力威慑等手段,促其缴械投降。
(2)示假隐真、相机制敌。利用谈判、劝降或以其它伪装手段为掩护,虚与周旋,伺机发起攻击,将其捕捉或击毙。
(3)精确枪击:狙击手远距离精确瞄准射击。
(4)采用多种非制命性警械制敌。例如:根据案情,利用地形,采用特种防暴枪、麻醉枪、催泪弹、爆震弹、眩光弹等。
(5)采用非常规战术手段予以捕歼。例如:火攻、水攻、烟熏、电击、爆破、高压水枪喷射、警犬扑咬等。
(6)造成其人枪分离或有枪无备时突然袭击。例如:利用其洗澡、游泳等时机;采用秘密贴靠、借故贴近或利用其熟睡之机实施突袭等。
(7)欲擒故纵、移地处置。例如:采用围三缺一、网开一面、虚留生路、暗设口袋方法智取。
(8)以逸待劳,迫敌就范。对犯罪嫌疑人形成合围以后,在其危害不可能扩大的情况下,可以围而不攻。使其在断水、断粮的情况下,利用其生理和心理承受的极限,逼其冒险突围,钻入我方口袋;或迫其投降,或予以击毙。
2、出敌不意,达成战斗的突然性
  出敌不意,达成战斗的突然性,是夺取和保持主动权的重要方法,是积极创造和捕捉战机,取得缉捕战斗胜利的重要条件。其基本方法如下:
(1)隐蔽行动企图,为出敌不意创造条件
要成功地控制和缉捕持枪犯罪嫌疑人,不被对方发现我们的行动是关键。为了隐蔽自己的行动企图,最好的办法是尽量变敌暗我明为敌明我暗。为此,在接近现场和进行追缉堵截时,应做到:
——着便装或化装,以一定的身份和名义为掩护。
——对警用车辆和装备加以必要的伪装隐蔽。
——注意隐蔽接敌,悄无声息地接近。
乘车接近时,车要停在现场附近的一定距离上。特别在夜间,接近时要避免使用应急灯和警报器;转弯时不使轮胎发出刺耳的声音;停车前关掉车前灯;出车轻关车门,对讲机的音量事前也要调小,以避免引起好事的围观者及犯罪嫌      疑人的注意。
徒步接近现场时,应尽量利用地形和遮蔽物接近。夜间应尽量使衣服颜色与夜色溶为一体。
——公开处置时,应安排一定的便衣警戒人员,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置意外情况。
(2)乘敌之隙,为出敌不意创造战机
乘敌之隙,就是抓住敌人的弱点和错误,予以突然打击。
敌隙,通常表现在敌方行为和精神两个方面。行为上,如疏忽戒备、防卫不周或没有戒备等;精神上,如畏惧、恐慌、情绪低落、麻痹松懈等。一旦发现有隙可乘,我方应果断抓住战机,实施突袭,快速行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运用犯罪嫌疑人意想不到的战术方法,突然打击或予以捕捉。当查缉对象无隙可乘时,应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欺骗、引诱和迷惑对方。如示之以弱、示之以利、隐真示假、声东击西、虚张声势、佯动、袭扰等;造成其判断和行动上的失误,陷敌于被动地位。待条件成熟,战机出现,立即奇袭,速战速决。
3、火力控制为主,趋近捕敌为辅
  持枪犯罪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当其与我形成对峙以后,不便于生擒活捉时,不应勉强趋近捕敌。应主要使用火力予以控制,必要时将其击伤或击毙。对固守野外险要地点或固守乡村孤立房舍的顽固持枪犯罪嫌疑人,还可以重火器予以歼灭。
使用火力控制时,应防止伤及群众和误伤我方人员。为此,火控措施要得当,要正确掌握各种火力控制的战术射击方法。这些战术射击方法通常有:火力控制、单发射、短点射、长点射、抵近射击、多点控制射击、齐射、集火射击、拦阻射击、压制射击、歼灭射击、掩护射击、火力惊吓、火力追击、贯穿射击、精度射击、侧射、斜射、跳弹射击、短兵射击等。
趋近捕敌只能在以下几种情形下才可采用:一是持枪犯罪嫌疑人完全丧失了反抗能力;二是持枪犯罪嫌疑人已缴械投降;三是持枪犯罪嫌疑人子弹确已打完或枪支故障不能射击;四是持枪犯罪嫌疑人毫无戒备或未持枪在手,我方有突袭制胜的把握。
二、缉捕持枪犯罪嫌疑人的战术
缉捕持枪犯罪嫌疑人,应依据不同的时间、地点、不同的场合运用相应的战术,因案、因敌制宜。这是取得战斗胜利的基本保证。
(一)缉捕室内持枪犯罪嫌疑人
  缉捕室内持枪犯罪嫌疑人,是在处置严重暴力案件中经常遇到而又较难处置的特殊战斗形式。缉捕室内持枪的犯罪嫌疑人,参战各警种应在作战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采取的方法步骤通常是:
1、统一号令,统一行动
参战警种必须由作战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调度,统一通信联络频道、呼号,严格通信纪律。抓捕组应由同一建制单位的人员组成。在不同建制单位的人员参加时,应规定识别记号和口令及手语。统一开火时机和使用火力的强度和限度。
