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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送病人这事也有潜规则

救护车送病人这事也有潜规则

长江商报11月23日报道
家住澳门路湖边坊的刘先生突发脑溢血,而120救护车并没有把他送到离家最近的武汉市六医院和离得较近且医疗条件最好的协和医院,却把他送去了市中医院。
由于该院不具备开颅条件,刘先生于次日死亡。本报报道《急救车被指舍近求远送医脑溢血患者死亡》一文后引起了广泛关注,不少读者致电称,急救车“舍近求
远”并非个别现象。对此,昨日有业内人士向记者爆料:“急救车舍近求远都是钱惹的祸。”



潜规则一



一般会拉病人到“协议”医院



据介绍,武汉市急救中心自备值班车辆不到10辆,多数急救车都来自合作医院。记者在武汉市急救中心官网上查询到了武汉市急救站网络分布图。分布图显示,武
汉市共设有19个急救站点,其中以汉口站为中心,包括汉口站、江岸站等8个直属急救站,天门墩站、香港路站等11个合作急救站。从名字上来看,仅有武汉市
中医院站是以医院为名的站点。



昨日,一位急救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不是患者强烈要求,一般都会将他们拉回自己所在的医院,这就是潜规则,哪怕自己所在医院远一点。如果不是自己医院出的急救车,就会拉病人去协议医院,至于为什么我就不好说了。”



这几天,记者到多家医院急诊科采访时,不少患者表示,他们非常信任急救人员,登上救护车后,一般会采纳他们的意见。



对于刘先生被“舍近求远”送医事件,某大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急诊工作人员称:“按道理来说,任何急救车都有义务将病人送到家属指定的医院。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如果家属在救护车上没有明确要求去哪家医院,救护车一般会直接将其拉到自己的医院。”



潜规则二



拉回病人可拿提成



近日,也有不少市民反映急救车“舍近求远”几乎成了一种普遍现象。“说到底还不是钱惹的祸?”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有的医院和急救车有协议,每送去一个病人就会给一笔费用,从100元到300元不等,而且急救车上的医生、护士包括急救车司机都有份。”



这位业内人士说:“你想想,有这么大的利益,谁会不干呢?而且这一现象已经持续很久了。虽然武汉市急救中心与多家医院有合作关系,但是医院仍存在竞争关系,因此抢病源成了合作医院之间的战斗。”



对于这一现象,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春生认为,从刘先生的例子来看,虽然并不能完全判定病人死亡和救护车之间有必然关系,赔偿起来也比较困难,但就这个现象来说,也反映出救护车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文来源:长江商报 )



http://news.163.com/09/1123/04/5OPCSLEU0001124J.html

人又不是為了遠大的目標而活著,渺小的目標才能成為生存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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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掉到水里淹死谁去捞都有潜规则,这个就更不稀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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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什么都有潜规则!现实太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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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在天朝,只有规则,没有残酷。
不想回忆,未敢忘记,勿忘六四。
Not Willing to Remember,Not Daring to For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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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ig_jackass 于 2009-11-23 10:51 发表 人掉到水里淹死谁去捞都有潜规则,这个就更不稀奇了。


深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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