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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成功案例!——民女闹市激情演讲 上网曝光掀倒淫官!(组图)

罕见成功案例!——民女闹市激情演讲 上网曝光掀倒淫官!(组图)

司法之门久叩不开,民告官何其难!一不甘屈辱的小女子上街、上网连出两招,惊天动地,万众呼应,摧枯拉朽,直把淫官拉下马。








广西河池市市民记忆犹新,2009年11月17日,一位年轻姑娘在闹市区悬挂横幅标语,散发传单,拿着大喇叭演讲,揭露旅游局长覃林顺性侵犯的恶行。网络曝光,天南海北的网友们力挺支持这位勇敢的姑娘。



此案甚为轰动,备受关注。旅游局长覃林顺一直没有公开回应。有记者打电话给覃林顺,覃声称,姑娘是在敲诈一个景区的钱。当地警官讲,覃林顺也承认有这个事情,但他是被陷害污蔑的。“可是,他并没有告我,我一直没收到任何上庭的传票。” 姑娘说,“市公安局连受不受理此案都没个明确答覆。”



虽当地论坛对此案的帖子不停地删除,但是依然挡不住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网民热议,全民审判:覃局长强奸未遂应判什么罪?


2009年12月5日,姑娘发表了《河池市旅游局长覃林顺性侵害案受害者再告全国网民书》,对于广大网民的理解和支持,甚感欣慰。感到心情沉重的是,直至今日,罪犯覃林顺依然逍遥法外!是谁在无视人民的呼声?是谁在践踏神圣的法律?是谁在鱼肉人民?



12月6日,当地晚报话题:“一个受性侵犯的勇敢女人,拿着诉状书向法院呼告,却不予理会,转而通过网络曝光的方式,要求政府相关执法部门给个说法,可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强奸未遂真的无罪吗?还是官员就该享受百姓服务的各种福利?


2009年12月23日《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中,免去了覃林顺的旅游局局长职务。大快人心!这7个月的斗智斗勇及漫长等待,也终于让受害女子心里有了一丝慰藉。



但这只是阶段性的胜利,并不是覃林顺的最终下场。网民们质疑,当地部门有意包庇,用覃林顺被免职的苦肉计来敷衍了事。再次呼吁执法部门秉公执法,严查相关犯罪嫌疑人,追究其刑事责任。


姑娘表示:“目前,距案发已经8个多月了,仍然上告无门。过年后,如果还没反应,政府无作为,我就要上访告他们去。”


案件回放


姑娘供职的公司承接河池市另一公司的项目,在项目验收时,河池市旅游局作为参与验收单位之一,其局长覃林顺到场检查工作。当晚,姑娘作为公司代表也参加了发包公司安排各方客人相聚的晚宴。散席时,发包方负责人称覃局长喝醉了,叫姑娘送他回房休息。


覃林顺坐在沙发上,把玩着13,800元精致的打火机——某公司送给他的礼物,问:“你觉得这个东西值多少钱?值不值那么多钱?” 姑娘倒完茶,打了声招呼转身欲走,没想到覃林顺一反醉态,猛扑上来……



“他用厚重的棉被强往我身上压盖,并将早已被他剥得精光的我裹在其中,以赢得他脱掉裤子的时间……看着他几近职业化的举动就知道有多少姐妹曾被这禽兽玷污。”姑娘含泪诉说。


姑娘拚死抵抗,逃出狼窝,才清醒了过来:这其实是一场早已蓄谋好的阴谋!无耻的交易!案发后,覃林顺的下属曾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为平息此事而商量对策,后来该公司负责人又为此事向姑娘下跪求饶,请求大事化小。这是个相当复杂的案中案,可能会涉及到很多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后来得知,该公司的那两个景区都达到了“AAA级”的验收标准。


案发当日报案后,河池市某县相关职责部门妄想搪塞而过,而后便无人过问此事。不久,姑娘就被怕受连累供职公司辞退、失了业。姑娘又向数十个各级政府职责部门投递《控告书》,但都如石沉大海。


维权壮举


09年9月10日,案发4个月后,呼告无门的姑娘打出条幅、孤身冲向旅游局办公室,覃林顺仓皇而逃。


6个月过去了,犯罪份子并没有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09年11月17日,姑娘在河池市街头打横幅、演讲、发传单,向全社会揭露旅游局长的禽兽行为,将真相大白于天下。“我不愿过着苟且偷生的日子,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认定与禽兽抗争到底!我要让河池市乃至全世界的人民都知道这个禽兽做过如此龌龊卑鄙的事情!”


12:30分在青、壮年人口最密集、人流量最大的地方——中心广场首场演说;15:30在老年人活动最热闹的地方——桥底江边进行第二场演说;17点左右在覃林顺办公室附近的花园广场(机关单位集中地)挂横幅并发传单到深夜。


演讲题目:与禽兽抗争到底
演讲内容:


  兄弟姐妹们、乡亲们:


  今天我站在这里,是要告诉大家一个事实:河池市旅游局局长覃林顺禽兽不如!就在数月前的一个黑暗的夜晚,他对我进行了性侵害!