2、快速反应,形成包围
凡缉捕室内持枪犯罪嫌疑人,应首先考虑迅速将其秘密包围在所处的建筑物内,封锁其可能逃走的所有通道,然后再相机缉捕。
  通常设置两道包围圈。第一道包围圈的任务是监视、封堵持枪犯罪嫌疑人,防止其逃跑,并寻找战机,相机捕获或击伤、击毙持枪犯罪嫌疑人。因此,第一道包围圈的围控人员应隐蔽占领距现场较近的有利地形,封死所有门窗、楼道、阳台、易攀登的围墙、房顶出入口等。第二道包围圈的围控人员应布置在距第一道包围圈稍远的交通要道和路口,其任务是秘密监视进出车辆和人员,防止持枪犯罪嫌疑人化装潜逃。行动公开后,负责劝导和疏散附近居民和围观群众。并随时做好战斗准备,防止持枪暴徒冲破第一道封锁线,以及随时准备向一线围控人员提供支援。
3、战术方法
  由于持枪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和凶残性,必须坚持以智取为上,偷袭为主的原则。避免战斗打响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缉捕对象未发现我方行动企图时,通常应采取以下战术方法:
——巧妙伪装,隐蔽接敌,诈开门户,突然袭击。
——施计用谋,调虎离山,调出室外,相机捕捉。
——悄然接敌,趁其不备,强行撞入,突然袭击。
当缉捕对象发现我方行动企图后,仍应以智取为主,尽量避免火力交战的发生,尽量避免强攻硬拼。通常采取以下作战措施:
  ——首先切断持枪犯罪嫌疑人所在建筑的水、电、气源;切断其同外界的通信联系;疏散居民和围观的群众;设置警戒线,严禁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孤立犯罪嫌疑人,防止其劫持人质加强防卫手段或趁乱溜掉以及发生对射时伤及无辜。
——采用攻心之策,力求“不战而屈人之兵”。利用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后悔、自责、悲观、恐惧、绝望和求生等心理,结合其犯罪动因和危害后果,运用政策、法律、亲情感化、晓以利害,指明出路,瓦解其意志,诱使其缴械投降。
  ——使用催泪弹逼敌出房,相机捕获或实施枪击。
  ——围三缺一,虚留生路,设伏捕歼,移地处置。
  ——创造或抓住战机,精确枪击。
  必须强行突入时,先向室内发射(或投掷)催泪弹、爆震弹、声光弹等,使其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或先放警犬扑咬,在其方寸大乱之时。快速突入室内缉捕或开枪射击。当持枪犯罪嫌疑人劫持人质时,应按解救人质战术处置。
4、入室抓捕时的战斗动作
(1)战斗准备
隐蔽进行现地勘察,熟悉现场周围地理环境,选择接敌路线;
了解房屋结构、出入口位置、室内陈设状况,选择进入点,了解房屋门窗的结构状况(用材、质地、锁位开启方向),选择强行破门破窗方式和准备相应破门器材;
熟悉持枪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掌握其起居规律;判明在我方攻击时嫌疑人所处位置,选择攻击时机;
了解室内其他人员情况,确定入室后的控制措施;
物色一个愿与我方配合的缉捕对象的亲朋好友、熟人、邻居或缉捕对象的同伙,精心设计骗开房门的计谋。
(2)战斗编成
缉捕组人员的编成,应视缉捕对象人数和室内空间条件而定,以缉捕一名犯罪嫌疑人为例:
缉捕组组长1名:负责现场指挥,兼任机动、负责接应。
直接抓捕组2—3名:负责直接抓捕缉捕对象。
室内控制组2—3名:负责控制室内其他人员、搜查现场、取赃留证。
室外控制组2—3名:负责房间出入口和通道的控制。随时准备接应直接抓捕人员。
(抓捕组队员分别编号为1、2、3号队员,室内控制组队员分别编号为4、5、6号队员)
(3)战斗实施
  行动发起后,室外控制组首先秘密进入预定位置,封锁所有出入口。
  待室外控制组到位后,室内控制组和抓捕组秘密进入建筑物位于门的两侧(室内控制组位于门锁一侧)。
采用以计诈门时,组长带缉捕对象关系人上前叫门。关系人叫门时,缉捕组长应位于室内控制组之后隐蔽。
待骗开房门或由4号队员破门后,4号队员乘势冲入位于门内右侧。5号队员冲进门内贴靠左侧。两队员出枪逼住室内所有人员,同时大喊:“不许动!警察!”。抓捕组同时从房门中央进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扑缉捕对象。1号队员将缉捕对象扑倒压住,2、3员队员各控制缉捕对象双手,别臂上背铐并搜身。6号队员随3号队员之后冲入,快速将在场其他人员逼向一边,面壁举手趴墙而立。组长随6号队员之后进入控制全场。随即4、5号队员对缉捕对象所处位置及房间重点部位进行搜查,取赃留证。
