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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药可救 [爱枣报:第834期]

无药可救 [爱枣报:第8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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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篇新闻十分钟,美好一天轻松开始。爱枣报,和火车票一样重要,今天是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



[1] 无药可救


据新华网消息,23日上午,吴邦国宣布从十五大报告提出到2010建成,历时13年之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终于完工。继在政党制度上抵制西方多党制国家的腐化之后,我们在法律体系上又再次彰显中国特色,哦也!


中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不同于英美国家的海洋法系,一般判决都遵循成文法规法条。鉴于在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体系的健全无疑为每个个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提供了保障,因此在法律体系健全,无法可依作古的新时期,权力倾轧司法,草民与官府和商贾之间,理论上是不会再存在法律判决时的强势与弱势地位了。如此一来,他们也不必再因为某些判决裁定不公而舟车劳顿赴京上访,想到社会从此将和谐不少,小编着实十分安慰。


不过,法律发条的数目或者涵盖范围,并不等同于法律的优越,恶法所造成的后果往往比无法更严重得多,更需要警惕
文革时期政治挂帅,公检法被劫持便是助纣为虐的开始。所幸到了今天,虽然官方还是扭扭捏捏不怎么直面当年犯下的过错,但巨大的创伤理应使得每个人都吃一堑长一智。在和谐社会的今天,有公众的有序参与立法,有全国人大的独立立法与监督,有司法系统的独立审判,恶法的出台与实施,是几乎没有可能的。什么?《征地拆迁条例》?杨佳案?刘晓波案?呃,这些是极个别情况,并不能掩盖整个中国法律体系的健全和进步。


中国的司法进步是有目共睹的,转一条微博做结尾:



@zhangjialong: 前些年一直在呼吁进行司法改革的贺卫方教授:我对目前的法治现状感到绝望,谁现在再给我提司法改革,我就想拔起手枪。就像当年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说过:谁在我面前提到文化,我就拔起手枪。



小编对此的解读是,中国法律体系已经很完善了,既然没病,所以也就无药可救。



[2] 河南省高院普法班


在上一期中(第5条)我就曾质疑过天价过路费案中省高院对平顶山中院的处理是否符合法理依据,结果今天就看到一条新闻:《天价过路费翻案 省高院撤法官违宪》河南省高院闪电问责平顶山中院的做法在司法界引起了热议。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新闻研究中心研究院陈杰人说:出发点是好的,勇气可嘉。但是”此番处分如果是河南省高院做出的,那么它违反了《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上下级原则,是中国司法变异的实际体现”


我的乖乖,违宪啊,这是在美帝国主义腐朽法律体系里才会经常出现的,怎么在咱已经建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也会犯?


而且不仅如此,专家介绍,从程序上只有审理结束之后,认定错案,才能追求相关审判人员的问题,而且案件终审也不再河南省高院。小编想说的是,当一起错案发生时,能第一时间纠正,或者至少出来回应是令人眼前一亮的,但不管是回应还是纠正,最终要维护的依然是法律的公正。如果为了正确的目的使用了错误的手段,同样不能接受,更别说河南高院这样的做法”如果普及,会葬送已有的两审终审制和下级法院的独立审判权,令当事人丧失两次司法救济的机会。”


最后再引用一段该报道中的话:发生错案需要有明确而合法的处理规程,比如赵作海一案,一个正常的程序应该是立案再审、取保候审、撤销原判决,从容平等商讨国家赔偿,”这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


这条新闻说明了,普法依然十分有必要。



[3] 羊城治堵


《广州中心城区缓解交通拥堵方案》征求意见稿近日出街,其中”限制公车”的核心诉求赢得网民喝彩。只是表决心容易,赢喝彩容易,能否坚决贯彻下去,效果又如何都还要打个问号。


在意见稿中,比较明确的说法只有针对日后的”到2015年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对于现有的公车私用现象,则依旧是”严格管理”"进一步加强限制”"严格遵守法规”等被官员们充分发挥了汉语言之美的词汇。


常年使用公车的决策者能出台新规限制公车制堵,广泛征求民意,接受监督,正如南都社论所说,其背后的价值取向才是政府应当推崇的。有此价值观为导向,公车与制堵,相比而言更多的是操作层面的问题,陈sir说了,”给力治私车,无力治公车?”另外,网友也给出了管控公务车的六脉神剑:



凡公车车门喷上单位名称,标上监督电话。


车窗玻璃不许用深色防热隔膜纸(可以拉窗帘)。


公车加油一律用IC卡,单次发票不允许报销。


粤通卡由专管部门主管发放。


有条件的话,公车要安装卫星定位仪。


向下属企业借车的行为要严格管理。




[4] 令人蛋碎的春运


春运期间,依旧保持关注。


南方26日将遭遇低温雨雪冰冻,春运出行会受到影响。


铁道部24日称春运将提前一周进入高峰,全国铁路加开515列临客。


北京将增开51列临时客车,但目前仅东北方向尚有余票。


广东春运火车票预售期将改为10天


尽管看得出来铁道部做了不少工作,但类似某哈尔滨农民工这种排了11个小时,排在第一位仍然买不到回乡车票的事情,让人怎么淡定的来。


更多春运信息



[5] 终于见到你了


很重口味的新闻一条,文风蛋疼。什么”阳光和煦”,什么”天色渐暗,室外气温更低,但在大厅里,每个人心头都却洋溢着浓浓的暖意……”–来自中国政府网:《温家宝与来京上访群众面对面交流 系史上首次


