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到《南方人物周刊》和浦发银行联合举办的这样一个论坛做报告, 跟大家进行交流, 对我们来说既荣幸又惶恐。我这个人什么都稍微明白一点, 但是就是理财差了一些, 我现在不怎么读经济学的书, 最不懂的就是理财, 而且自己家里面也一塌糊涂, 我不理财, 我老婆也不理财。现在钱贬值很厉害, 前一段时间说股票市场很兴旺, 谁都去炒股,大家天天都在谈论股市, 我们也听不懂, 但是我老婆有一个变化就是不到银行去存钱了, 因为现在到银行去存款的人都被认为是傻瓜。
一个国家能不能自由, 很大程度跟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 政治制度有关系, 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不是以尊重自由为前提的, 那么这样的制度是不可能塑造有独立人格的群体的。如果有人追求自治,追求独立, 就会受到某些官方的打压, 我们可以看到那些追求自由的人, 它的命运是何等的悲惨。我们是没有思想自由的, 我们都被视为一个幼稚的人, 所以一经圣人说或者某某讲话, 都要求你必须作出一个服从的姿态, 一个奴隶的角色。
我们今天的制度不一样了, 改革开放只有30年, 我们这个社会感到松绑了, 就象某部电影里的一句台词:“我们有一种解放的感觉”! 在那之前是计划经济, 计划经济实际上是建立在某种政治哲学基础上的: 由于其崇高的政治地位, 它能够理解我们每一个人的需求, 它能够制订详细的生产计划, 于是把所有的企业都变成计划的一部分, 结果怎么样? 在那计划经济的时代, 每个人的需求恰恰得不到满足, 而书本上总是说资本主义才不能满足我们的需要, 只有计划经济才能够满足我们的需要。计划经济之上, 必然建立一种计划思想, 思想要保持一致性, 不能保持自己的独立思想, 不可以随便发表自己的看法, 要紧密团结在什么什么周围, 张志新只是对刘少奇被打倒这个事件发表了一点看法,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又判处死刑, 而且行刑前要割断喉管, 害怕她再做说出什么。
我想当我们说起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时, 可以从三个方面去观察它。
第一个方面是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们经常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这个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 这是一个结构性的要素; 我们又建立起了法院系统, 从最高法院到下边的法院形成金字塔, 这也是结构性的要素; 我们有检查系统, 检察院是一个法律监督机关, 承担一些特殊的使命。这些都是结构性的要素。
第二个方面, 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实体性的东西, 包括各种各样的制度、各种各样的规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制定很多很多法律, 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我们北大法学院有一位巩献田教授认为它完背离了社会主义, 而我认为社会主义还太多了一点, 所以我们在北大法学院形成两派意见,开会的时候, 他坐在最左边, 我坐在最右边。这样一部法律最后也出来了。
全国现在的法律文献差不多可以用多如牛毛来形容。以前我们嘲笑美国的法律多, 据说一个男孩等女朋友约会, 结果两个小时女朋友没有来, 他就不等了, 到法院去起诉。但是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也越来越多了, 以前“这张脸”没有法律, 但是现在你可以起诉了, 我可以起诉你侵犯我的肖像权。法律的规范导致了诉讼的增多, 导致我们权利的增长, 这是一件好的事情, 但是我们也看到法律中间种种的缺陷, 影响了我们的行使权利, 比如丈夫不签字, 太太和孩子就死在手术台上, 有关医疗救助方面的法律规定, 医生有义务进行救助, 但就同样的事情医疗管理方面的规定却说说, 必须要在场的家属签字才可以进行救助, 法律之间产生了矛盾, 似乎人们怎么做都是违法, 或者怎么样都是合法, 这样就构成了我们法制第二方面最重要的内容。