  对缉捕对象搜身后,2、3号队员在其左右实施押解,迅速脱离现场。1号队员持枪随后警戒。
  当2、3号队员将缉捕对象押出房间后,室外控制组应上前接应掩护,配合将缉捕对象押往指定地点,防止其同伙袭警劫走缉捕对象。
  组长指挥6号队员对其余人员逐一搜身,发现缉捕对象同伙或可疑人员,由5、6号队员将其押回审查。
等房间搜查完毕和对室内其余人员搜身、甄别完毕,全体人员撤离现场。
5、强行突入室内的捕歼战术
  对凭借房屋掩护,顽固不化、拒不投降的持枪对抗犯罪嫌疑人,有时必须强行突入室内进行捕歼。下面以在围控格局形成以后,强行突入窗户均安有防盗网的两室一厅单元房内,捕歼两名孤立的持枪犯罪嫌疑人为例,简要说明其战术方法。
(1)战斗准备
  了解房屋结构、出入口位置、室内陈设状况以后,确定从客厅正门突入。
  突击力量的编成及任务:
指挥员1人:配备54式手枪、子弹满匣、对讲机一个、防弹背心和头盔各一。任务是负责指挥整个突击行动,带领机动组,随时给予突击组有力支援。
突击组4人:分为两个小组;每个小组配备79式微冲和54式手枪各一支,子弹满匣;JYS—1手投闪光弹2枚;每人均配备97式软体防弹背心和头盔。其任务是直接突入室内捕歼顽敌。
  机动组2人:配备54式手枪两支,子弹每枪满匣;97式软体防弹背心两件、头盔两顶。任务是随指挥员跟进,作为突击组的机动力量,并掩护突击组行动。
  破门组2人:配备破锁弹2枚(没破锁弹时用炸药代替);消防破门器一套;64式手枪两支,子弹每枪满匣;防弹背心两件、头盔两顶。任务是负责突入点的破门工作。破门后转为室外警戒。
(2)战斗实施
  利用该单元房视界死角隐蔽接近该建筑(或在第一道围控力量火力支援下利用地形地物接近)。突击力量一旦进入建筑物,任何人不准再向建筑物开枪射击。
突击组掩护破门组用破锁弹破门,破门组安放好破锁弹后应退回掩蔽位置起爆。
破门后突击组向门隐蔽靠近,此时不能冲入室内。应位于能隐蔽的门的一侧,向客厅内投入一枚闪光弹。投弹的同时我方人员目光要避开房间3至4秒,以防爆炸瞬间眼睛受到伤害。
闪光弹一旦爆炸,两突击组随爆炸声迅速突入客厅。若两持枪犯罪嫌疑人在客厅内,此时双目已暂时失明。两突击组应迅速上前控制双手将其制服,缴械并上铐搜身。若犯罪嫌疑人仍举枪顽抗,予以坚决击毙。若只有一名持枪犯罪嫌疑人在客厅,则第一突击组上前制服持枪犯罪嫌疑人;第二小组的冲锋枪手向对着客厅的卧室房门,闪身于门外能隐蔽的一侧喊话,要求对方投降,如对方投降,应让其扔出枪支,打开门,倒退走出房门,令其趴在地上,持枪上前予以捕获;若对方不投降,并向我射击,应采用贯穿射击方式压制对方火力,待对方停止射击时,相互掩护,突入室内捕获或歼灭室内顽固对抗之敌;若两犯罪嫌疑人均不在客厅,两突击小组应各负责一卧室房门,然后位于房门外能隐蔽的一侧,分别用破锁弹破门或用脚踹门,破门后同样先往室内投掷闪光弹一枚,爆炸后,先采用快速窥视法观察,然后突入室内,视情况将犯罪嫌疑人生擒或予以击毙。
  指挥员带机动组紧随突击组进入室内。针对当前情况,对突击组和机动组调整部署和进行指挥,并注意监控全场情况。
机动组紧随指挥员突入客厅后,注意监控阳台、厨房和卫生间。
  突击组突入客厅后,无论卧室、厨房、卫生间或阳台,应先从威胁最大的或离得最近的房门逐屋夺取。对击毙者要检查是否装死,同时也必须进行搜身。还应持枪在手,对室内的天棚、立柜和床下进行搜查。一是防止是否还有事前未弄清楚的犯罪嫌疑人藏在里面;二是充分搜取犯罪证据。
(二)在城区街道缉捕持枪犯罪嫌疑人
城区街道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缉捕对象容易逃匿,如果处置不当,极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但街区复杂的人流,也为警方提供了秘密跟踪和隐蔽接近的条件。在城区街道缉捕持枪犯罪嫌疑人,要力避双方动用枪支。应采用便衣自然贴靠,突袭缉捕的战术方法。
1、战术要求
(1)组织周密,统一指挥,分工明确,信(记) 号规定清楚;
(2)巧妙伪装,隐蔽接近,突然偷袭;
(3)以多胜少,形成包围,有专人摔、拿、控、拷,配合默契;动作突然、
快捷、简练;缉捕后迅速上铐和搜身。
(4)缉捕现场要有人警戒,缉捕中持枪警戒民警要及时调整枪口指向,不能将枪口指向同伴。
(5)押解时站位正确,并对缉捕对象进行牢靠控制。
2、缉捕组战斗编成
以缉捕一名在城区街道的持枪犯罪嫌疑人为例,其战斗编成如下:
指挥员1人:负责缉捕现场指挥,兼任接应抓捕组任务。
抓捕组2—3名:负责实施贴近突袭抓捕。
控制组1—2名:负责发现和对付犯罪嫌疑人的同伙;控制围观人群;随时准备对抓捕组予以支援。
3、战斗实施
(1)当在现场确认缉捕对象以后,抓捕人员应各自自然隐蔽进入战斗位置。并注意观察缉捕对象动态。主要盯住对方双手。
