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刚刚夺取政权的中国共产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早在四十年代在晋绥边区就已经开始的土改运动从此扩展到全国。 这场规模庞大的运动在1953年基本结束。如果说这场运动从表面上看是试图将少数人手中持有的土地分给大多数无地的农民的话,这期间也伴随着严重的暴力与流血。有专家估计,有近两百万人因为被划成地主而被杀,而个别外国学者甚至认为被杀者可能超过四百五十万。而且,仅仅几年后,那些在土改中刚刚分得土地的农民又在合作社以及此后的人民公社运动中重新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
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新生的“联产责任承包制”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推广到广大农村,在一定程度上重新激活了农村经济,但常年在土地上耕作的农民仍然不是土地的主人。2008年中国政府一方面重申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另一方面承诺将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学者担心土地将因此而重新集中到少数人手中。
60年后的今天,回顾这段历史,不禁要问:当年杀伤无数的土改运动是否必要?自70年代末开始的农村改革是否又回到原点,否定了当年的土改运动?我们为此采访了原中国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姚监复先生。
应当结束暴力模循环的游民政治
姚监复先生认为,首先应当肯定土改的必要性和土改对当时经济生活产生的积极作用。他表示,土地改革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必要内容,在像中国这样的封建国家,必须进行土地改革。土地改革使农村经济得到发展,农民生活总体上恢复到1937年时的水平。但土改方式有不同。台湾的和平土改方式对经济破坏小,在人群之间也没有造成隔阂。大陆采取了暴力土改的方式,而且这种暴力的方式自40年代就已经开始。这种方式伤害了不该伤害的人群。如果根据当时毛泽东下达的指标, 也就是说人口的5%都是“地、富、反、坏、右”来计算的话,那么,土改运动中受冲击的人群就不只是两百万。但姚监复先生强调,最重要的不是人数,而在于暴力的事实。
姚监复认为,应当比较大陆与台湾不同的土改方式,整体思考中国的政治发展。因为游民政治统治中国很多年。暴君制造暴民,暴民造反,推翻暴君,但自己又成为新的暴君,从而又制造新的暴民。在某种程度上,共产党的一些做法实际上也是来自游民意识。
中国农民依然是“国家农奴”
自50年代起,先有合作社,后有人民公社,共产党重新将土地收为国有,背弃了当初的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承诺。六十年后的今天,中国农民仍然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姚监复先生指出,农民掌握土地的权利在某种程度上说还不如土改时期,当年孙中山提出、毛泽东也曾顺应提倡的“耕者有其田”并没有成为现实。他认为,现在的问题不是要否定土改,而是要将土改的真正成果还给农民。如今,现行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使得国家与开发商成为新地主。他表示,万里曾经说,在人民公社时,农民是国家农奴。如今这种状态虽然有所改善,但只要不落实“耕者有其田”,农民就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是国家农奴。
姚监复先生希望中国农民能摆脱这种身份,真正变成自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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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节目
06/11/2009 作者 瑞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