话说。什么叫史上首次啊,以前皇帝不经常微服私访的吗?记者明显没看过《康熙微服私访记》。



[6] 学英语,看中国


愤青报纸环球时报的英文版Global Times刊文《China’s flight punctuality rate continues its descent》,文中一位中国民航大学教授称空军垄断了75%的国内飞行空间,这是民航频频误点的重要原因。”中国的飞机数量每年增长20%,但飞行空间每年仅增长1%。”


小编个人觉得英文版的Global Times灰常犀利,常有猛料,是学英语看中国的重要材料。推荐之。



[7] 恐怖主义


莫斯科机场发生爆炸案,一名自杀袭击者在多莫杰多沃机场国际航班到达大厅引爆,造成至少35死过百人伤。


恐怖袭击总是无辜的人受伤多,在这个变态的世界里,35条人命对于恐怖组织来说,只是袭击成功加渲染恐怖效果的小小代价罢了。


唉,地球太危险了,还是回月球找嫦娥好了。



[8] 空欢喜


被誉为”互联网之父”的文顿·瑟夫日前指出,全球ipv4地址即将在”几个星期内”用尽。ip地址对于上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一消息对于长期在国内建长城的砖家们来说,可谓是雪中送炭。枣通社不靠谱记者在第一时间拨通享有中国”GFW之父”之称的方滨兴方叫兽,他说,听到这个消息他喜极而泣,和团队人员相拥痛哭。但在记者转述彭可爱”ipv6已经出来很多年了“的说法之后,方遭遇重挫,悲愤离席。临走时赠诗一首:



《示儿》——方滨兴


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网络封。ip地址用完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9] 图片新闻  菲律宾民众抗拒政府强拆发生警民冲突




[10] 每天轻松你一下: 小胖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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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daujingh 的帖子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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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入经脉,无药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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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来了,晚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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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入骨髓,无药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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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现有的公车私用现象,则依旧是”严格管理”"进一步加强限制”"严格遵守法规”等被官员们充分发挥了汉语言之美的词汇
我们只是需要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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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daujingh 的帖子

引用:
原帖由 daujingh 于 2011-1-26 10:56 发表 本文关键词: 司法, 天价过路费, 春运,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莫斯科机场爆炸, 限制公车 十篇新闻十分钟,美好一天轻松开始。爱枣报,和火车票一样重要,今天是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 [1] 无药可救据新华网消息, ...

中国的司法进步是有目共睹的,转一条微博做结尾:





@zhangjialong: 前些年一直在呼吁进行司法改革的贺卫方教授:我对目前的法治现状感到绝望,谁现在再给我提司法改革,我就想拔起手枪。就像当年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说过:谁在我面前提到文化,我就拔起手枪。 ...




贺教授怎么现在才反应过来?


想起哈维尔在《无权者的权力 ——纪念扬·巴托契卡》中描述的后极权社会法律特征


引用:


  这位观察者的唯一印象也许是我们的法典并不比其他文明国家逊色,除了某些奇怪章节,譬如宪法中规定永久性的一党专制,对超级大国邻居的热爱等等,这部法典与其他国家别无二致。不仅如此,如果观察者有机会研究警察与司法程序的形式方面和文字记载,就会发现大部分情形刑法的普遍规则得到了遵守;被捕者在规定期限内受到起诉,拘留者亦是如此,起诉程序循规蹈矩,被告亦有律师,等等。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理由:他们都依法行事。可是事实上他们却残暴无端地毁灭了一位青年的生命,也许仅仅因为他或她秘密影印了被取缔的作家写的小说,也许因为警方蓄意捏造证据(对此从法官到被告,人人皆知)。可是这一切都隐藏在幕后。从审判记录上看,伪证不见得就一目了然,而且有关的章节并不正式排除对影印禁书进行起诉的适用性。


  换言之,起码在某些方面,法律条文不过是假象世界的一扇橱窗而已。那么它存在的理由何在?跟意识形态存在的理由一模一样:为现制度和个人之间搭起一座寻找借口的桥梁,使个人更容易进入权力结构,为权力的任意要求服务。这种借口把个人引入骗局,让他们错误地认为他们只不过是在维护法治,不让罪犯侵扰社会(如果没有这种借口,招聘新一代法官、检查官和审判员的工作必将困难重重)。然而,作为表象世界的一侧面,法典不仅欺骗了检查官的良心、欺骗了公众、欺骗了外国观察者,也欺骗了历史本身。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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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法律发条的数目或者涵盖范围,并不等同于法律的优越,恶法所造成的后果往往比无法更严重得多,更需要警惕。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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