(2)指挥员认为条件成熟时,及时用手语或其它通信手段发出行动信号,并随时准备接应抓捕组。
(3)控制组人员应立即位于中心现场的左右或前后3—5米处持枪警戒,控制住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的方向、密切注意抓捕进程、制止围观群众靠近、防止其同伙袭击,并随时准备对抓捕组予以支援。
(4)抓捕组人员接到指挥员信号后应立即采取行动,自然隐蔽接近犯罪嫌疑人,由身强体壮的一号队员首先突袭,以迅猛熟练的擒敌动作将其摔倒在地并压于身下;二、三号队员迅速上前控制双手,别臂、上铐、搜身、缴获枪支;将其戴上头罩或用衣服蒙头,迅速押解撤离现场。
(5)一旦抓捕成功,指挥员应注意接应并指挥全体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6)控制组应掩护抓捕组撤离,控制组最后撤离现场。
(三)缉捕犯罪团伙持枪抢劫的犯罪嫌疑人
  持枪抢劫的犯罪团伙具有组织严密、预谋性强、智能化程度高、犯罪能量大、作案快捷、手段凶狠残忍、社会危害性严重等特点。持枪犯罪团伙社会危害性极大。在持枪抢劫中,较大比例的是团伙犯罪,特别是持枪抢劫银行、珠宝行、储蓄所、现金存放场所、运钞车的团伙犯罪比较普遍。因此,警察与持枪抢劫犯罪团伙的战斗是经常发生的。
  警察与持枪抢劫团伙的交战,大多数是遭遇性质的。很多情况下,警察在巡逻中或执行某一任务路过时,突然获知或正好碰上某处发生了持枪抢劫。或是接到电话报警,得知附近某处发生了持枪抢劫,于是急匆匆赶往现场。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只知道发生了案件,但对现场的具体情况,难以准确预料。警察从获知案件开始,就要意识到一场遭遇战在所难免。此时,警察必须想到自卫,想到充分运用战术和保持高度的警惕。
1、接近现场
(1)准备枪支:要持枪在手,子弹上膛,打开保险。这是争取主动,先敌开火,赢得遭遇战胜利的基本保证。
(2)隐蔽接近
  要成功战胜抢劫犯罪嫌疑人和进行有效自卫,隐蔽接近、不被犯罪嫌疑人发现是关键。
  要尽量利用地形隐蔽向前运动。例如:要尽量利用停着的车辆、围墙、灌木丛等地物向前运动。有可能时,要尽量置身于有掩蔽物的地方。通过开阔地要快速运动,要尽量地从一个掩蔽点到另一个掩蔽点移动。要尽可能发现对方担任警戒的接近现场时,应观察附近所有的车辆和人员。持枪抢劫团伙通常在场外设有警戒或接应人员。例如:现场外停有一辆没有熄火的车辆、现场附近有人将衣服搭在手上或将手插在裤袋内左顾右盼,应当引起高度警觉。
  要隐蔽前进到能最大限度地观察到现场的地方。进入现场时,要考虑找一个合适的掩蔽物,以备突然遇到紧急情况时对其有效地加以利用。
2、处置对方警戒人员的方法
(1)隐蔽接近,突袭捕获。
  捕获对方警戒人员,一是有利于突袭抢匪;二是可改变双方力量对比;三是可减少交战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当确认对方担任警戒的目标以后,应尽量利用地形隐蔽接近或以路过群众身份自然靠近突袭捕获。
(2)当发现和确认了对方警戒目标(例如持有枪支),又不能自然贴靠突袭捕获(例如我方着警服且人少,无接近条件),且对方又未发现我方企图时,应一面隐蔽监视作好战斗准备,一面上报情况请求增援。待持枪犯罪嫌疑人进入对我方有利位置时,我方可突然以火力予以控制。
(3)对方接应人员坐于车内且车未熄火时,我方应采取断然措施予以缉捕。对方若举枪反抗,应予以坚决击伤或击毙。
(4)当我方企图已暴露,应迅速抢占有利地形。在掩蔽物后用枪将其控制,并发出警告:“不准动!我是警察!”、“转过身去!”。此时应观察其手中有无武器。若有武器,应立即发出指令:“放下武器!”、“向前走!”。使其离开武器。若犯罪嫌疑人拒不执行命令,向警察举枪或从身上掏出手枪,警察则应果断地先敌开火,将其击伤或击毙。
3、对持枪抢劫团伙的战术处置
  当我方人员是在巡逻或执行其它任务中恰巧碰上团伙抢案而介入时,一般都是敌强我弱。持枪抢劫团伙一般多为3至5人或更多。而我方在此情况下通常只有1至3人。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应立即请求支援,警察依托有利地形,以火力进行控制和予以杀伤,不能趋近捕敌。
  (1)当抢劫不是发生在繁华场所时,警察应用火力封锁其出入口,断敌退路、等待后援。
(2)当抢劫发生在繁华场所时,警察不宜突入捕敌。以免发生火力交战,增大人员伤亡。而应在现场外设伏,待劫匪抢劫逃走时,在近距离突然袭击。