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个国家的法制与法律文化有很大的关系。法律文化是一个国家跟法律有关的文化, 实际上是一国国民对法律的观察、观念、价值判断。比如他们是不是喜欢诉讼? 遇到案件的时候, 有人劝大家不要去诉讼, 大家尽可能少诉讼。这当然跟社会结构性有关, 人们是长期稳定地生活在一起的, 诉讼可能导致几代人间的仇恨, 以经济学的角度来观察是不合算的, 是非理性的, 所以大家有时候忍一忍, 让一让, 就会变成的非常自然。
当然我们说法律文化的时候, 不同的文化群体对他们的法律文化会有不同的看法, 法律文化会影响到法律制度的运行。比如孕妇事件, 其实折射出的是生命的问题, 我看了一下有关的报道, 在美国发生这样的情况之后他们会有三个医师在一块研究, 如果认为是必须进行手术的, 他们不需要家属同意, 即便家属不同意他们也要作这个事情, 当然法律要给他们免责的。所以我们如何去看待生命, 为什么计划生育会在西方世界引起这么大的反响, 我想这是跟基督教的观念有关系。
一个国家文化整体的状态, 最终塑造了一个国家法制的状态。近代以来, 我们引进西方许多的法律和制度, 甚至也引进议会制。你会发现西方的议会天都在吵架, 这些人好象就是为开会而出生的, 天天就在那里吵, 这是议会的本质特征。英文议会翻译过来就是大声说话的意思, 但是到了中国, 议会悄悄发生了变化, 我们全国人大不吵架, 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这还叫议会吗? 我一直建议以后全国人大不要翻译成“ 议会”了, 这翻译法是有问题的, 我建议用音译, 直接译成“Renda”, 让外国人知道咱们这个跟他们那个不一样, 我们这个是一年一度最大的Party,你甚至可以看到少数民族代表穿上节日的盛装! 这哪里是开议会? 为什么我们引进的制度, 本来是想学习西方, 却变成这个样子? 会变地面目全非?从法律文化这个角度, 现代法制社会需要怎样的一种文化观念, 所需要的文化追求应该具有怎样的基本内涵? 第一个方面我觉得现在的法律必须要具备文化的观念, 限制国家权力的观念, 我们必须要想方设法限制国家的权力, 我们不能将国家想象成父亲, 什么事情都听国家的、依赖国家, 热爱国家和监督国家应该放在同等的地位上。政府到底是什么,政府是我们用来保障我们的生活能够拥有更多的自由的机制。所以有这样一个观念说, 其实我们手头还保有一个最基本的权利, 这个基本的权利就是改变政府的权利, 当政府站在我们利益的对立面, 变成了一种残害我们、反过来控制我们的庞然大兽的时候,我们必须要改变政府。
这方面我们甚至还看能到这样的例证。比如前几年香港终审法院关于居港权的裁决, 吵得不亦乐乎的时候, 金庸先生出来做调停。金庸先生曾经学过法律, 但他说的话一下子让我很震惊, 他把家庭伦理用在这方面。他说香港法院的做法是典型的孙子打爷爷, 他说香港政府就是孙子, 国务院是儿子, 全国人大就是爷爷。他说孙子胆敢挑战爷爷的权威, 这是应该打屁股的事, 是坏事。他当然也说了, 爷爷要像爷爷的样子, 孙子必须要道歉, 但是爷爷不能咬着不放。后来香港法院就作了一个前无古人的判决说, 香港法院无意在对香港基本法解释方面剥夺全国人大的决定。爷爷需要有一个表态, 你做了你从来不愿意做的事, 你说了你无意侵犯我的权威, 全国人大说行行, 我放你一马吧。它没有把立法机构视为一种有独立人格的机关, 这是一个国家根深蒂固的传统。
有一个观念是防火、防盗、防政府。民主制度的建设中, 司法独立是我们建立法治社会首要的追求。现在的法官在老百姓的评价中间到底有多高? 零点公司做过调查, 每一次调查都让人很寒心, 很低, 最后一次是你最信任哪种职业? 最末尾的是哪一种职业? 竟然是法官! 相比较, 日本京都大学, 每年也要对各种职业的信赖度做一个调查。你信赖商人吗? 回答是3%; 你信赖政治家吗? 回答的是0.3%, 因为政治家大家普遍都不信赖———美国有一个说谎俱乐部规定政治家不允许参与, 因为政治家是比较专业的说谎家, 人家本来是业余玩玩的, 政治家是职业选手,一来就没别人什么事儿了。京都大学的每一次调查,法官都是日本国民最信赖的一个职业。过去30 年间日本只有两个法官因违法被追究了, 我们国家每年有4000 多。加州有一个官员告诉我们说, 去年他们加州追究了两个法官, 一个法官是由于包庇亲人涉案, 没有遵循回避制度; 还有一个法官在加州一个酒馆里喝酒, 行为极其不端, 所以被罢免了。