  现在我用我的痛苦来揭穿这个所谓“人民公仆”的真面目,控诉禽兽官员泯灭人性的罪行!


  案发当日,我已向当地有关部门报了案,并已向各级数十个政府职能部门控告此贼!如今此案却如石沉大海。我痛恨,我愤怒,士可杀,不可辱!如此兽行,竟然出现在这么一个衣冠禽兽的官员身上,所谓人民的公仆,竟然用了这样卑鄙的手段来摧残他的主人,难道中国没有王法了吗?难道我们就这样让他为所欲为吗?6个月已过去,竟然还没有得到解决!按一般的性侵犯案件,罪犯早已在监狱里蹲着了!为什么“当官的”犯罪,处理起来就如此漫长?提交材料给检查院,难度比收集*罪证还大吗?为什么这个衣冠禽兽做了天底下最卑鄙最无耻的事情还能逍遥法外?


  这里有没有他的同党或保护伞?有的话站出来!有种的站出来!你们可以把我杀了,可你们也应该知道你们的下场!遭受这样的侮辱,我已经豁出去了,为了尊严,为了正义,总有人要倒下做铺路的!即使你们堵得住我的嘴巴,也堵不了群众的眼睛和耳朵的!


  兄弟姐妹们,你们当中有人会问:“这一切是真的吗”?大家想想看,人有脸,树有皮,有谁愿意往自己脸上抹黑自毁声誉?如果我是在捏造事实,那么我就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诽谤罪!根据(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纸包不住火,是谎言总会被揭穿,牢狱之灾,你们说,我有必要这样做吗?


  裆员中有人渣吗?相信大家的回答是肯定的!这种禽兽,不是裆员的败类是什么?成克杰等裆员不也是活生生的例子吗?是的,我们非常支持真正的裆员,他们为了老百姓的利益,抛头颅洒热血,我们敬仰、拥护他们!但对禽兽这样的裆员,大家说能放过他吗?


  这些无耻的东西,不知他们是怎么想法,他们的心理是什么状态,他们的心是怎样长的!


  在红色的土壤里,为什么如此淳朴的民风养育出了这种衣冠禽兽的败类!我们的先烈韦拔群在九泉之下会是怎么想?河池人民会怎么想?难道让前辈的鲜血白流了吗?难道让河池人民都因此蒙羞而抬不起头来做人了吗?


  今天我这么做,大家认为我是在小题大做吗?难道中国约估1.2亿的女性受到性侵犯,还只是个小事件吗?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啊,但报案者却寥寥无几!我们是合法公民,我们不是任人宰割的鱼肉,如果我们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相反会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强奸案件肯定只会增多而不会减少!今天是我,明天有可能就是你!知道吗?你身边有多少遭受了这样的奇耻大辱的姐妹?不信的话,回去问问你的妻子、女儿,回答是肯定的!由于她们受传统观念的制约,面对声誉、家庭、人生的影响,她们选择了沉默,不敢跟你们诉说她们的不幸,不敢勇敢地站出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宁愿自己一个人一辈子默默地承受这种屈辱和痛苦。


  更可怕的事情你们知道吗?在公车上,一畜生公然猥亵11、12岁的小女孩而没有一个人敢出声;还有10来岁的小孩子莫名其妙地当了妈妈……为什么要让她们小小年纪就要承受社会强加的痛苦和磨难?为什么要让一个个悲剧重演?难道我们真的变得麻木不仁了吗?


  所以今天我必须站出来,不光为了我,更是为了我们众多的姐妹和子孙后代,我必须做她们的榜样!向不公正的事件叫板!我们应该学习邓玉娇不畏强权捍卫自己的尊严!我们不应该感到羞耻和难为情,感到羞耻和难为情的应该是禽兽们和这个不知如何评价的社会!


  我们能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的姐妹们一个一个地被糟蹋被蹂躏吗?不能!姐妹们!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如果我们承认并甘愿做只沉默的羔羊,那么将会有更多的姐妹难逃其难!


  你们当中同样受过此禽兽侵犯的姐妹们,你们在哪里?充满正义感的支持者,你们在哪里?为了天下的母亲、女儿,为了我们的幸福生活,请勇敢地站出来吧!我们绝不能苟且偷生地活着!让我们紧握拳头,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讨回公道,勇敢地走上街头,去控诉!与禽兽抗争到底!


  我们要求清除社会的蛀虫、败类,严惩*。三国有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大唐有狄仁杰为官廉洁奉公,北宋有包青天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我相信今天我们英明的政府也会给我们一个说法,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如果不是这样做,将是现行政府的奇耻大辱,也将失信于民!


免职通告:
http://www.hcwang.cn/hcyw/2009-12-23/092317402554.shtml



[ 本帖最后由 wusb168 于 2010-2-10 23:17 编辑 ]
剿灭共匪,恢复中华!建立民国,还我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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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的时候不妨静下心来,看看花落,听听鸟鸣,沉淀一下烦躁的情绪,体会一下花落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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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定哪天重出江湖还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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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事件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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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肯定是换个地方当官去了。

中国,就应该男学杨佳、女学邓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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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局长长得还可以啊,就从了他吧!
毛栗子毛栗子毛栗毛栗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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