(3)警察在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不开枪射击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先行口头警告,避免鸣枪警告。鸣枪警告会惊吓和误伤群众,使局面更加混乱;鸣枪警告会使自己丧失弹药优势;鸣枪警告会促使劫匪开枪还击、滥杀无辜或劫持人质。
——口头警告时,要寻找和选择最佳位置,抓住时机,尽可能避开人群和其他应当保护的目标。
  ——同时告诫在场群众卧倒,避免误伤。
  ——当警察与犯罪分子之间只有3米左右距离时,应突然蹲下,向上举枪,以仰角向犯罪分子腰部以上部位射击。
  ——双方处于同一水平面上射击时,警察应沿枪身与目标连线的延长线进行快速观察,尽量避免误中不该命中的人或物体。射击时尽量抓住机会进行精确瞄准,一枪一枪地射击。
(4)对持枪犯罪团伙的射击方法和射击顺序
当警察与企图逃窜的持枪抢劫团伙遭遇,犯罪嫌疑人依仗人多势众向我正面发起攻击时,警察应沉着冷静,予以坚决还击。射击时应把握正确的射击方法和射击顺序:
  ——先射击距我最近的目标。例如:距我两米持猎刀的目标比距我10米外的持枪目标更具危险性。
  ——先射击对我威胁最大的目标。例如:应首先射击最先对我使用武器的目标。
  ——先射击为首的或者最猖狂的目标。
  ——先射击持大威力武器的目标。例如:持霰弹枪或持全自动武器的目标。
  ——先射击大目标,后射击小目标。
  射击时,无论情势 多么严重,每次只集中精力打击一个需要打击的目标。首先对其连击两枪,然后再射击下一个目标。如果发现前一目标并未停止反抗,再回过头来对其进行补射,使其完全丧失反抗能力。
  射击时应打击目标身体的中心部位(心窝部位)。因为胸部和腹部是身体的宽大部分和要害部位(虽然脑袋是最要害的部位,但脑袋面积小,位置变动较为灵活)。打击这个部位命中的可能性大,又能及时打乱其生命维持系统,使其迅速失去反抗能力。如果击中目标中心部位的射弹没有产生效果,那么他可能穿有防弹背心。警察应立即转向其腹部或头部射击。
对最危险的敌人,应在掩蔽体后对其实施迅速、准确的连续射击,直到其停止威胁行动。射击时要尽量数着发射弹数,以便能及时更换弹匣。
战斗中,不要因为过于全神贯注于前方而忘记顾及自己身后。特别是有群众在现场,敌我阵线不是十分明显的情况下,劫匪可能会绕到我警力背后袭击。例如:1999年元月,某市两名巡警在阻击持枪抢劫黄金制品的张君团伙时,一劫匪狡猾地绕到一巡警背后开枪,将这名巡警击成重伤。
4、战斗中的协同与配合
(1)战斗运动的协同与配合
  当有两个以上警察接近现场时,应散开一定距离利用地形和遮蔽物交替掩护前进。防止战斗打响时,因同时运动失去对目标的压制,而造成我方人员伤亡或目标逃脱。不要相互挤在一起。散开后要保持相互能看得见,能彼此照应的距离。一旦发现持枪犯罪嫌疑人有袭击我方的行动时,应大声提醒自己的同伴。运动中既要充分发扬火力,又要避免误伤已方人员。要防止我方人员火力重叠,以免后面的开枪射击误伤前面的同伴。如果目标出现,我方又出现这种火力重叠的危险现象时,应由前面的人员开枪射击。处于后面的人员应迅速调整位置。
(2)火力配合
  火力交战中,警察应做到人员分散、火力集中,相互掩护、密切协同;利用地形,组成正面射、斜射、侧射和交叉火力,形成优势的火力压制,避免射击地境相互重叠,避免射击死角,以对持枪犯罪嫌疑人实施有效的火力控制,防止其逃跑。
参战警察应在相互火力掩护下,分散占领有利射击位置,控制制高点,对持枪犯罪嫌疑人形成交叉火力和立体交叉火力(即不在同一平面上的交叉火力)。双方对峙时,警察应用部分警力在正面以火力牵制对方,掩护突击队员从侧后迂回突袭。
  射击时要严明射击纪律,严禁无目标、无目的、无把握的开枪射击。当我方人员突入持枪犯罪嫌疑人所在建筑时,室外人员不得再往建筑物内开枪射击(确实看清是持枪犯罪嫌疑人,且不会造成我方人员误伤时例外)。当持枪犯罪嫌疑人与我方人员及群众掺杂在一起时,我方掩护人员严禁开枪射击。
5、接近处置时的动作配合
  火力交战的结果,可能是持枪犯罪嫌疑人被迫投降,也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击中而丧失了反抗能力。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警察都要接近持枪犯罪嫌疑人予以处置。警察不能因为敌人倒地或准备投降而麻痹松懈,要警惕犯罪嫌疑人以诈降、诈死方式诱使警察靠近,然后向我袭击,防止持枪犯罪嫌疑人的同伙在围观群众中向我射击。
(1)防止后援犯罪嫌疑人的袭击