跟我们一起访问的湖北省高院的领导说: 谁相信呀?! 我们湖北省一年800 多个, 他加州才2 个, 谁相信呀?!表现这么好, 仅仅是素质问题吗? 我相信司法独立是非常重要的, 司法独立意味着法官与案件是没关系的。大家知道中国的法院现在有一点四面漏风,而且最近的五六年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就是警察权力高于司法权。警察在街上一走, 警车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 有一次我坐一个警察的车大街上逆行。我说你怎么能够逆行, 他说这段路我不逆行的话, 他会怀疑我是假警车。我们的公安部长到各级法院是视察工作, 后者是请示汇报。司法没有真正的独立性,最后导致司法邪恶, 司法腐败, 我们要想方设法让每个法官为他判决的案件负完全的责任, 这样所有的荣誉也是这个法院所享有的, 如果出了问题, 我们也知道谁是决策者, 而不是像现在, 一切的责任都是月朦胧鸟朦胧。
第三个方面要建立法治政治离不开我们政治参与的意识, 政治不是跟我们每个人无关的事情。我经常被别人问到现在的北大学生跟过去的北大学生有什么不一样? 现在的北大学生可能不知道这个学校的历史跟这个三角地有多少密切的关系。现在有一种意见是要拆掉三角地, 说这里现在都是商业广告。三角地是这所大学政治参与的标志符号, 况且这个地方见证了这个学校非常重要的一些历史时刻, 为什么要拆掉? 学生们似乎不是特别的关注, 学生就是网上挂着, 天天泡着。可能我们现在高考扩招, 对学生产生了非常大的焦虑, 他们一脑门就想怎么找一个好工作。以前我们并不担心这些, 这种稳定的心态使以前的大学生能够忧国忧民, 能够谈一些别人看来是疯子才会谈的话。我自己观察, 其实每个人内心里面都有一个政治情结, 只不过你得权衡它的利弊。学生也有最基本的趋利避害心态, 但是一旦条件成熟, 他们也会冒出来的。
我想社会公众也需要关注国家的政治, 这些年来许多事件, 比如说厦门的PX 事件, 数以万计的居民能够走在街上; 近年越来越多人推荐自己去做人大候选人。我相信这种政治参与的热情是特别宝贵的, 而且它也是稳定的保障。有许多人认为稳定的政治, 就是上面说什么, 下面听什么, 其实这是最不稳定的, 和谐社会天天都在骂政府。你去看英国的报纸, 上面天天都在曝光丑恶的事情, 你一看就会认为这个国家明天就要爆发革命, 但是这个国家稳定几百年了。为什么会这样? 我想它的报纸起到了宣泄的作用, 一个和谐社会是经常有游行的社会, 一个和谐社会里面议会是经常打架的社会。所以有些国家为什么总发生内战,有些国家为什么总不发生内战, 这都是政治问题没解决好, 我们需要一种合理的机制解决这个国家的政治问题, 这离不开我们议会的冲突, 一个和谐的社会就是这样充满了不和谐的因素。所以一个稳定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 一个保障人权的制度离不开我们每个人去参与, 去保证、去推动。
最后一点, 我们还需要一点人道主义的观念。我举一个例子, 比如聂树斌的冤案。聂树斌先生的母亲知道她的儿子是被屈杀的时候, 一次一次呼吁法院重新审理, 但是法院说你必须提交判决书。法院从来就没有给人家判决书, 你凭什么要人家给你判决书人可以无耻, 但人不能这么无耻。这到底是什么原造成的? 我相信一个国家的国民没有尊严, 政府很难有尊严; 我们看民主国家, 尊重人权的国家, 他们的领导人会受到怎么样的对待, 而不尊重人权的国家他们的领导人又会受到什么样的对待? 所以张思之先生说, 人权是一个国家最大的面子。
总而言之, 宪政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 尽管中间可能会有一些曲折。我发现其实建设法治国家已经成为所有人的共识。美国一位伟大的法官汉德,曾经在纽约的一次聚会上说到法治的根基, 我用他的话来做一个我今天演讲的结尾。他说:“自由的根基到底在哪里? 朋友们请相信我, 不要相信那些人的说法, 他们说法治要寄希望于法律、宪法和法院。不是这样的, 法律存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 如果自由在我们的心中死去的话, 那么没有法律能够拯救它,也没有宪法能够拯救它”。
( 摘自贺卫方2007 年1 1 月27 日复旦大学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