  在持枪抢劫案中,绝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都在两人以上,并且他们也采用警察常用的警戒接应战术。当警察与抢劫的持枪犯罪嫌疑人火力交战时,担任后援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正混在围观人群中间观战,很可能等到警察陷入最复杂和最分散精力的境地时才出击。因此,警察必须对周围所有人保持高度戒备。接近处置时最难防范的是警察自己的后面。犯罪嫌疑人往往绕到警察的背后进行袭击。所以,当警察向投降的或被击倒的犯罪嫌疑人接近时,应背靠着墙或其它坚固的屏障,减小背后受敌袭击的风险,若有两名以上警察参战,应互相配合,对背后有所警戒。
  情况允许时,警察应在掩蔽物后将投降或被击倒在地的犯罪嫌疑人用枪控制住。待后援到达后,在有掩护的情况下再向其接近。
(2)受降时的动作配合
  当持枪犯罪嫌疑人被迫停止射击、要求投降时,参战警察应停止攻击。但不要急于走出去,仍要隐蔽在掩蔽物后面。命令犯罪嫌疑人将枪内子弹退出,然后将枪、子弹及其它凶器扔到警察能够看得见的空旷地。待看清其手中没有握有任何东西以后,令其转过身去不准动。(警察不能让犯罪嫌疑人抱头走出来,以防止其手中藏有凶器。)然后,按照二对一的搜身要领,两名警察以“∟”形角度相互掩护,接近犯罪嫌疑人。收缴其武器,上铐搜身,将其缉捕。
  接近持枪犯罪嫌疑人准备搜身时,应加倍警惕,防其扔出一支枪后身上仍暗藏有枪。当其诈降,企图突然袭击我接近搜身的警察时,搜身警察应迅速卧倒,负责掩护的警察应果断开枪射击,将犯罪嫌疑人击伤或击毙。
(3)处置被击中倒地犯罪嫌疑人的动作配合
  犯罪嫌疑人被击中倒地以后,无论是死还是伤,在接近时都要设想还活着,严防诈死袭警。
首先对其喊话,警告其不得乱动。然后,和同伴成“∟”角度持枪靠近。一人从对方脚的一侧或头顶一侧接近,一人从其手拿枪的一侧(但不能对着枪口)接近。如果犯罪嫌疑人诈死,这样警察开枪就不致于误伤同伴。靠近目标身边时,用力踩住他的手腕,防止目标开枪射击。警察的另一只脚靠近他的身体以保持平衡,两眼盯住犯罪嫌疑人。这时将枪插回枪套。然后右手握住犯罪嫌疑人手中枪支的套筒,以控制枪口方向。同时,用左手将他握枪的手指掰开。安全缴械之后,将其双手铐于身后,进行彻底搜身。防止其还藏有武器。再把缴获枪支的子弹退下,接着查看犯罪嫌疑人是否还活着。无论持枪犯罪嫌疑人最后是投降或是被击伤、击毙,接近时,都应遵循自卫原则,相互配合,正确处置,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接近时可能发生的危险。
四、缉捕持枪犯罪嫌疑人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慎重使用鸣枪警告
  鸣枪警告是民警使用枪支的法定警告方式之一,但不是唯一的警告,不少警察缉捕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时经常依法采用此种方法,其目的是威慑犯罪嫌疑人停止实施暴力及不得拒捕。但从战术角度来看,对鸣枪警告手段要慎重使用,它容易带来以下负作用:
1、鸣枪警告易造成误伤无辜人员
  鸣枪警告时,射击角度掌握不好,产生跳弹及弹头总得击中或落到某一地点,它会危及其他无辜人员。鸣枪警告造成的误伤事件经常发生。
2、鸣枪警告的后果可能与愿望相反
  警察试图通过鸣枪警告、阻止犯罪嫌疑人拒捕,但枪声一响,犯罪嫌疑人可能不但不停下,反而跑得更快。鸣枪警告可能还会促使犯罪嫌疑人向警察反击。
3、鸣枪警告使弹药造成浪费,而让犯罪嫌疑人可能就在弹药上占了优势。
4、在关键时刻,鸣枪警告可能导致贻误战机,使目标脱逃或造成自身伤亡。
所以,当需要警告时,应视情采用适当的警告方式。可使用口头警告或鸣枪警告。在法律上,鸣枪警告、口头警告、信(记)号警告的效力是同等的。只要符合开枪射击的适用条件,警察应直接向犯罪嫌疑人开枪射击,以避免上述弊端。当来不及警告或警告后将会产生更为严重的危害后果时,警察应先发制人,抢先开枪,以有效地制止其违法行为。
对持枪犯罪嫌疑人可直接开枪射击的情况通常有:
1、持枪犯罪嫌疑人发现我方行动企图或经我方警告,仍掏出枪企图反抗时;
2、犯罪嫌疑人已经开枪时;
3、犯罪嫌疑人正实施持枪抢劫或持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及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时;
4、犯罪嫌疑人拒捕,已经或即将对缉捕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时;
5、犯罪嫌疑人拒捕携枪逃跑时。
(二)射击持枪犯罪嫌疑人驾(乘)的机动车辆时要慎重
  当持枪犯罪嫌疑人驾(乘)车辆逃跑时,如果采取打汽车轮胎的方法或向车身射击的方法迫使敌车停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现有手枪弹头除只能击穿汽车车窗和挡风玻璃外,对车身无能为力。
2、弹头击中车身流线型的外壳钢板,易产生跳弹,造成误伤。
3、打坏轮胎或将驾驶员击伤击毙,汽车就可能会失控或翻倒在路面。这会危及公路上所有人和物的安全。
4、如果犯罪嫌疑人劫持的汽车内有人质,采取打轮胎的方法可能会误中车上的无辜人员。
  5. 在驾车追缉时,在飞驶的汽车上开枪射击,车辆剧烈的颠簸无法进行瞄准射击;汽车转变方向可能还会引起枪支走火。在运动的车辆上开枪射击,同样也极容易造成误伤。
  当持枪犯罪嫌疑人驾(乘)车辆逃跑时,如需射击其车辆,应在路面无行人和车辆的情况下方可进行。缉捕人员不便强行截停时,应迅即驾车追缉,与嫌疑车保持一定的距离跟踪监控,并迅速将案情及嫌疑车辆逃窜的方向报告上级指挥机关。等待战机出现和增援警力到来,或由前方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堵截。
(三)处于被动,并应适时退出火力交战的情况
  执法警察与持枪犯罪嫌疑人的火力交战,有别于军事行动,不是固守某一军事要点,非要与阵地共存亡、以死相拼不可。有时必须主动撤离持枪犯罪嫌疑人火力的有效控制区,暂时让给犯罪嫌疑人一点地盘,避免火力交战。这不是贪生怕死,而是一种很好的自卫方式和战术意识。应当主动退出火力交战的时机是:
1、犯罪嫌疑人手中有人质时。
2、火力交战现场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
3、火力交战会严重危及无辜的旁观者生命安全时。
4、犯罪嫌疑人处在警察看不见的狙击位置上开枪时。
5、犯罪嫌疑人占据了极为有利的位置,警察无处隐蔽时。
6、犯罪嫌疑人在武器上占有明显优势时。例如:当对方使用的是冲锋枪、霰弹枪或在数量上明显占优势时。
  在上述类似的情况下,警察击中犯罪嫌疑人的机会极少,或者因击中目标而带来得不偿失的结果。警察为了避免自身伤亡和其他无辜群众的伤亡,应当适时退出火力交战,撤离犯罪嫌疑人火力的有效控制区。
  但撤离并不等于逃跑,而是为了避开敌人的火力杀伤,占领新的能够监视、遏制目标的掩蔽位置。迅速上报情况,等待后援。
(四)注意擒敌方式和战斗协同动作
      接敌抓捕是最紧张、最危险的时刻。警察如果不注意抓捕时的方式方法和相互的战斗协同动作,就很容易付出不必要的伤亡代价。接敌抓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擒敌技术的充分运用
抓捕动作应准确、勇猛、迅速充分运用擒敌技术动作的控制性,同时,以枪
支火力控制对方不使反抗。抓捕时要及时有效地控制对方双手及身体要害部位。
2、抓捕时要避开同伴的射线
当有同伴用枪支控制缉捕对象时,应注意战斗动作的相互协同。上前抓捕的警察应当与同伴成“ ∟”角度接近缉捕对象。应避开同伴的枪口上前抓捕,防止同伴开枪射击或枪走火造成误伤。
3、抓捕时要防止“一拥而上”相互掣肘
抓捕一名犯罪嫌疑人时,以不超过3人为宜,并且事前要明确分工。其余人员应担任警戒和随时准备接应。防止多名警察一拥而上,在紧张忙乱中协同不好而相互影响或造成误伤。
4、防止已上铐的犯罪嫌疑人袭警
对持枪或其他严重暴力性犯罪嫌疑人,应上背铐并及时彻底搜身,防止其在上前铐情况下从身上拔出枪支及其他凶器袭警或以手铐袭警。
将上背铐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嫌疑人押上车后,应将其置于两名警察之间。不能将其置于车后不管。防止其将手铐越过臀部和双脚变为前铐状态袭警或自残。
      另外,警察不能将自己与犯罪嫌疑人铐在一起,防止犯罪嫌疑人自伤自残时殃及警察自身。
(五)善于处置紧急情况
  在危急关头,警察若不善于处置突然出现的紧急情况,将会使自己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在火力交战中,经常遇到的紧急情况通常有以下几种:
1、在关键时刻枪内子弹打完,需要重新装弹
  在敌火力下重新装弹十分危险,警察必须掌握在火力交战中迅速重新装弹的方法:
(1)不要等枪内子弹打完才重新装弹。要善于利用对射暂停的间隙及时补充弹药或换上满弹匣。要在向前运动之前装好子弹。
(2)事前要与同伴约好暗号,装弹时要相互掩护。
(3)要利用隐蔽的地方重新装弹,不让对方察觉你在重新装弹。
(4)只能摸索着重新装弹,装弹时必须加强战场观察。
(5)为使装弹迅速、方便,双手射击时,左手可握住一个备用实弹匣;冲锋枪则可将两个弹匣颠倒捆绑在一起。
2、只容许单手装填子弹
  在驾驶车辆、格斗、一只手受伤等情况下,不能双手操作手枪,无法使子弹上膛时,要用单手取出手枪,然后迅速利用腰带、裤带、袖口或利用靠近身体有棱角的硬物,抵挂手枪的缺口,向前推动手枪直至到位,使子弹上膛。
当枪内子弹打完,需单手换弹夹时,首先用拇指按压弹匣卡笋,退下空弹匣。将枪口朝前,弹匣口朝上,用双膝夹住手枪,用没受伤的手插入弹匣,轻拍到位。然后拿起手枪,按上述方法用单手使子弹上膛。
3、需射击时枪支出现故障
常见的故障主要是扣不动扳机、不发火、卡壳(不退壳或退出后卡在中途)、卡弹(不送弹或送弹不到位)等。
(1)当扣不动扳机或扣动扳机击锤解脱不了时,通常是保险没打开或枪机没闭锁。应迅速打开保险或用手将枪机推送到位。
(2)当击锤向前打击击针,枪没打响时,无论什么原因,必须迅速拉套筒向后,重新装填一发子弹射击。切勿退下弹匣。因为不发火只是膛内一发弹不发火,与弹匣内子弹无关。64式手枪也不能进行补火射击。如果膛内有弹,第一次击发击针已经将子弹底火撞出“凹痕”,补火时击针只能在已存在的“凹痕”内撞击,并未撞着新的位置。所以补火射击是无效的。火力交战情况下十分紧张危险,不允许去退子弹检查,也不允许接连补火几次打不响。所以万一出现打不响时,无论膛内有无子弹,都应迅速快拉套筒向后重新装填一发子弹进行射击。
(3)出现卡壳故障时,应迅速隐蔽,取出弹匣,将抛壳口朝下,快拉套筒向后。如果中途卡壳,弹壳即可掉下;如果弹壳留膛,放回枪机猛拉几次,再不抛壳时,则可能是拉壳钩损坏。情况允许时,应将弹壳用捅条捅出;或使套筒在后方位置,用随身携带的小刀、旅行剪在抓弹钩缺口处将弹壳撬出,然后重新装上一发子弹。待作战对象认为警察枪支出故障,或没子弹而放心攻击,身体暴露时,再给他致命的一枪。
(4)当出现卡弹或不送弹时,应迅速用手推套筒到位或更换弹匣重新射击。
  在火力交战中,无论出现什么故障,都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能让对抗的持枪目标知道。要迅速判明故障原因,争取时间,尽快排除。同时以各种方式通知同伴,以便掩护与协同。切不可在持枪目标面前处理枪支故障。更不能在火力交战对射中因枪支故障而慌忙起身逃避。只能保持沉着镇静,与持枪目标周旋。当确定枪支无法射击时,应寻找时机,告知同伴或撤出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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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们将来如果犯了事,或者有可能犯事的话,事先了解一下鹰犬的路数,心里也好有个底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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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知己知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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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长了,没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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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擦,,业内人士哇
1937年,当时听说日本人要来,当官的就跑了。村里忽然冒出一伙人,手里拿着大刀片,说他们要抗日,让村里出白面,给他们炸油条吃。等到日本人真来了,他们也跑了,据老乡们说,时候不长,前后也就是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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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留着以后备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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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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